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  我與父母,記憶消長

章節字數:4596  更新時間:08-08-21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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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也和往常一樣的,是個物理哦襖的晚上。說是無聊,其實也不是,坐在電腦前打個小遊戲,看看電影,這也就是我每天的生活。

    一成不變的——乏味。

    其實我是個生活沒有任何規律的人,所謂的身無大致也就是指我這樣的人了吧。

    沒有任何追求,沒有任何理想和抱負,這也就是我。所以到現在用我一句“個人名言”來說,——“

    因為我無欲無求,所以我一無所有。”

    為此,不知多少人‘批鬥’過我。我為此,卻也樂得清閑。

    去年年底突然想起了寫點東西。就在LC上開始了寫東西。剛開始的時候,隻是把以前上學時瞎寫的東西發到了網上,之後,才開始寫新的東西。

    小名一作者。哈哈~!

    當了這麼久的‘作者’,寫的東西少說也有幾十萬字了,卻總是沒有寫過感情戲和我的家人。這和我的性格有著直接的關係。不孝啊~~

    第一,這個世界上,我唯一不相信的,就是愛情。而二,我並不是很喜歡老是提起我的父母。

    而今天,不知道出了什麼毛病,突然的,想起,該寫一章關於我父母的東西了。

    ——————————————————————————————————

    每一個人都有著每一個人的辛酸,而‘家’,這個意義廣眾的名詞,給我的意義。使我至今都沒能理的清。

    小時候的家,在我的記憶裏,是最美的。

    屬於郊區的無汙染地界,始終是讓人呼吸著新鮮的空氣。也許那時候是因為還小,所以傻傻的斷定,這個世界終究會美麗。

    在我的三歲時,記憶就剛剛開始。雖然那時候對幸福沒有任何的理解能力,可總是在別人的口中,聽他們讚許,我的家,很幸福。

    總是有人見到我的父母帶著我,在離家不遠的鐵道上散步。小小的我,雜在他們的中間,看著草長螢飛,流光散舞,聽著地上的蛐蛐低叫,總是笑的很開心,總是開懷忘我。

    不過說點殘酷的,我的記憶出現的那麼早,竟隻是能在別人的記憶裏,才出現那種幸福的場景。有點不可思議。

    但確實存在在我記憶裏最早的記憶,是我不能忘記的————人間坎苦掙紮。

    我是那種從小就不喜歡粘著父母的孩子,因為我的父母,也不像那種溺愛自己孩子的無知父母,甚至在我之後明確的記憶裏,他們和我都不會主動拉對方的手。

    但這也不排除上街的時候。幸好的,上街的時候,我母親還是會拉上我的手的,否則以我喜歡亂跑的性格,早就不知道和哪輛車接吻了。

    再大一點的記憶就是喜歡和街坊鄰裏的大孩子們滿街的跑,即使我最小,也總是被‘欺負’,但那段時光,還是值得回憶的快樂。

    再之後,是我六年級,父母離婚。

    感覺那幾年很流行這種東西。但沒想到的是我也能趕上這樣的事。說實話,挺鬱悶的。而我也知道,錯在誰。

    記得當時,父親問過我,我們離婚,你跟誰。

    我說,跟誰都行,不再有愛情的婚姻,注定失敗。

    用奶奶的話講當時的我,不像個正常的孩子。一個本生長在幸福的家庭的孩子,在自己父母即將永遠分開的時候,連一般的孩子的大哭大鬧,甚至一絲抱怨都沒有。嚇人的鎮靜。

    可用我的話講,那是我第一次看清世界的廣大。我知道,即將上演的未來,對我來說,遠離幸福。

    可我還是願意當一個什麼都不懂的小孩。至少能裝的幸福一點。

    如果你友好問我幸福的定義,那麼我告訴你,那隻是比不幸好上一點點。而你要為我不幸的定義又是什麼,那我隻能嚴肅的對你說————你可以不用大天使加百列的引薦,直接去見上帝。

    人生雖是按照即定的方向發展,可會變的,卻是人。

    不知是幸,抑或不幸。

    第一年,我還維持著原本的自己。上到初中,一個陌生的環境裏,我甚至用了一整年的時間,才記住了班裏全部的人。那時,在老師的評語裏,我是個有心計,很聰明,卻冷漠寡言,不合群的孩子。

    總是上夜班的父親,和按時上學放學的我,有時一個月都見不到一次麵。回到家,隻是一所寂寞的房子,已經冰冷的等待災熱的飯菜。有什麼事或交學費之類的,隻是在他的桌子上,放上一張紙條。那就是我們維持了近三年的溝通方式。

