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3054 更新時間:14-02-05 16:04
來認識一下我的哥們兒——強哥,原名王強。這個名字實在是庸俗至極,一個毫無新意的“王”字,再加上一個土得掉渣的“強”字,光聽名字就讓人提不起興趣來。強哥外表真正人如其名,所以也就沒有什麼介紹的必要了。
為什麼要叫他強哥呢?這裏還有個故事,其實我們以前是叫他小強的,但他老是覺得不好,總有種要被人拍死的感覺。那時正值《古惑仔》風靡,電影裏的主人公陳浩南被稱為南哥,強哥說這才夠威風,非要連名帶姓地都隨了陳浩安,直怪他爹為什麼不姓陳?我們見狀,忙安慰道,“名字就別改了,我們以後叫你強哥不就得了。”強哥聽後覺得還行,也就沒了異議。
我和強哥的友誼十分深厚。從高一到大四我們都同班,而且是同一個宿舍。所以我認為自己對強哥的了解是十分深刻的。強哥曾說,“媽的,咱倆真是有緣啊。”
我說,“是啊,想不見你都不成。”
我一直有一個固執的觀點:一個人的緣份是有限的。所以我一直有個憂慮,我的緣份都被強哥奪走了,那我與美眉就沒緣份了,而且正是泡妞的當打之年,這使我懊惱不已。隻可惜強哥我倆對同性提不起興趣,辜負了上天的美意。我倆在一起雖然沒妞可泡但卻經常討論泡妞技巧,因為我們認為這些在日後的實踐學習是用得著的,遠比討論什麼“高薪能不能養廉”的問題要實用的多。
強哥一直有個願望就是泡個美眉,在宿舍裏經常能夠聽到他胡侃,說今天在哪兒又見了個美女,有多漂亮,然後信誓旦旦地說明天要采取行動,主動出擊,但事情每次都到這兒便畫上了句號。強哥的勇氣在妞們兒的打擊下日益陽痿的同時,他的大腦中負責幻想的細胞日趨堅挺。那時我就開始意識到,強哥被妞兒害得不輕,但強哥認為是妞兒給了他力量。
強哥把周靜讓給我之後,突然開始刻苦地學習。我們都覺得強哥終於要努力學習報效祖國了。強哥刻苦的結果是和我並肩邁進了大學的校門。在上大學之前,我被書本上對大學校門的描述所迷惑,認為大學校門對學生的意義就相當於麥加城對伊斯蘭教徒一樣神聖。所以我和強哥報到那天站在大學校園門口的時候我覺得應該說點什麼有意義的話,便對強哥說,“強哥我們要好好學習,為四個現代化建設貢獻自己的一那份力量!”
之後強哥一句話讓我現實了不少,“去你媽的,四個現代化是什麼玩意兒啊?”
我說:“我……我也不知……”
“快走!”強哥打斷我,“前麵有個美女。”
我說:“一般這種情況下都是後看青山綠水,前看呲牙咧嘴。”我看見一個傾國傾城的背影,通常我是不會看前臉的,以為上帝給你一漂亮的背影已經是相當仁慈了,你總不能貪婪地還想要一個漂亮的麵容吧?做人知足點好。
“別廢話,快點!”
我和強哥加快了速度,超過了那個女生。我必須承認,這次我錯了。看來實踐才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強哥把他的行李箱硬塞給我,說:“機會來了。”還沒等我回過神兒來就已經到了那位美女的身邊,然後微笑著說:“同學你好,我來幫你拿行李吧。”
那個女孩微微一笑:“不用了,我自己拿就行了。”
“別啊,你看我也空著手,同學之間應該互相幫助嘛。”
“真的不用,我自己就行。”
“沒事兒”強哥說著就把女孩的行李箱奪了過來。我跟在後麵靜觀其變。
強哥問道:“同學,你叫什麼名字啊?哪個專業的?”
那女孩說:“我叫張倩,金融專業的。你呢?”
強哥說:“我叫王強,國際貿易專業的。”
“那咱們是一個係的,真巧啊!”
“可不是嘛!你住幾號樓啊?我給你送過去。”
“不用了,我自己就行。”
“瞧,客氣了不是?為美女拿東西是我的榮幸。”
我找到宿舍,把東西都收拾好了。強哥滿頭大汗地回來了,說:“媽的,累死我了。”
我問:“怎麼樣?有什麼進展嗎?”
強哥說:“你以為找雞呢,電話號碼要來了,爽!”
我說:“那女孩住幾樓啊?”
