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chapter one 婚禮前夕

章節字數:3227  更新時間:14-08-08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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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傾城要結婚了,作為她從小到大不離不棄的閨蜜,我自然要當她的伴娘。

    伴娘,伴著新娘,風風光光的步入婚姻殿堂。

    在婚禮前一天晚上,我在傾城家住下了。原因無他,最好的閨蜜要嫁出去了,總要懷念一下我們年少時曾經曆過的種種,順帶唏噓一下,那些我們無比感慨卻又回不去的時光。

    傾城對我說,還記得十五歲那時嗎?我,你月依都先後追並喜歡上了同一個男生。

    我心中猛的像是被千萬斤的巨石擊中了,悶悶的疼。但不想因為這事惹得大家都不愉快,還是向她笑道:“是啊。但我們三個中,隻有我沒做過他女朋友,你和月依都先後跟他談過。”

    傾城攏攏頭發,訓我道:“就你不開竅!隻要你說一聲喜歡,他絕對會和你在一塊兒的。”

    想到那些,我微低下眼簾:“其實那會兒我才十四歲,比你們還要小上一歲。那些愛呀喜歡呀,根本無法分清。”

    “還說分不清!”傾城打斷了我的話:“那時你說你喜歡他,又說你還喜歡唐炎和楚文強。我還問你,你怎麼喜歡那麼多人。”

    對王藝森是喜歡一個人的喜歡,而楚文強和唐炎隻是朋友的喜歡。我立刻回答道,卻不想聲音出現了一絲顫抖,出賣了我內心的波動。

    傾城察覺出我的不對,立刻問道:“怎麼了?不舒服?”

    “沒有。”我搖搖頭。

    傾城還想追問,立刻被我打住了。“好吧,這事兒有些難說,等你婚禮後我們找個時間好好聊聊,你就先別問了。”

    傾城點頭,繼而狡黠的眨眨眼睛,說,你看,即使過了這麼多年,你還是會記得到底是哪種喜歡。

    我隻好承認。麵對傾城,我始終是沒辦法的,是她教會了我什麼是混,也是她教會了我按照自己的內心行動,不需要在意別人的看法。所以今天,就算林默然已不是十二歲時懦弱單純的模樣,也依然無法對許傾城掩飾一分一毫。剛才那件事打過馬虎去,這件事要是再否認,那就不是很好辦了,傾城一定會打破砂鍋問到底的。

    盡管這件事我特別不想說是對的,當時分錯了。

    “可是,我終究沒能跟他在一起。”我笑著說道,時至今日,早就沒了當初的感覺,隻有兄弟情還未改變。但說起這些,總會有種,念及舊人一般的感慨罷了。

    傾城突然不再說胡,我連忙問她怎麼了,她卻隻搖頭,說,沒事。

    我不解,那為何會好端端的突然沒了下文。

    她沉思一會兒,道:“其實你沒跟王藝森交往也挺好的。”

    我點點頭。

    這次輪到她疑惑了,問道:“你是怎麼看出來的?”

    我說,當時王藝森是學校老大啊,挺花心的。他追你用了一年多時間,可和你談的時間也沒有半年;月依就更不用說了,隻和他談了一個半月吧。

    傾城張嘴,想說什麼,被我止住了。再者,你是知道我的。我愛上一個人那是有著過一輩子的想法,絕沒有保質期這一說。

    “所以你一直沒有說愛他。”

    我點頭,這一點我並不否認。而且當時間慢慢加深,不複少年時的青澀,也漸漸明白了,那是一種什麼感情。

    像神一樣的崇拜。

    後來的我明白了那不是愛情,隻是一種癡迷的感情,但那時年少輕狂,以為懂得了愛,便努力下去,並因此有了這十年間精彩的故事。

    對於王藝森,我始終沒有安全感,因為當時的林默然沒有現在奪人眼眶,是一杯白開水,越看越有味。而王藝森卻是個最沒耐心的,讓他去發現一個人的優點,還不如直接告訴的好。

    “是。雖說就算分了還可以繼續做朋友,畢竟在那個圈子裏誰沒和誰好過。但我還是覺得分了就是做朋友也沒那麼自然了。倒不如我不說,他不問,一直是兄弟,有酒一起喝,有肉一起啃。”

    “對啊,當時你很聰明,沒有對他承認。”傾城讚同道,那時候她和月依一直鼓勵我快點表白,可我還是估計這這個沒說。其實這也跟我那時的不自信有關,但現在想起來,我當時的做法不失為一種明智的選擇。

    我笑道:“我不說,他知道。這樣不就好了嘛!他既然知道我喜歡他了,我們之間又能維持原來的關係,免了那份尷尬。如此,何樂而不為?”

