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章 我結婚了

章節字數:2453  更新時間:14-03-07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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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說到做到。我說服自己接受了現實。雖然劉飛雪有愛慕虛榮,脾氣暴躁,扭捏作態,城府極深等這樣那樣的毛病,但別說是美女了,就是醜女,又有幾個不這樣呢?

    男人啊男人,在女人這個問題上總是不由自主地就用眼睛和那活兒進行思考選擇。

    我在我媽的軟磨硬泡下將劉飛雪帶回了家。我父親倒是沒什麼意見。想想也正常,男人隻會對自己的女人上心,別的女人看了也隻能是幹著急。當然,他想改朝換代和金屋藏嬌除外。

    我的母親對劉飛雪非常滿意,一直對她噓寒問暖。劉飛雪也利用她職業培養出的溝通優勢對我母親一連串的阿諛奉承,哄得老太太像個吃了賞糖的小孩,嘴裏心裏滿是甜的,美得不亦樂乎。兩人就像一對二十多年沒見的母女,有著說不完的話,道不完的情。

    那天飯後,我的七大姑八大姨以及十裏八村最活躍的中年婦女們都跑到我家緊急集合。她們經驗豐富地對眼前這個姑娘進行帶有濃厚主觀味道的評判,期間還努力表現出不刻意的神情。劉飛雪也不是善茬兒,對那群中年婦女的伎倆也是了如指掌,將她們的圍追堵劫予以一一輕鬆擊破。連我都不由地心生讚歎,暗自佩服起劉飛雪來。

    這群經驗老道的老娘們兒經過一通狂轟亂炸後見沒有收到預期的效果,便像吃了敗仗的殘兵敗將般偃旗息鼓,對我母親的眼神也由原來的平和變成了嫉妒豔羨了。熬了一會,便一個個知趣般陸陸續續地溜了。

    最後隻剩下隔壁的三嬸兒留下做善後工作。一直在我母親身邊嘮叨著,“他大媽,你們家石頭真有出息,既能掙錢,又給你領回個好兒媳婦。你著真是幾輩子修來的福分啊!”

    我母親估計還沉浸在剛才摻雜著幾分嫉妒的豔羨之中,但對於這新一輪的誇讚依然照單全收,絲毫沒有消化不良的顧慮。隨即條件反射般地回了句,“他三嬸兒,陳石這孩子要不找個媳婦兒好好管管,這心總也踏不下來。不像你們家二蛋子聽話,你多省心啊!”

    隔壁三嬸兒立馬來詞:“省心?拉倒吧!一點出息也沒有,說他我這氣就不打一處來。”

    兩個女人你一言她一語,在把自己兒子貶斥得一無是處的同時,將對方的兒子褒獎得完美無暇,恨不得把對方的兒子據為己有。我就納悶,既然如此,還是換了的好。隻怕真若如此,不知要換來多少的狂呼淚水呢。所以說,女人是最能說謊的了。她們的嘴裏所蹦出的言語得有半生的是用口是心非來湊數的,同時她們的耳朵也需要半生的甜言蜜語來灌溉。但甜言蜜語的多少還得取決於她們的基礎設施建設的好壞。

    既然說到了女人,順便把男人也說了吧。男人其實是最專一堅持的動物了。他們的眼睛自從可以自主判斷美與醜後就一直需要美麗的事物進行滋養(這裏的美麗事物主要指美女),直到瞎了為止。而男人的那活兒自從擁有了勞動能力之後便會不辭勞苦地進行辛勤勞作,直至其徹底失去勞動能力之後,還心有不甘地想入非非。

    我的母親的意思是讓我馬上結婚,隨後生子,安安份份,終老一生。這與劉飛雪父母的態度不謀而合。可我卻不想,因為在我的意識形態裏婚姻就是這個自稱文明的社會中一項不折不扣的野蠻製度。它硬生生的用一頁紙將兩個人卻定了關係,並聲稱此後二人的關係受法律的保護,其實大部分還是約束。按此推論,一頁紙就代表文明,那文明也太好實現了。

