章節字數:2531 更新時間:13-11-19 08:03
孟紹安那時候的承諾真是誘人犯罪啊。
我當時就很認真的認為他和自己是一類人了,當然他從來沒有對我隱瞞過他的什麼情況,隻是我知道的不夠及時而已。
我很自私,很小氣,很斤斤計較——當我在麵對感情的時候。
當他能夠給予別人的幸福超過我所能感覺到的限度時,我就會吃醋,就會難過,就會想起很多很多個日子之前的我們的初相見,就會問自己,當時為什麼不反問回去他的問題。
如果我早就知道故事會結束,就不一定會讓它開始。
這種心理似乎是很病態,不是寧缺毋濫的完美主義,隻是單純的帶著妄想試圖操縱一番掌控之外的定數。
這種人真蠢,就該祥林嫂一樣自言自語,“我真傻。真的。”
可是我就是這種人。
孟紹安從河灘上起身,拍了拍褲子上的灰,然後伸手拉我起來。我沒有拒絕這種好意的幫助,因為我的腿已經坐麻了。
起來後我在自己的腿上捶了捶,低著頭默許他牽著我的手向著那輛破麵包車走去。
當然四周無人,坐到車上後孟紹安問我家住在什麼地方。
我不知道怎麼才能精確的描述我根本說不清的地方,隻好說了標誌些的其他建築物。
孟紹安的表情先是比我還茫然,最後重重的點點頭。
孟紹安問我,“你沒有打過車嗎?怎麼連個路也說不明白。”
我搖搖頭,“以前沒有一個人打過車啊,都是和別人搭夥什麼的,”然後反問道,“我說的地方很難找嗎?你是開出租車的,怎麼會不認得路。”
孟紹安搖搖頭,“不,我還真不是。我今天就是替別人幫個忙,開一天工。”
我驚訝道,“那你有駕駛證嗎?”
他開動了那隻有些殘破的麵包車,“當然有——你這麼不相信我?”
我連忙否認,“沒有沒有,怎麼會。我就是問問。”
然後孟紹安很寬容的原諒了我的質疑,“其實我真是感謝那人讓我今兒個幫他開車。不然我怎麼碰見你。真是‘有緣千裏來相會’啊。”
我咳了一聲,“行行行,我說不過你。開你的車吧。”
一路上我們說了很多東西,主題多半是我在了解他。
孟紹安真的不是個司機,但是我也真的沒有看出來他是高職技校畢業的。
嗯,學的是烹飪。
所以孟紹安應該是個掂大勺兒的主兒,這一點他長的很名不副實。
我一直以為廚師什麼的,都是油光滿麵思維奇特的肥胖大叔,或是嗓門奇大臂力過人的中年婦女,這就是我對食堂的大師傅的印象。
萬萬沒有想到還能長成孟紹安這種模樣,其實我更願意相信他是個保安什麼的,身材挺合適的。
後來孟紹安要我的電話號碼,那時候手機還並不多,比如我就沒有,BP機已經被掃到了曆史的垃圾桶。
我很抱歉的問他可不可留家裏的電話,但是請不要隨便打,我不希望接受家長的不厭其煩的盤問。
由於我真的沒有早戀過,所以是一個飽經考驗的合格的忠誠戰士
,所以沒什麼好怕的,但是現在就不同了。
孟紹安的家並不在市區,而目前他正生存在市區內的、某個舊時從屬於國有企業的、美其名曰“單身職工宿舍”的狹小空間內。
孟紹安邀請我去那裏玩兒,我眨眨眼,“再議。”
我從口袋裏找錢的動作被他擋了回去,“你這人真是有意思,我們是什麼關係——談錢多傷感情。”
這話說的真好,後來我們兩個的錢自從花到過一起,就再也沒算清楚過。
然後我訥訥的縮手,木木的應著,“謝謝。”
再後來的暑假我過的很無聊。
一家人去了離市區幾十裏地的無名小山,帶著買好的燒餅和自己家裏醃的鹹雞蛋,背著很多水。
我在山間的石縫裏麵觸摸著細細的山澗流淌,然後就想起了孟紹安。
