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001

章節字數:3054  更新時間:13-12-18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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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1

    李銘從小在農村生,在農村長,最遠去過縣城,就一次,是六歲那年被村裏的一輛大馬車拉到縣城的醫院跟已經閉了眼的爹說再見。那一趟進縣城沒有別的印象,隻有醫院那嗆人和讓人本能感到恐懼的消毒水味和媽媽殺豬一般的哭聲留在了李銘的記憶裏。

    這個村子有個很奇特的名字,叫“富裕村”。這個富裕村很有名,一來因為它叫富裕,二來因為它很窮,而且窮得掉了底兒,姑娘都往出嫁,三十多歲的大小夥子還娶不上媳婦。前年開春兒村裏一個三十二歲的女子剛死了當家的,就有好幾條光棍兒跳出來要娶她,以至於還爭鬥了起來。後來這女子嫁了一個才二十三歲的本村黃花小夥子——小夥子想得很明白,現在不娶,以後連四十二的都娶不著了。

    李銘十三歲上就有危機感了,趁著小升初長長的暑假,在村裏的荷塘邊,月色下,腳踩著爛稀泥,跟與他同桌的花珊珊說:“等咱們都二十多了,你就嫁給我吧,我給你買金耳環,金項鏈,金戒指。”

    花珊珊一撇嘴,挺挺因為營養不良遲遲不肯發育的X脯道:“說晚了!前年劉天誌就跟我說了要我嫁給他了!”

    劉天誌是村裏第一富翁劉金銀的公子,十歲那年就穿西裝皮鞋打領帶了——劉天誌的媽媽去過北京,見識多且廣,她說,外國有錢的孩子都這麼穿。當然,這也是她的孩子高出村裏孩子一大塊的實物證據。

    李銘被打擊得差點兒一夜白頭,他仿佛看見了自己二十年之後胡子拉碴的還打著光棍呢。

    沉默苦悶了一整個假期,李銘終於想明白了,為了不打光棍,路隻剩一條了——好好學習,出人頭地,咋地也得比劉天誌強!到時領回一個漂亮姑娘回來氣花珊珊!!

    憋著一股子勁,李銘騎著除了鈴鐺哪兒都響的破自行車到鎮上上初中了。雖然每天一來一回要四十裏的路,可無所謂——農村的孩子好像壓根兒就不知道什麼是苦;再加上心裏被熾熱的理想燃燒著,更是視苦如無,動力無限。

    可是,情況很快有了變化。花珊珊在初二一開學就輟學了,到縣城裏打工掙錢去了;劉天誌被他爸花大錢送到縣裏的私立初中讀書去了——據說那私立初中很厲害,去年中考時成績把縣城裏其他五所初中都給比下去了,劉天誌這一去,肯定是要考上縣裏那所最好的高中的了。

    這樣想來,李銘更著急了,所以他拚了命的學習——千萬不能輸給劉天誌!

    從李銘剛上小學三年級開始媽媽就出門打工去了,去的地方老遠了,老好了——省城。李銘小學三年級那會兒除了知道北京比縣上大以外從來不知道“省城”是什麼,隻是憑直覺知道那肯定是一個很不錯的地方。果然,每年過年媽媽都從“省城”回來,給李銘帶回來好吃的,好穿的,而且是“特別好”級別的,村裏別的孩子沒有的,甚至連劉天誌也沒有的好東西,夠李銘顯擺整個寒假的了。

    因為媽媽不在,李銘先是跟奶奶過,過到小學五年,奶奶死了。李銘就又跟二大爺過,李銘跟媽媽的地也歸二大爺種,收成歸二大爺一家,算是他們肯照顧李銘的報答。

    二大爺家有個堂哥有個堂姐,堂姐縣城打工去了,並且發誓不再回來了,就在縣城裏找對象——她自恃長得很漂亮,所以她一點兒也不懷疑能嫁一個縣上人家的長得好工作好家庭好的男人;堂哥因為身體不太好,幹不了重活,出不去,隻能留在家裏幹點兒房前屋後的輕活兒,養點兒家畜賣錢。

    從初一開始,李銘的個子就開始蹭蹭的往上躥,沒三個月鞋就擠腳褲子就短了,那二大娘也沒什麼心思照看別人的兒子,李銘隻能自己照顧自己的衣裳鞋襪。好在上學的鎮上也有大集,買雙合腳的鞋子夠長的褲子還是能買到的。李銘手裏有錢,當然是媽媽給的。雖是大小夥子,李銘買東西可從不挨宰,從不花大腦袋錢,他特別能講價,說得頭頭是道,也不知道他這功夫是怎麼練就的。

    到初二,李銘就從二大爺家搬回了自己的家,不用看二大娘的臉色了。房前屋後的地李銘自己侍弄,還養了兩頭豬,幾隻雞鴨。李銘要強,雖然這家裏裏裏外外隻有他一人,可屋裏外頭的也弄得挺齊整,像個過日子的人家樣子。

