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心已亂  第21章  記錄在本子上的三天

章節字數:879  更新時間:08-09-08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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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記憶不好,這是眾所知的。

    第一次見麵的人,無論如何我也不可能在第二次見麵的時候還記得他;昨天早上吃的什麼,我也不可能在今天的早上還記得;甚至好久不見的同學,即使見麵我知道我認識他,可就是不能把名字甚至從哪認識的記起。

    我就是一個那樣的人,你可以說我無情,或者說我大腦故障,可這是事實。我無法反駁。可我也隻能明確的告訴你,這個缺點,我改不了。甚至可以說,我沒辦法改。

    我不知道更改這個錯誤的方法。

    我也從不寫日記,因為用了六年的時間隻寫了十幾頁的日記,你能冠冕堂皇的在本子上寫上“日記”這兩個字嗎?

    我有時幻想,如果我的大腦能像電腦一樣把過去都儲存起來,要是想看哪個故事把記事本打開就好,要是那樣的話,我也樂得清閑。

    隻可惜的是,我的大腦連正常的人腦都比不上。

    然後突然有一天,我發現,人類發明文字這個方法還真的是一件偉大的發明。因為古人或許和我一樣,為了把不想忘記的東西記憶,才把過去的昏黃記憶在了班駁的本子上,即使自己不會打開,也可留給後人看。

    然後,我開始記憶,開始讓手中的本子變的班駁。

    我把每一天的事情都記載在本子上,把屬於我的一切,為了不想讓自己忘記,我都給予記憶。

    每一天,每一個時間,我要做的,我所做的。在一個個輪回的時間裏,我做出徹底的標記。

    幾點起床,幾點睡覺。用了多少時間換衣服和洗漱。甚至一天兩餐吃的都是什麼。或者花的每一分錢,我都努力的記載,怕它成為的隻是一個不會被記得的曆史。

    然後,隻是三天的時間,我就把本子記了整整的半麵。三天,可是這樣的事情,也就隻維持了三天。

    因為我知道,被我和上的頁麵,將永遠不會被我打開。我將永遠不會知道我所記憶的究竟是什麼。當然,我這樣的混日記的曆史,也不會有人將它打開。

    想了想。還是覺得好笑,還是覺得徒勞。我將那永遠不會被我再次打開的本子扔進了冬天的火盆,取暖總比當垃圾扔掉的好。

    我的人生,沒有任何改變。不會因為那不被我記得的曆史改變任何,我隻是我,我仍是我。

    告別昨天的自己,創造明天的自己,我將做那個隻屬於我自己的自己!

    最後還能記得我自己這個人的人,隻是消逝的我自己就好。。。。。。。。。

    花非花,人非人,物非物。我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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