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七八糟的隨筆  相見歡1

章節字數:773  更新時間:15-08-05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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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亦凡有時認為他已經忘記了自己曾是什麼樣的人。

    但每一次舊事回魂,那個在籃球場上汗如雨下的少年,便會攜卷著五味的心情,寂靜卻不歡喜的感受著來勢洶洶的回憶。

    那時吳亦凡隻有十七歲。

    個子高高,體型偏瘦,皮膚勻稱光滑。皓齒。明眸。

    愛穿天藍色的籃球服。愛跳也愛笑。

    第一次見到鹿晗,他仍記得十分清楚。那是在一個雪後的清晨。街邊的路燈不約而同戴著高高的雪帽,稀疏的行人疾步走著,吝嗇著留給初冬氤氳的白氣。吳亦凡坐在副駕駛的位置上,等待著在麵包店裏為自己肚子買早餐的母親。

    自後視鏡裏吳亦凡看到,有個男孩騎著單車自長街盡頭衝過來。至麵包店門口,似有急事要趕,甩脫搖擺不停的車子便朝店裏跑。吳亦凡清晰地看到,男孩赤腳穿著人字拖。

    待母親拿著包裝精良的早餐坐進車裏,吳亦凡還在看著雪地上的白色單車發呆。無論時間怎樣冷漠無情,它指縫裏的點滴溫情卻足以令他們著迷。直至今日,且以永日。

    這時吳亦凡已有二十五歲。

    不吸煙不喝酒,麵色冷漠,愛穿灰色。

    生活在底層的群落,過著節儉的生活,卻擁有著大把的錢。

    他像是始終遊離於世界之外。就像他的職業一樣,植於都市上空的迷霧中。

    有一夜,回家時。吳亦凡看見街角的小公園裏,驀然開出幾樹白櫻花。其下有幾位老者伴著老舊收音機裏的評劇,喝著香茶。

    吳亦凡手裏提著便利袋,抬起頭,看了一眼曖昧的月亮,停下腳步對身後人說:“跟我來。”

    出於禮儀,吳亦凡給來客端來一杯茶。來客終於將那四處打量的眼神移到吳亦凡冷冷清清的身上。

    樸燦烈穿著式樣極簡的黑衣,蓬蓬腦袋,有些懶洋洋的盯住吳亦凡。

    吳亦凡也不在意,悠悠然坐下,輕輕擺弄著自己的茶葉罐。

    像隻龍貓似的樸燦烈終於開口;“給我接幾份生意吧。”他話音落下不久,吳亦凡便輕輕回了個冷冷清清的“好”。畢竟於吳亦凡而言,殺手們骨子裏都一樣。

    需要經紀人的名望職業有二,其一是名人,其二便是殺手。顯而易見,吳亦凡的合作夥伴是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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