    李銘長到十六歲初中畢業,個子就躥到一米八了,再加上他長期整日裏風吹日曬,膚色偏深,五官看不出個所以然來,所以鎮上就有十一二歲的孩子管他叫“叔叔”了。

    聽到有人管自己叫“叔叔”,李銘心裏樂得開了花兒——他把這認定為自己已經成熟,是個要頂天立地的男子漢了。

    初三畢業,成績下來,李銘以全校第八的成績走了指標到校——縣裏那所最好的一高中,省級重點高中。劉金銀的錢沒白花,劉天誌走的統招,當然也是一高中。

    全村裏一下子兩個考上了縣裏一高中的,消息立刻傳遍了整個村子。李銘腰板拔得直直的,腳下生風,快飄起來了。

    劉天誌家裏放了半個小時的二踢腳,劉金銀的脖子都快仰後麵去了。

    於是乎,村裏唯一能跟劉天誌說上話的就隻剩李銘了。可兩人又不太愛相互交流——劉天誌嫌李銘窮,李銘嫌劉天誌太傲慢。可因為都是文化人了,倒也沒鬧僵,村子裏遇著了,點點頭,問候一句而已。

    李銘媽回來了,脖子也仰到後麵了,而且她帶回了一個更加令村子裏人震撼的消息:她已經趟好了道兒,要領兒子去省城念書了——全省最有名、教學質量最高的第二十二中,馬上就走。

    劉天誌來打探消息了,很不服,細問李銘媽具體狀況。李銘媽已在省城工作六年了,早已算是見多識廣了,怎麼還肯把一個村裏的土頭土腦的土財主孩子放在眼裏?於是翻起眼睛向上道:“算了,跟你說你也不知道!二十二中的老師全是全國名牌大學畢業的,全是全省最好的,二十二中不要的才分給別的學校。至於縣上的老師,是省裏不要的,市裏不要的,剩的最不好才到縣上的,能有什麼質量?!”

    劉天誌被氣個不輕,回到家,立刻讓他爸出錢,也去二十二中念書,他絕對不能輸給李銘!

    劉金銀當了真,第二天親自開著家裏的車載著兒子去省城了,直接殺到二十二中。第四天就回來了——他們好容易進到二十二中校門裏了,可被告知,去找省教育廳,廳長批了,就讓他來念。於是,劉金銀父子又殺到教育廳,結果連大門都沒進去。父子又返回二十二中,大叫著為什麼村裏那個叫李銘的就能來念?於是他被告知,李銘是教育廳長特批來借讀的,有什麼話問廳長去,他們不管。於是父子又去省廳了。後來他們被警車請進了警局,再鬧,就按尋釁滋事罪拘留他們。

    劉金銀父子不服不忿的回來了。

    李銘媽立刻返回城裏去了,留下李銘在家裏收拾東西,準備去省城。

    沒過幾天,接李銘的人就來了。這人一來,立刻就又哄動了整個村裏。

    李銘家的門口停了一輛車,這車漂亮帥氣得令人瞠目結舌,村裏所有圍觀的人竟誰也不認識這是什麼車!包括劉金銀。後來,到底是劉天誌活泛,他跑到家,用全村唯一的一台電腦查出了這車的名稱。

    這種車叫賓利,這個型號的最便宜的也要五百萬。

    當劉天誌把這個訊息在當場宣布之後,所有人都螞蚱眼睛長長了——包括劉金錢。劉金銀也終於知道了,這世界上他竟不算最有錢的。

    劉金銀領著兒子進屋了,他想看看這麼有錢的人是個什麼樣子,是做什麼生意的。

    “呦,小銘子,要走啦?”劉金銀問著李銘,眼睛卻看眼前的男人。

    “嗯,要走了,我韓叔來接我了。”李銘正拉一個破旅行袋子拉鏈,也沒看劉金銀。

    “去二十二中念書啊?”劉天誌問李銘。

    “嗯。”李銘一樣不愛理劉天誌。

    “怎麼去上的呀?”

    李銘看了一眼劉天誌,又看了一眼韓佑蘭,道:“二十二中蓋教學大樓時我韓叔無償捐了一千萬,所以他說一句話我就能在那裏借讀了。你想去嗎?想去也行,拿一千萬來,那校長肯定也讓你去借讀。”

    至此以後,劉氏父子偃旗息鼓。

    用什麼詞來形容這個韓叔呢?漂亮?瀟灑?俊逸?柔美?秀雅?李銘把他會的所有美好形容詞都在腦子裏過了一遍,可總覺得都不夠,沒一個詞能準確的形容眼前這個男人——這絕對是他十六年人生是見過的最好看最特別的男人。

    想著以後要同這個男人在同一屋簷下生活,李銘的心裏高興得撲騰撲騰的跳。

    村子裏的人越聚越多,都圍著這罕見的車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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