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1592 更新時間:14-07-05 10:46
曆代皇帝都是多疑之人,因此,他們會在各個重臣的府中安插自己的眼線。眼線們在府上可能是當小廝,也可能是當婢女,更可怕的是當了你家媳婦兒!要是真當了媳婦兒,那可了不得,不但夜裏在你枕邊旁推側敲地搗鼓出消息來,說不能你哪天晚上腎虧,哪天晚上不舉的溴事兒都給皇上知道了。
再說回來我這個當朝宰相,官職可謂是重中之重。而皇上對我的防備也就跟我的官職之高成正比,簡直對我是日防夜防。
丞相府中幾乎近半下人都是皇上直接委派給我的。說好聽點兒是委派,但準確地翻譯這一行為呢,那就相當於指著我鼻尖說,這幫人是朕派下來看著你的,你小子給我小心點兒!
我想啊,我哪夜裏上了幾趟茅廁,皇上都能了如指掌。
綜上所訴,對於這逃命中的李家三少而言,這府裏定然是不安全的。
然,也倒未必,這三少爺自幼離家學武,鮮有回府,京城裏翻個裏裏外外也沒能找出幾個認識他的人。
要問我是怎麼與他相識的,那可真的巧了,他方值少年之時回過一趟家,正巧碰上我府上造訪。
我當時還隻是一個五品的通政司參議,上門正是來謝過李尚書的提拔。
這小子是習武之人,最是瞧不起文人的酸腐,就連他爹,也不放眼裏,這可把李尚書氣得是吹胡子瞪眼。至於我,那就更不必說了。
但我郭熙是誰?怎麼可能製不住這囂張的臭小子。
我那時正與他老爹在李府大堂拉家常,套關係,談得甚歡,那小子就跑來了。
他叫了一聲爹,就沒說話了,那臉色,那叫一個臭。
看樣子是他爹強叫他過來的。他這老爹也是不識趣,硬是引薦我們認識。說些什麼這郭小子多好啊,我兒子多不成器啊,認識認識以後朝廷上有個照應啊什麼的說個沒完。
這回這三少爺就更煩了,居然當麵叱喝起讀書人的不是來。
我當時也年輕,當下就盤算起怎麼給他個下馬威嚐嚐。
我壓下不滿,起身作揖,道:“你說讀書人弱不禁風,不如在下就跟李公子比試比試?”
他聽後哈哈大笑,道:“你想比試什麼?”
我淡笑道:“騎獵。”
說到這騎獵,可大有文章,這可古代一項非常考驗技術與判斷力的活兒。在叢林當中,需要及其精湛的馬術和精準的箭術互相完美的配合,當然,有了這些還遠遠不夠,你還需要非常敏銳的判斷力,而這種能力,正是曆代帝王所必須具備的。因此,這項運動成為了帝王家選舉候選人時重要的衡量標準之一。
要是平時,比騎獵也沒什麼大不了,但問題是,我直著腰板說出此話的時間,正是銀裝素裹,寒冬臘月之時,哪來的獵物。
李家三少爺先是有些吃驚,接著又是哈哈大笑,豪爽道:“好!你是第一個敢跟我比騎獵的讀書人。有點兒膽量。”
他不知道,我正是看準了這季節來狩獵的。
於是,第二天清晨他騎著他的駿馬,我騎著我的毛驢,深入了那白雪皚皚的獵場。
我並沒有跟他一樣,夾緊馬腹就往獵場裏毫無目的地奔去。我呢,早上沒喂驢,讓它餓著,到了獵場就放開韁繩由著它自個兒背著我尋草去。
要知道,有草的地方自然就有尚未冬眠的獵物。而尋草這項任務當然是交給饑腸轆轆的食草動物最好不過。
果然,溜達了不久,便瞧見了一隻兔子。
我心中一喜,但並沒有立馬采取行動,因為我同時還發現了麋鹿的腳印。
麋鹿很敏感,而且跑得極快,很是機敏。
於是我翻身下驢,放輕步伐沿著足跡走···
果然不出我所料!不遠處正是一隻體格健壯的麋鹿。
大喜!我立馬拉弓引箭瞄準它。
往往計劃總是趕不上變化的。
就在我的箭即將離弦之際,一頭狼猛然撲向了鹿,張嘴就咬破了麋鹿脖子的大動脈。麋鹿受驚,奮力掙紮,把抓在背上的狼狠狠地往外甩。狼很吃力,但到底是位置上占到了一定優勢,嘴下的功夫越是發狠。
我躲在樹後,悄悄地等待著一個適合的時機···
戰役進行到尾聲,麋鹿在掙紮過後終於由於疲倦和失血過多緩緩倒下,狼勝利了,卻也已經筋疲力盡。
時機到了!我的箭瞄準了狼,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離了弦·····
騎獵的結果不言而喻——當李家三少爺滿意地提著三隻兔子和一隻狐狸歸來時,看到我坐在帳篷外捧著熱茶烤著鹿腿,屁股下還坐著狼皮,頓時目瞪口呆。
至此以後,我成為了他口中唯一一位稱作“大人”的“讀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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