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1060 更新時間:14-08-23 17:50
少女的死沒有打亂陳耀原本的計劃,他來到附近的鎮上。
這裏比烏山鎮稍微小一些,不如烏山鎮那麼熱鬧,但弱肉強食的事不管在什麼地方都不會絕跡。
陳耀不會同情,他之所以救下二胡是因為沒有墨在身邊覺得無聊了。
無聊,是一個可以解釋很多行為的詞語。
二胡是個孤兒,五歲起跟著老乞丐乞討,後來老乞丐死了,他便自己出來討飯。被其他小乞丐以侵占地盤的理由狠狠揍了一頓之後,淪落到跟狗搶食的境界。
陳耀看到二胡的時候,二胡正在跟一隻瘦小的流浪狗比誰更凶狠,陳耀幹脆把兩隻都收下,給夠取名叫琵琶。當然,至少二胡是這麼以為的。
其實,陳耀在二胡被打的時候就發現了他,當時懶得管。後來嘛,後來被二胡凶惡的樣子逗笑了,索性帶在身邊當作消遣吧。
二胡千恩萬謝時,陳耀受得理直氣壯,旁邊的琵琶死死咬著饅頭不放。
等到琵琶吃饅頭吃到飽,二胡饞得口水遍地時,陳耀帶著這兩隻去醉香樓吃飯,任憑琵琶眼巴巴地看著桌子上的紅燒肉就是不給它吃一星半點。
陳耀說:“看到了嗎?如果你剛才不聽我的硬要吃饅頭的話,就沒有現在的肉吃。以後一定要聽我的話,知道了嗎?”
二胡嘴巴鼓鼓的,鬆鼠一樣猛點頭。
兩人吃飽喝足,小二過來收錢。陳耀在兜裏摸摸,看著小二的眼睛笑。小二似乎是被他這笑閃著了,呆愣愣地結果的接過東西離開。
出來之後,就聽到老板的怒吼聲。
“你長眼睛幹什麼使的,石頭你能當錢收?這石頭誰給的,還不快去給我追回來!……什麼?!不記得那人長什麼樣了?你……你氣死你老子算了!我養不了你,你給我滾回去讀書,別來給我添亂!”
二胡留著口水笑,說:“那小二怎笨,居然把石頭認作是錢。”
“你就不會認錯嗎?”
“那當然!”二胡拍著胸脯說,“錢可是好東西,認不得什麼都不能認不得錢啊!”
陳耀摸摸他的頭,說:“走吧,給你買套衣服。等會兒找個客棧洗個澡就換上。”
俗話說:人靠衣裝,佛靠金裝。
換上新衣服,二胡看上去著實精神了許多,瘦小乖巧的模樣還挺招人喜歡。
晚上,陳耀叫二胡和他一起睡在床上。
“記著,在外人麵前你叫我陳先生,有人來千萬別開門,別人問起就說今天晚上我一直和你睡在一起,知道嗎?”
二胡點頭,問:“你要去哪裏嗎?”
陳耀幫二胡也好被角,學著人家哄小孩子睡覺的樣子輕怕兩下,說:“睡吧。”
月黑風高,正是好時候。
陳耀換上黑衣,沿著屋頂來到鎮上最大的一戶人家。
守夜的侍從靠在牆角打著盹兒,院子裏的狗聽到動靜猛地站起來,綠色的眼睛炯炯有神。
陳耀賭咒發誓自己以後絕對不要侍從,養條狗就夠了。
當然,遇到陳耀,狗也沒多大用。未開靈智的動物最容易對付不過。
陳耀沿著樹幹跳進院子裏,那條狼狗正在一旁抱著一根樹枝啃得不亦樂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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