    是父親主動領養我的。他說母親不要我。還說,我不能跟著母親。隻是這一點,我相信。卻沒有任何的感覺和不安。麻木的留在心底深處。

    那時,我會在每個周末回母親那,看看她,吃一頓像樣的晚。有我和母親,以及姥姥。三代人的晚餐,寂寞也無聊。而那時,我也決不會對母親交往的男人擺一點的好臉色。

    第二年,我則有點改變的,隻是對母親,還是冷嘲熱諷。不是我不懂事,而是我故意為之。對於那個男人,我麻木的叫一聲,也就沒別的了。

    第三年,以記不清父親身邊出現了幾個女人了。時間很長的那個女人,對我還是冷漠,除了必須的作飯,她甚至不會幫上學的我,洗一件衣服。

    而父親從那之後,從不打我。他說,我大了。那不應該。可他沒想過,往往精神上的壓力,比肉體上來的重的多。

    他酗酒後,總是會變了個人的,用嫉恨的眼神看我,和我說話,甚至在半夜12還在繼續那讓我麻木的眼淚。不會計較明天是我的期末考試。

    典型的婚姻失敗後遺症。可憐的男人。

    可很遺憾,即使如此。即使如今我的性格由他一手造成,我也沒能成功的恨他到想殺了他。

    因為我發現,上了初中後,我的記憶很短暫,短暫到,我甚至能夠忘記早上餐桌上的菜色。但這是比方,我早上一般不吃飯。

    去母親那的習慣,我始終維持著。姥姥走的時候,我甚至看著痛苦無助的母親沒有掉一滴眼淚。明明在老爺走的時候,看著母親的淚,我的眼一刹那就模糊了。可母親,卻什麼都沒說。也許她知道,比起恨她,我更恨姥姥。這是父親灌注的思想。也是我的。

    那一年,我16歲。上完初中,我措學了。不是我沒希望能考上高中。隻是我認為,父親很累。算是用我違逆的方式,幫他一把。我討厭因為我,帶給別人負擔。

    那一年,我以為,是我生命裏的最後一年。

    很可惜,不知道是害怕還是貪戀,事情總是在改變。

    再後來,我找了工作。父親身邊的女人又換了。因為她對我不好。

    母親身邊的男人,又多了。而我則麻木的,可以對任何人笑。換得好處。

    人都是狡猾的,人也都可以變壞。而我變壞的原因,是因為我根本就不知道,作為一個壞孩子,會怎樣。

    再之後,我還是我,原本的我,根本就便不到哪去。

    如果硬要說變了。那是我的性格。

    張揚,自我。

    喜歡看書,看漫畫。自己畫畫。對著窗戶發呆。不聽音樂,因為沒那細胞。看恐怖電影,因為刺激。

    人生的無聊,我倒是比任何人都了解。

    22歲的年紀被人稱做做好的年華。可卻被我稱做最糜爛的年華。

    我的性格很垃圾。並不是因為我人品懶,述行不好。相反的,我身邊的朋友都認為我可交。

    朋友有難,我能幫就最大限度的幫忙。別人吵架,我隻能默默的幫著分解,幫著附和。

    我是那種從不和朋友吵架,從不背後說人閑話的人。你可以說這點是裝好人。可用我自己的話來講,就是————我沒那閑心。

    我的性格不壞,但也不好。我嘴巴毒,可以直接用一句話把一個人帖牆上當標本。

    如果我正常一點,溫柔一點對別人說話,朋友就會很驚奇的感歎————今天吃錯藥了?

    我直接說沒吃。

    我沒誌向,沒向往,甚至不會有欲求,這樣的人生,要我怎麼樣?

    掙紮的話,我不會,痛苦的話,我隻能自己忍耐然後很習慣性的忘記。

    人生本就苦短,再讓我去追求麻煩的幸福,說實話,我懶的擁有那樣的向往。

    22歲的我,一如18歲之後的我。

    張揚、閑意。

    做風,停不了自己的腳步;做雨,總是在陽光後幹涸;做鳥,在炎熱寒冷的時光要遷徙;做蝶,枯味的隻會追隨花香……

    很可惜,那不是我的性格。

    做人,我又太失敗。

    我不能否認這樣的性格和我的家庭無關,或跟我的父母無關。但要全部都推到他們身上,委實不妥。甚至牽強。

    記得我在光華年華的最後的16歲的生日的那天晚上,差點把整壺的開始潑到一個跟我老媽吵架的男人的臉上,說實話,真是個憋氣的生日。因為我曾以為那將是我人生最後的生日。可是不然,畢竟,我還繼續著這甚至連我自己都不能理解的枯燥生活。