    再者說就算二人相親相愛,但也不能代表就是“愛情恒久遠,故事永流傳”呐。他們隻是愛現在的對方,誰知道以後會是什麼樣子。況且人的一生就是從幼稚走向成熟的過程,就算到死的那天也隻是做到相對成熟。所以在一個思維能力相當貧乏的年齡去做一件對辨別能力要求十分苛刻的事情,確實是有些勉為其難。這就是現今離婚率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這就是不成熟的決定要付出的代價。

    而且在這件事情上人類極不願承認的兩個天性弱點——猶豫不決和喜新厭舊也有著添油加醋之嫌。猶豫不決讓你有結婚想法時畏首畏尾,喜新厭舊為你在做離婚決定時時推波助瀾。確實為日後的分道揚鑣做了細致耐心的前期鋪墊,所以人性的徹底解放也不能換來真正的文明。文明也並不是代表著自由自在,無拘無束。文明隻是一種相對科學的製度在社會中占據主導地位,進行鎮壓統治,耀武揚威。

    我將以上對婚姻的認識在各種場所對身邊的灌輸,可反映卻是:

    我母親:這孩子這是怎麼了?怎麼淨想些歪門邪道啊。兒子,走!媽帶你去看看大夫吧。

    劉飛雪:啊!你說什麼?

    劉飛雪媽:你看看我們家女婿多有學問,說得多好!那個陳石,你說的是什麼意思啊?

    孫胖子:別說了!什麼亂七八糟玩意兒。你還出不出牌?

    強哥:石頭,你酒還沒喝完呢,等著養海豚啊?快點!別磨嘰了。

    小姐:你還幹不幹了?不幹給錢,我收工了。

    我們的下家:操!石頭哥就是厲害。我們沒讀過書的除了泡妞是任嘛不會啊。

    我如同一個得道的高僧,看著眼前的人們一便便地重複著無聊、弱智的事情。在這之中我不但沒有體會到得道的快樂,反倒是品嚐著看破紅塵的孤落。結婚吧!我告戒自己,但又拿不定主意,所以見人就問——我結婚行嗎?大家都表示沒什麼異議。也對,除了我的情敵之外,別人有什麼好反對的呢?

    我捫心自問,到底想要什麼?

    漂亮妞。我的回答十分堅決。

    那好,劉飛雪就是個最佳選擇。她絕對漂亮,又會哄人開心,雖然好逸惡勞,見錢眼開,但有幾個美女不這樣呢?

    我明白一個人最難的不是得到些什麼,而是放棄些什麼。當你放棄某樣東西的時候,自然而然你就會得到另一樣東西。這次我放棄了單身,得到了美女。

    我結婚了!那一年我25歲,劉飛雪24歲。不算晚婚,但沒早育。

    婚禮當天,熱鬧非凡。我和劉飛雪學著電視裏的套路,穿得人模狗樣的衣服做著人模狗樣的事。強哥他們為了活躍氣氛,找來了一幫小弟來捧場。那群小弟也不辱使命,將參加婚禮的老少爺們兒全都灌倒。地上,桌上,廁所,過道,到處橫七豎八地躺滿了人。把一個婚禮現場搞得活生生的像個屠宰現場。場麵何其壯觀,見者無不聖歎。婚禮成了十足的渾禮。因為當天參加婚禮的人們都渾渾噩噩地幹了不少有失禮儀的事。

    我占得了便宜,抓住了時間,卻丟掉了自由和快樂。

    我想起了孫胖子跟我說過的一句話:有誌向的人是先立業,後成家;沒誌向的人是先成家,後立業;而成大事的人是邊成家,邊立業。但不知道我應該算作哪種。倒不是我搞不清楚我是先成的家,還是先立的業,主要是我不知道我們現在幹的買賣算不算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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