一個暑假內他用不同的需要插著卡的公用電話給我打了好幾次電話,最讓我受傷了是那次他掛電話前說道,“涵涵,我愛你。”
當時我一激動就把話筒給揪下來了,然後,然後我安了好半天,才把電話線捅進去。
害人不淺。
暑假裏偶爾和認識或不認識的人打打籃球,其實我並不是很會,況且長的也不高,我體檢的時候淨身高數據一米七零。
偶爾也看看英語,背幾個單詞,去過一次孟紹安的窩。
我驚異於這地方也能住人,小破樓至少是上個世紀八十年代的產物了。
樓道裏麵很昏暗,小磚樓一共四層。
孟紹安住在二層的某一間屋子,我完全沒有概念,它到底有多大,可能也許大概應該有十平米。
一張雙人床,一個很奇怪的台式的空調扇還是空調,吊扇轉的倒是不慢。
屋子裏很幹淨,他的東西擺放的很整齊。
還有一台二十一寸的電視,我在他的屋子裏不知道幹什麼好,他努努嘴,“有雜誌,喝水自己倒。”
通俗的大眾刊物攢了有一摞子,有的我看過,有的沒有。我在屋子裏有一搭沒一搭的翻著書,他在走廊裏麵炒菜。
那種水濺入油鍋的聲音很是生動,就像很多年以前我學念《蒹葭》時候的伴奏。
廚師就是廚師,我隻會泡麵吃,他卻很快整出了四菜一湯。
我隻記得都是家常菜,品相很好,卻不能準確而真實地還原那到底是些什麼,有雞蛋有肉有菜。
然而那天我記得最清楚的事,卻是我們吃的不是米飯而是饅頭——一塊錢六個的饅頭。很奇怪,但是我確實這一點沒有忘。
不是有些東西不值得銘記,不是我選擇性失憶,隻是我沒覺得那麼有必要把每一次感動都拎出來畫上紀念日,況且那時候,感覺真的不是那麼強烈。
不會像某些時候,我會在廚房外麵看著他忙碌的背影去思考他的表情。
那是孟紹安給我做的第一頓飯,我卻忘記了,但是並不要緊,因為從那之後,他為我做過好多好多次飯,根本就是習以為常的習慣,沒什麼特別的含義。
但是我記得他解釋道為什麼他做的菜色沒有那麼鮮亮,“不要相信外麵館子裏的那堆花花綠綠的東西,都放著添加劑什麼呢。要不,那個顏色兒,哪兒能那麼好看呐。”
然後我把這句話銘記在心,在未來的日子裏對顏色誘人的熟食很有抵抗力,也不會迷戀餐館招牌上的色香味俱全的圖片,當然也不會聽信攤販天花亂墜的推銷食物。
我在這一點上很執著,有的人說過的什麼話,隻要我決定記住了,就一直這麼堅持,估計一輩子都忘不掉。
我還記得小時候因為我飽受過蛀牙折磨,所以換牙後,我媽告訴我說,晚上七點之後不許吃糖。
然後我就一直奉為圭臬了,再也沒再新聞聯播每晚開演後的時間段內碰過一下甜食。
有句話說的真是好啊,“要想抓住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男人的胃。”孟紹安一定是這樣想的,在某一年的八月份的時候我在小屋子裏吃了一頓飯,然後不止是因為這個,我發現我開始完全有了戀愛的感覺。
孟紹安到底有沒有抓住我的胃是個需要時間考驗的問題,但是拴住一個人的心,有的時候快的就是一刹那的事情。
那感覺真幸福,真想昭告天下——終於有了一個除了爹娘以外的人疼我啦!
再然後,我就收拾行李滾蛋了。
因為暑假無限好,但是有期限——因為新生開學報到的日子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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