強哥說:“媽的,住六樓,差點沒要了老命。”
在此插播兩點感慨:第一,我一直都無法從力學的角度解釋女孩是如何運用她柔弱的身體拿起那麼多的行李。而且經過認真取證,我發現女孩在逛街時是體力最為充沛的時候,她們可以連逛十條街而麵不改色心不狂跳。以至於我時常想,如果把這些女孩放在一起組織一個路邊有各種服裝、化妝品店的馬拉鬆比賽,就算路程有馬拉鬆的兩倍也是沒有問題的。
第二,我發現男孩在心儀的女孩麵前都有無窮的表現欲。我記得小學時有位男同學十分膽小怕事,但有次在自己喜歡的女孩麵前把欺負他的壯漢打倒在地。當時的我們都認為這是愛情賦予他的力量。
看來不管男孩女孩都是有巨大的潛力的。隻不過男孩的潛力是為了泡妞,而女孩的潛力是為了被泡。
強哥對於泡妞的認識如同當代的大學生一樣,隻會理論,不切實際。此時便開始不知所措了,於是開始廣納民意。宿舍分為兩派。保守派主張從長計議,要充分的進行調查取證工作,知己知彼,方能百戰不殆。衝動派則主張兵貴神速,先下手為強,後下手遭殃。雙方你來我往,互不相讓,從《孫子兵法》到《葵花寶典》,從美伊戰爭到考試作弊,所獵之廣,讓人無不讚歎。雙方從吃完晚飯便開始辯論,直到夜裏兩點才依依結束。中間幾次要不是我和強哥的勸解,雙方差點就演變成武力衝突。最後得出的結論是:自己看著辦吧!
強哥除了說了句“我操”之外,便再沒有發表什麼意見。
第二天一大早強哥便早早起床,認真打扮,頭發分的筆直,就跟拿著板尺量著分的。之後一臉滿足地走了。我們猜測強哥一定是手拿一大束玫瑰花,然後單膝跪地,認真地說,“倩倩,做我的女朋友好嗎?”然後張倩把假裝的傷心擺在臉上,“王強,對不起!我已經有男朋友了。”
強哥眼中含著熱淚說:“那我們還能做朋友嗎?”
張倩說:“當然可以。”就在這時天空開始下起傾盆大雨,而且沒有半個雷聲或閃電作為預告。然後張倩的帥氣男朋友開著一輛法拉利跑車準時出現,下車後為張倩撐開雨傘,兩人上了車之後,一個高速起步,把地上的雨水一點不糟蹋地濺到強哥身上。
這時強哥手裏捧得玫瑰花迅速枯萎,雖然這很不符合植物的新陳代謝規律。然後玫瑰花瓣必須是一片一片地掉落,掉在地上,濺起大大的水花。雖然花瓣很輕,強哥也沒有姚明那麼高。最後強哥手裏攥著已沒有花瓣的玫瑰花失魂落魄地回到宿舍,生了一場大病,最好是高燒不退。接著不知從哪兒蹦出另一個女孩對強哥進行無微不至的照顧。後來兩人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至於那個女孩是如何認識並愛上強哥,以及她的身世,這裏無從考證。因為電影裏都是這麼演的。
然而事實又一次與我們的想象背道而馳。看來我實在不適合做諸如算命先生之類的工作,否則少挨不了打。強哥帶來了把張倩搞定的消息後,大家無不捶胸頓足,喊爹罵娘,感歎二十一世紀女孩就是開放,對自己沒早下手充滿悔意。
以後的日子裏我們白天根本看不到強哥的身影,之後愈加嚴重,我們在晚上也看不到他的身影了,因為強哥與張倩去外麵租房子了。這讓大夥羨慕不已。故事如果再這樣發展下去,我想讀者一定會看不下去了,這也難怪,連我都寫不下去了。其中不乏有些激進的讀者會把書扔到垃圾桶,然後破口大罵,“我操,這樣的傻逼也能出書。”然後又後悔自己的一時衝動,要不然把這書當廢紙賣,至少可以換幾毛錢花。所以強哥為了故事的可看性,毅然決然地被張倩甩了。原來張倩早就有男朋友,隻不過兩人不在同一個城市。後來那爺們兒知道了此事,直接坐車過來跟強哥火拚,兩人當時擺出一副爭奪交配權的樣子,不由讓人感歎異性真的是相斥。
反正結果就是,強哥給了那爺們兒一頂綠帽子,那爺們兒給了強哥倆嘴巴子。兩人也就算是不分高低,平分秀色。估計強哥早就深諳這道理,因為他依然選擇留在張倩的身邊。倒是張倩提出了分手,給出的官方理由是不想再錯下去。這使強哥異常傷心,夜不能寐,食而無味。但我想這還是不錯的,至少強哥還是嚐試著去睡、去吃,雖然睡得不好,吃的不香,但還不至於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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