    傾城笑罵道:“去,就你聰明!對了,你是怎麼讓他知道你喜歡他的?”她好奇道。

    傾城的一句話把我引入沉思。也是,這件事除了我,王藝森和潘宇知道外,其他人均被蒙在鼓裏。這自然也有王藝森的功勞,我們三人一直緘口不談。

    那會兒上自習,潘宇是我的同桌,趁我不注意時偷拿了我的日記給王藝森看了,我搶都來不及搶,於是,這事兒就不幸地發生了。到了王藝森手中我就沒辦法再奪回來了,隻好像待宰的牛羊一樣,緊張兮兮的來回觀望,時不時回頭注意他的表情。在他看那些字時,我的臉瞬間爆紅,溫度火熱的能把生雞蛋煎熟,和個猴屁股一樣,又熱又紅;最囧的是我在一瞬間喪失了活動能力,就那麼趴在桌子上,一動不動了。

    但或許習慣使然,我還是趴在桌子上用餘光偷瞄他,他就坐在我斜後方,超便於觀察。

    大約過了有兩分鍾吧,我看到他往後翻了翻,沒有了。接著讓潘宇把本子還給我,我長舒一口氣,幸虧明日裏沒養成寫日記的習慣,不然老底兒都被人看沒了。

    從潘宇手中搶回日記本後就又趴下了,因為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麵對他。直到現在我都挺納悶的,你說林默然一個臉皮這麼厚的人,怎麼單就在他王藝森麵前和純情小少女似的,怪了。

    又不知所措了五分鍾,終於熬到下課鈴響了。我依然趴著,卻聽見他有些沙啞的聲音從後方傳來,他說,喂,默然,幫我寫英語作業吧。這個階段男生的聲音都很難聽的,可我竟然感覺,他的聲音異常悅耳。

    “嗯?”回頭看去。

    他眼中依然是“兄弟,幫個忙吧”的賣萌神色,完全沒有一絲一毫的變化,與平常無二。

    我欣然同意。

    現在,我把事情經過告訴了傾城,她是第四個知道這件事的人了。後來我又向她說道“其實在那之後我便明白了,他是A市學生界何等風光的人物,喜歡他向他表白的人多了去,他又怎會因為我而停留。”

    那年我初二下學期,剛剛從渾渾噩噩中醒來,在夢中,我遇見了王藝森。

    傾城不語。

    良久,她說,我們都說他多情,其實都沒有真正了解他,若論無情倒是非他莫屬。王藝森往返於眾多女人之間,可從未因任何一人停留,我是,月依也是。

    我頓時懵了。

    我一直認為,王藝森是多情的,卻不曾料到,這也正是他無情的表現,萬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

    傾城拿起手機看了看時間道:“不早了,我們睡吧。明天那麼多事兒,可沒有我們休息的時間了。”

    我忙回過神來,應道:“是啊,明天你可就是新娘了,肯定忙的很,還是早睡些好。”說著關上燈。

    夜深了,屋內一片漆黑。我卻毫無睡意,一直在想東西,具體也不清楚是什麼,反正全跟這十年有關。這時傾城對我道:“默然,你知道藝森現在和誰在一起嗎?”我聽出來了,她知道,是問我知不知道。

    可憐我剛從S市回來,哪會來得及打聽啊,隻好向她問道:“嗯?是誰啊?”

    傾城快要睡著了,便不打算多聊。“算了,等明天婚禮,也許不用我說,你也見到了。他一定會告訴你的。”

    提起王藝森,我刨根問底道:“和誰?我們認識嗎?”

    傾城搖頭,微微歎口氣,卻不再說話。

    等了許久,都聽不到她的回答,也隻好作罷。

    不過我想啊,能與王藝森在一起的,一定是很好的人吧,她也一定能帶給王藝森快樂。我這個單相思了這麼多年的家夥,當然要給他們送上祝福了,順便感慨一下青春呐。

    本來傾城便是睡著了沒人陪我聊天,這麼一胡思亂想,睡意鋪天蓋地席卷而來,這下子終於是堅持不住,睡著了。

    夜裏,我做了一個夢。

    我可以肯定那是一個夢。因為從十二歲起,到二十二歲,這十年的時間裏我所經曆過的全部就如電影般在夢裏一一浮現,開心的,難過的,委屈的,憤怒的……我所有這十年的記憶全部沒有落下。就連本該已忘記,深埋在心底的,也都在這時如潮水般向我湧來,將我十年中的悲愁歡喜統統上演,由不得我哪怕是半點的逃避。

    或許是在傾城家中吧,這次我沒有忘掉任何一個畫麵,即使醒來也依然記得,印象深刻。

    我明白,這十年的記憶是我最寶貴的東西之一,是它們見證了林默然的蛻變與成長,讓她變得堅強,不在彷徨。是這十年的經曆與磨練,造就了今天的林默然。

    還有那些我最無法忘卻的:

    我曾不顧一切深深愛過的,王藝森。

    我最感激教會我成長與堅強的,許傾城。

    我的不良好閨蜜挺我到最後的,沈媚。

    我的鄰家妹妹好閨蜜大土豪的,柳月依。

    我不打不相識打了是親哥的,葛宇飛。

    我追著砍了一條街的兄弟但仍無比珍惜的,楚文強。

    我懷念無比一直相信的,邢澤。

    我又厭惡又恨又嘲諷的,周瑤。

    以及,我的好兄弟,我的男閨蜜,我的大寶貝兒,唐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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