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我們是名人了

章節字數:2150  更新時間:14-02-07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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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強哥的戀情在堅持了六個月之後,在遍地戀愛的大學校園中痛痛快快地結束了。強哥沒有經過“七月之癢”,這是他對“七年之癢”產生了懷疑。在他看來“七年之癢”簡直太漫長了,兩個人經過七年才癢,是不是皮膚的神經末梢壞死了?

    但我卻認為強哥的女朋友要比我的那個好很多,因為在大多數人看來,光聽打鼓的聲音,而沒有其他樂器的伴奏,實在是一件沒意思的事。但那個女孩在忍受了六個月之後才離開,實在是不容易。

    在這半年的時間裏,強哥把練習的對象由架子鼓改成了那個女孩,所以在他打炮技術得到質的飛躍的同時,他的打鼓技術發生了質的退步。在強哥分手後第一次拿起鼓槌的時候說了句,“我靠,打鼓比打炮難多了。”

    有了強哥的回歸,我們的排練又有了起色,隻是李偉隔三差五的遲到、早退。我實在不能理解兩個身體構造大同小異的人,為什麼能每天黏在一起而不厭煩?也許我無法理解他們的快樂,就如同她們不能理解我為什麼一個人過得很快樂一樣。

    在我們通過組樂隊而成為學校的名人的時候,我們也因為考試不及格而成為學校老師提到最多的人名。我們因為麵臨多科的補考而變得非常煩惱,經過四處打聽,終於學會了很多實用的作弊伎倆。方法一就是把老師臨考前劃出的重點用電腦進行排版,然後打印成小紙條,放在袖子裏。考試時至少帶兩份,做到有備無患。此方法成功指數百分之八十。方法二把手機調成振動,然後戴上耳機,這就客觀要求頭發必須蓋過耳朵,多在女生中推廣使用。後來經一思路清晰的家夥改良,在男生中也推廣開來。方法是將耳機用膠布固定在手腕處,接聽時裝作手托頭冥思苦想狀,所以在考試時經常可以看到一個考場大家都做出同一個姿勢冥思苦等。但這也有個缺點就是夏天不能使用。諸如此類方法數不勝數,呈現百花爭奇鬥豔之勢。

    我們三個經過高人的指點,竟然破天荒地全部通過了,這在我們看來實在是一個奇跡。我們決定要去喝酒慶祝一下。結果在喝酒時與對麵桌上的兩個人發生了衝突,之後演變為肢體衝突。

    事情經過是這個樣子的:當時我們三個喝得正高興,強哥突然莫名其妙地轉身向身後吐了口痰,結果正好擊中了對麵桌上的人。對方對此行為表示無比的憤慨,遂就過來交涉。強哥一看我方在人數上占有優勢,便對此不屑一顧。在雙方都感到語言已經不能解決問題的時候,便不約而同的選擇用武力解決。

    然後對方中一位迫不及待地掄起一個酒瓶向強哥扔來,但顯然此人平時沒有接受過投擲訓練,所以酒瓶在離強哥頭頂五十公分的地方進行了爆破處理。此人見未擊中目標,又毫不氣餒地掄起個瓶子扔了過來。

    在對方咄咄逼人的攻勢下,我方迫不得已采取了正當防衛。我們也拿起酒瓶和板凳,向對方投擲過去。一時間滿天飛瓶子,場麵甚是壯觀。就像一個電影的名字“滿天盡飛啤酒瓶”。最後以強哥挨了一酒瓶和兩腳,對方兩人全部撂倒結束。

    之後聽見屋外警笛大叫,可愛的人民警察恰到好處地出現在事發現場,將我們五人全部抓獲。這時我才發現在飯店門口已經聚集了好幾十人,除了抓捕我們的警察外,其餘警力全部用來維持秩序了。現場秩序一度混亂,猶如歌星演唱會一般火爆,就差拿著筆和本找我們簽名了。

    之後我們五個人在警察的保護下和群眾的簇擁下上了警車,如果要是有個正好從這路過的,肯定以為是周傑倫來了。

    到了警局後,我們被分開進行了提審。我被帶進了一件漆黑的小屋,中間有一盞刺眼的大燈照著我。一個充滿磁性的聲音問道:“叫什麼名字?”

    “我叫陳石。”

    “多大了?”

    “23歲。”

    “性別?”

    “您看呢。”

    “我問你性別!”對方聲音高亢、洪亮,一定是練過美聲。

    “男的。”

    “知道為什麼抓你嗎?”

    “知道。”

    “為什麼啊?”

    “因為打架。”

    “為什麼要打架?”

    “是對方先動的手,我們隻不過是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能把那兩歌人打成那樣?”

    “沒那麼嚴重吧。”

    “怎麼沒有,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你們因擾亂公共秩序和危害他人生命,要先交罰金五千。”

    “警察叔叔,我們都是學生,哪有那麼多錢啊!”

    “沒錢?那就等著坐牢吧。”

    “別啊!那我們還怎麼上學啊?”我開始害怕了。

    “知道事情的嚴重性了吧。事情也不是沒有別的解決方式,現在正在搞學習董存瑞的活動,你應該好好學習學習。”

    “怎麼學啊?學他去炸碉堡?”

    “哎!大學生就是缺乏基本生活常識。你弄些炸藥包扔給我,不就成了。”

    “那怎麼弄啊,倒賣軍火是違法的,再說我也弄不來啊。”

    “你跟我裝是吧?”

    “沒啊,我真不明白您的意思。”

    “你有沒有錢?”磁性聲音著急地問。

    “有啊,我兜裏有一百多塊呢。”

    “你耍我是不?你現在不隻是打架鬥毆,而且還戲耍執法人員,罪加一等,判處你有期徒刑三年,處罰金一萬元。”

    “別介啊,警察叔叔,不是還沒開聽呢嗎?”

    “像你這樣情節嚴重的,不用開庭,直接就可以判刑。”

    此時我已被嚇得滿頭大汗,忙說:“警察叔叔,您看還有沒有其他的辦法。”

    “有啊!”磁性聲音立馬來了興致,“交了罰金就行了。”

    “我這有張農行卡,可裏麵隻有三千……”

    “那也行!”磁性聲音打斷我,“密碼是多少?”

    這時突然進來一個人,和磁性聲音耳語了幾句,然後就出去了。

    磁性聲音頓了頓說:“鑒於你今天的表現良好,積極配合政府的工作,且認罪態度較好,所以政府決定給予寬大處理。今天就這樣吧,以後注意嚴格要求自己,你可以走了。”

    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丟下句“謝謝警察叔叔”,便飛奔了出去。

    後來我才搞清楚,原來是李偉的爸爸通過關係把我們救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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