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1454 更新時間:14-03-11 09:59
“我小時候,就愛在弄堂裏到處奔跑,掏大樹上的鳥窩,扯女生辮子,女生躲貓貓時戴麵具嚇她們,這些好像還是昨天的事,但以後都回不來了。”汪陽澀澀的笑起來,藍添有些明白汪陽的失落,此時的他能與汪陽產生共鳴……
有些事一旦過去了,就再也回不來,就如昨天的太陽,曬不幹今天的衣服。不管是事還是人,都一樣,除了在記憶深處偶爾會跳出來舞上一段曆史,不管是快樂的還是悲痛的,那都是自己曾經經曆過的往事。
“陽是想重溫童年?”終於收回之前有些煩悶的心,藍添看著還在認真開車的汪陽。
陽剛才的話,讓藍添再次重新審視起身邊的這個男人,他說的那些事讓藍添覺得與現在的汪陽根本不搭界,現在的汪陽那麼成熟穩重,根本不像是愛欺負人的調皮蛋。
“重溫?隻是來回憶罷了,童年的趣事,想和添添一起分享。”汪陽把車停到了老街道上,道路不寬敞,悍馬車占了一半的馬路。
“這樣車子行駛會有影響。”藍添微微蹙眉,他不解汪陽怎麼會把車停到這位置。
“傻瓜,這裏已經是盡頭了。”汪陽笑了笑,說,“沒車會來這裏,那裏有一座石拱橋,明朝就有的橋,非常結實。比今天的什麼XX大橋可牢固得多了,如今中國的技術含量真叫人擔憂。”
“嗯,深有同感,那我們去看那橋吧。”藍添也被說得心動不已,以前羅思楠沒父親,他受到的永遠都隻有冷嘲熱諷,上學後不得不兩點一線,不敢在路上有絲毫怠慢,否則得到的就是被人隨意欺負。
汪陽帶著他走到一座橫跨在河上的石拱橋,橋身並不寬敞,卻分為兩排石階,每個台階都很高,都快超20厘米的高度。橋中間以雕刻的吉祥雲為分隔左右兩側,橋上麵的護欄也不高,不過30厘米,讓藍添感覺人在擁擠的時候,隨時會被擠下橋的錯覺。護欄上等距的坐著腳踩圓球的石老虎,仔細看才發現,那並不是石老虎,而是一隻隻活靈活現的獅子,甚至連石眼睛都像有了生氣。
看著那座橋,藍添仿佛回到了童年,這橋其實他以前是天天路過,可惜他從沒仔細看過。可能是思楠的日子過得太緊張,讓他失去了觀察周圍事物的能力。
“陽,你家以前在這附近?”藍添突然開口問,不知為何,他胸口很悶,心髒像被人輕輕捏了又捏。
“嗯,在我上小學的時候就住在那裏,後來父親去市裏工作了,我家就搬了。”陽並沒發現藍添的麵色,隻是盯著一個方向出神。
順著汪陽的目光,藍添心裏有一點點不舒服,那方向正是他還是羅思楠時住的地方,幸福小區就在離這裏不過百米。隻是這裏有圍牆遮住了,看不到以前一眼就能看到的地方,莫非汪陽以前也住那小區?
“我以前就住在那小區。”汪陽突然開口,笑得有些無奈:“十幾年前那小區還算是高檔小區,現在再回過來看看,已經成了M市的貧民區。”
“嗯……”藍添勉強回答,心裏的感覺越來越差,甚至有一個可怕的念頭鑽出大腦來,他想去看看那棟房子、那間屋子。隨後很快便被他壓製了,他已經不是羅思楠了。
“你知道嗎?我小時候的理想就是做警察,又加上我小時候個子高,所以在小夥伴中我算是孩子王。那時候年紀小,又淘氣,經常會去欺負一些比我小的孩子。”陽笑了笑,突然有些尷尬的看著藍添,笑變得有些牽強,說,“那時候我太不懂事,經常帶頭欺負一個我不知道名字的小孩,因為小區裏的阿姨們對那戶人家不太歡迎。那女人是一個老板的情婦,現在我們稱這種情婦是小三。好在那男人最後迷途知返,最後拋棄了那小三和證明罪孽的孩子。那時候我也是聽說,我覺得自己是警察,是正義使者,所以隻要有時間,隻要看到那孩子,我就會帶夥伴們圍堵那孩子。現在想想,還真對不起那孩子,如果再讓我看到那孩子,我一定會向他說對不起。”
肖肖的囉嗦:又到了發枝日,廢話不多說,PK值4500時,晚上加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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