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送走

章節字數:2928  更新時間:14-07-19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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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歌看著壓在他身上的沈言,暈黃的燈光瞬間晃了他的眼。

    若不是沈言的發型衣服全變了,他幾乎就以為還是從前,還是那個有蘇榮在的時代。然而現實可悲殘酷,沈言全然不記得他。

    朝歌其實也心知肚明,沈言是蘇榮的轉世,既然是轉世,記憶肯定是沒有了,但前世的他們那麼相愛,難道今生蘇榮就對他一點感覺都沒有嗎?

    滄海桑田的千年一躍而過,恍如隔世的故人卻不再記得。

    朝歌癡癡的伸出手,指尖細細描繪著身上人舒揚的眉宇。一樣的眼,一樣的眉,一樣的神態,卻再也不是當初的蘇榮了。

    無論如何,他的蘇榮再也回不來了。

    完美的不再回來,回來的,不再完美。

    朝歌突然一勾沈言的脖頸,猛地吻了上去。他的淚從眼角緩緩滑落,鹹濕的淚水流到嘴唇裏,兩個人都嚐到了一絲苦澀。

    少年長得太過美好,如此的模樣就像個得不到心愛之物的小獸一般,可憐而惹人心愛。

    沈言隻覺得腦子充血,眼前的誘惑太明顯,但僅存的理智告訴沈言,他不能動眼前的人。沈言深吸幾口氣,慢慢平複了欲望,他將浴袍重新裹到朝歌身上,再開口時已恢複了冷靜:“已經很晚了,你應該去休息。明早我會送你去警察局,所以你不用擔心,睡個好覺吧。”說完就毫不留戀的起身。

    臨走時,他看了一眼還在地上呆愣的少年,頓了頓說:“剛才的事我會忘了,希望你也不要再想起。”然後就關上門,再沒了動靜。

    坐在地上衣衫淩亂的朝歌良久沒有動作,仿佛癡呆了般,兩眼空洞而無神。他對蘇榮已經失去了吸引力,都挑逗到這般地步了,蘇榮居然沒有任何反應就離開。

    朝歌再回想之前的行為,臉一陣發燙,剛才的是自己嗎……那不是他該有的行為。即使在他還是個低賤的孌童時他也是一副冷冷的樣子,從來不會主動勾引。

    該怎麼辦呢?他不想要被送走,好不容易再尋到蘇榮,他怎麼可能放心離開,怎麼可能甘心離開!朝歌不是個無腦的人,如果有必要,他也會狠毒,也會用盡手段。

    窗外的燈光不息,璀璨的夜色無限繁華,穿梭於浩瀚時空裏,漫漫時光的沉睡和更迭,靈魂不改情意不滅。我的等待與你的守候終究在錯過的千年之後再次相逢碰撞,而遇見即是永恒。

    沈言幾乎是逃回房間的。雖然他表麵上依舊冷靜沒有什麼變化,但他自己明白心裏早已翻起驚濤駭浪。朝歌已經讓他手忙腳亂了,僅僅才認識幾個小時,這個少年就成為了他的一個變數,這簡直太可笑了。

    沈言把門關上,整個人依靠在門背後。他將手輕輕放在自己的心口上,那樣……有異樣的跳動,撲通撲通的,擾得他心煩。沈言從小生活在一個特殊的環境,他自認為能控製住自己的感情,但是出來考古了幾年後除了把性子養的古怪以外,有時候還會孩子氣。在外人麵前他還是冷冷的模樣,可一到沒人的地方或者回到親人身邊,他就會崩壞形象。沈言對此無可奈何卻也不想去做什麼改變,但他是把少年劃到外人的範圍裏的,這就不允許他去做不符合他性子的事。

    說到底,沈言也是個別扭的人,外表冷淡內心卻如六月火一般熱烈。

    沈言的家庭情況是比較複雜的,卻也不是那種森嚴的豪門世家。

    沈言的爺爺是軍區退休的司令,雖然名義上是退休了不問世事,但暗底裏還是能操控軍隊裏的事情,隻是人老爺子管了大半輩子想好好歇息了,所以並未動手,可即便這樣,沈老爺子在上層社會依舊吃得開玩得來,十分受尊敬。

    沈言的父親沈譚華是商人,當年因為沈老夫人將他送到國外念書,所以沈譚華學成後並沒有歸國,而是先在國外白手起家創辦了一家公司,辛苦了幾年後公司上市,就開始把重心放到國內。沈譚華回來後憑著有國外公司的名聲很快也打造出一片天地,之後也與一位彈鋼琴的女子墜入愛河並且結婚生下一子--沈爵。