    18歲的時候,我想離開,去北京。可隻因母親在我麵前,用著哭嗆對我說:你還小,外麵人生地不熟,不安全。要不再等兩年再走,我也不攔你。

    那時候開始,我就已經知道,除非我想再次傷害她,否則我永遠都不能走開了。

    連死也一樣。

    然後再一年,父親再婚。

    其實他們離婚的時候,父親總是說,女人他再也不會相信了,也決不再找女人了。可我清楚的記得,那樣的廢話,甚至堅持不了一年。

    結婚當天,我穿著新買的毛衣。可手還是發抖。很討厭的感覺。這個女人不知道是我爸認識的第幾人了。其實我是在他們結婚後的半年,才記得那個女人的名字的。說恨,說不想讓他們結婚,那有點離譜。當奶奶當心的要我一定參加他們的婚禮的時候,我都有點發笑。我說,當然會去,畢竟參加自己老爸的婚禮,也我第一次體驗。

    當天給老媽打電話的時候,老媽還不知道消息。那是我精心隱瞞了她一個多月的消息。當時也沒說什麼,隻是定了過幾天回她那看她。可一天後她就給我電話,告訴我往寬想,父親也是為我好,畢竟他想找個人照顧我——我們。

    我知道,父親一個人帶了我三年的辛苦。可我也知道,母親還不了解我,連他們的離婚都沒哭一聲的我,要我怎麼去介意那種即定的事?我才沒那閑。

    這點,我很現實。說我是現實主義者,也不然。因為未來隻朝必定的方向發展,要我去試著更改,我沒那工夫。

    其實我很反感按著上天的旨意,我能做的選擇都是違逆上天的,但久而久之,發現實在無聊到不會有任何改變,還是索性隨然。

    人不可勝天。

    勝天者,定不是人。

    隻是到了現在,我也是那種絕對張揚的個性。因為除此之外,我已找不到我自己的風格。

    我喜歡帶十字架的鏈子,而且最近在脖子上的鏈子,已經能增加到兩條了。喜歡帶戒指,屬於自己風格的個性那種。喜歡帶耳釘,染頭發。即使看上去像個女生。穿張揚帥氣的衣服,動起來有金屬的質感。我想讓自己有真正的實在感。

    不是空氣,不似的透明。我,隻是我自己。

    現在父親已經不是以前那麼酗酒後衝我說事了。繼母對我也還好。算是生活穩定吧。而母親有著她的生活。算不算是報應呢,她的生活並不圓滿,在我看來竟有點可笑。

    這點報應,我根本就不需要。甚至讓我為難。

    畢竟,答應下地獄然後替所有人受苦和孤獨的,是我……

    即使到了現在,我也在一個月內固定的會回去看奶奶或者母親。那個地方,有我兒時的記憶和向往。見人,隻是說說平時的話,吃平時的東西。

    而見物,未必是思人。

    記得父親問過我,我老後,你以後養我不?

    我很清晰的告訴他,我說我不會把你扔大街上,但我可以給你付養老院的錢。

    記得當時他可是火冒三仗呢。養這麼一個白眼狼。即使現在,我的話,沒變。而他,也從不曾改變對我的關愛。父親是這個世界上最愛我的人,甚至比母親還多。這我知道。隻我父親不知道我知道。

    尷尬的關係。有趣的事。

    母親近幾年對我很好。至少我感覺比以前更‘肉麻’了。她會在我麵前說,我活著就為了你了,你是我的希望。你是我的全部。

    人都會變,隻是你不知道那究竟是幸還是不幸,你不知道未來的發展方向。好笑。

    我問母親。我說我沒能力保證以後能養你。

    母親卻說,我以後的工資能養活自己,你隻要幸福就好。

    嗬嗬。幸福啊。多好笑的名詞。

    那種東西,已經麻木到讓我辯不出方向和真偽。

    我是個無愛的人。這點,可以從我22年來都沒喜歡人任何一個人得到證明。

    不是沒有人不想和我在一起,隻是都在最後被我忽略或自行後退。

    原因,我沒有告訴任何人。因為,我不能保證,我不會和母親一樣,我是個喜新厭舊的人。我對一個人的愛情,永遠不能長久。我是不可能愛上任何人的。

    有人說,無愛之人,最無情。

    這句話,我喜歡。很喜歡。

    我喜歡一個人在從前的小路上散步,或坐在林間樹下聽風看燕起。總有一絲狹義,總有一絲懷念。

    不是為了懷念兒時那種幼稚,相反,我喜歡現在。即使沒有別人的陪伴,我依舊享受著草長鶯飛,花開花落。隻是年長不負在。

    物不是,人也非。天常地也曾久……

    我,還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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