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1167 更新時間:14-01-20 12:49
不能把小王子一直關在屋子裏,我不能夠也不願意。
他是要長大的,即使沒有一個美好的開端我也希望他能有一個幸福的未來。
當然,他走向幸福的過程也很重要。
為了很美好的過程與幸福的結尾,我打了一個最熟悉的陌生人的電話。
很多很多年沒幹過這麼蠢的事了,第一次給那個男人打電話的時候我還是個純真的孩子。
但是打完了我就長大了,因為我發現那個男人根本不需要我。
我管那個男人叫爸。
目前我很需要他。
本來打算畫個嚇死人的煙熏裝,穿最性感最成熟的衣服去見他的,讓他知道自己女兒長成了什麼德行,感受一下報複的快感。
但仔細想想真沒必要。
誰在乎身邊的路人甲是什麼妖魔鬼怪?
對我爸來說,我和路人最大的區別隻有一個。
他不需要每個月給路人甲一大筆生活費。
最後我穿著校服去了那家很高檔的咖啡廳,向服務員要了一杯果汁一隻吸管。
我一直往果汁裏吹泡泡,我看到那個男人進來的時候皺了皺眉。
我一直是個狡猾的孩子。
我爸坐我對麵好一張嚴肅的臉,他一張口就是:“沒錢了?下次聯係秘書就好。”
怎麼會沒錢了?我爸什麼都沒有就是票子多,他短我什麼都不會短我生活費。
“我想找你幫個忙。幫完了估計以後你就再也不用見我了。”
“胡說什麼,我是你爸。”他點了一支煙,我估計他談生意的時候都是用這樣一張臉。
我爸今年三十二。他和我媽生我的時候十六歲。
那時候他們天真無邪的相信愛情。
那時候,他們還太幼稚。
“我想讓你幫我收養一個小男孩,我年齡不夠。你幫我。”
我爸說好的時候簡直就像是我向他討要一隻小狗。
他說:“沒問題,但我不會撫養他,他也不會得到任何資產。”
我衝著他翻了一個白眼。
我知道他跟他門當戶對的夫人有了一個和小王子差不多大的兒子。
都是他的,一切都隻會是那個幸運兒的。
但有什麼關係。
我不在乎。
一點也不。
回家的時候我告訴小王子以後他就是我弟弟了。
小王子聽完冷靜的吃光了一桶冰淇淋。
至於那件糾結的案子,警方已經認定了那是情殺,凶器上小王子的指紋是小王子想幫母親拔出匕首的時候不小心粘上去的。一個五歲的孩子看到這樣的場害怕的逃跑了合情合理。
你相信一個孩子能傷害兩個大人?
相信的人是瘋子。
大多數人都不是瘋子。
於是這件事不了了之。
小王子,給你起名字叫長安怎麼樣。”
“嗯。”
“怎麼這麼隨便,有沒有主見啊。”
“夏夏,我隻有五歲……”
最後小王子的名字就成了夏長安,一點都不豪氣衝天。但我卻是真的喜歡。
希望小王子一世安好。
有這個念頭的時後我突然覺得自己很好笑。
夏簡寧,這真不像你。
但這又真的是你。
十六歲的那一天我謀殺了一個生命,十六歲的大雨裏我檢回了一隻小王子。
夏簡寧,你開始像一個母親了。
隻是我們都知道,我們太年輕。
當我吃著爆米花和小王子縮在沙發上看肥皂劇的時候我接到了一個意想不到的電話。
打電話的女人是我媽,語氣凝重。
她說:“沈墨回來了。”
我都不知道我當時怎麼放下電話的。
我掐著小王子的臉說到:“哎呦喂,哈哈。這事逗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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