    隻可惜那位鋼琴家沒過幾年患上了癌症,早早死去了。

    沈譚華大痛,幾年都沒有再從悲傷中緩過勁,後來在一次競拍會中認識了現在的沈母--夏雲穎。夏雲穎也是個女強人,做事雷厲風行毫不手軟,一開始她對沈譚華抱著是競爭對手的敵意,但自從發現沈譚華對亡妻的深情後,夏雲穎開始對他頗有好感,時常約沈譚華見麵。沈譚華是懂得夏雲穎的心思的,可他並不愛夏雲穎,所以都一一拒絕了。夏雲穎從小做任何事都不輕易放棄,即使沈譚華拒絕了她她也依舊每天都出現在沈譚華麵前,直到那件事情發生。

    本市最轟動的撕票事件。

    沈譚華這些年處理公司事務上有些偏激,經常無緣無故開除一些人,其實本沒有什麼事,但他開除的人中有一個是從公司創辦的時候就跟著沈譚華幹的人,那人誤以為沈譚華是利用他完了就踢,於是心生怨念,從而導致對沈譚華一家產生仇恨。

    那人因為這些年在公司也算是內部人員,很清楚沈譚華家的底細,自然也知道沈家唯一的寶貝沈爵每天上學的幼兒園在哪裏。於是他趁來接沈爵放學的司機不注意,把剛出門的沈爵拐走了,並打電話給沈譚華,要求給他準備五百萬的現金,否則撕票。沈譚華是個愛子的人,很快就準備好了五百萬,同時沈老爺子也派軍區的人迅速偵查出了綁匪的位置。

    隻是沒人想到,綁匪早在打電話之前就已經殺了年幼的沈爵,之所以打給沈家,也不過是想要讓他們痛苦,而綁匪打完電話以後也隨即自殺。

    沈家再次陷入一片烏雲之中。

    夏雲穎也是在這個時候真正俘獲了沈譚華的心。她對這個頹廢的男人溫柔至極,照顧他的起居,撫慰他的心靈,等到沈譚華走出了心裏陰影以後,他已經離不開這個女人了。

    一切順理成章,夏雲穎嫁給了沈譚華,一年多以後他們生下了新生命--沈言。

    沈言就像是沈家的曙光,給這個沉痛許久的家帶來了新活力,沈家對沈言可謂是捧在手心含在嘴裏,把對沈爵的愧疚與未給的寵愛都給了沈言,所以沈言放棄家族繼承轉而選擇考古事業的時候,沈家也沒有多加阻止。

    但沈言一直活在家人對沈爵的愧疚之下,連帶著周圍人都帶了幾分有色的眼光,所以沈言非常討厭別人把自己當成他們心中以為的人。

    環境造就了性格,沈言這樣古怪的性子也是由此養成。

    而朝歌之於他,不過是心裏一個異樣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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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整晚過去了,顯然兩個人都沒有睡著,出來的時候眼睛下方都是黑眼圈,精神萎靡不振。

    沈言看見少年顯然愣了一愣,不自在的說:“你醒了?”

    朝歌想起昨晚自己做的事,也十分尷尬,回了句“嗯”就沉默了。

    沈言點點頭,進了廚房,隨口問了句:“你早飯想吃什麼?”可得到的答案居然是……

    “我沒有資格吃早飯。”

    沈言以為少年是為了昨晚的事愧疚,便笑道:“你不用在意,想吃什麼就說。”可少年居然奇怪的看著他說:“平民每天隻有兩餐,隻有達官貴人才有早飯吃……”

    這下子沈言呆住了,這是哪門子的說法,難不成這小子是被拐賣到深山裏跑出來的?怎麼還存在貧賤之分。

    “你別多想了,早飯必須要吃,這裏沒有你那種說法。”

    少年這才紅著臉道:“我想吃包子。”

    沈言了然的點頭,心中也並未多想。

    兩人草草吃完早飯,沈言便對束手束腳的少年說:“你在這裏坐著,我去取身份證,等會到警局幫你問問你的信息。”

    然後便起身走到樓上去了。

    朝歌心中一緊……蘇榮真的是要把他送走!不行!絕對不可以離開他!

    他的目光緩緩移到廚房,眼裏暗沉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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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古代一般的勞動人民大多數隻是一頓兩餐,往往將早餐省略或延長就餐時間。為了效果,作者直接簡化為不吃早飯,如有錯誤的地方請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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