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3735 更新時間:14-08-28 21:30
初三這年的下學期,班裏轉來一位新生。是個非常漂亮的女孩,叫方華。女孩一張典型的瓜子臉,秀秀氣氣白白淨淨,柳眉杏眼,翹鼻薄唇,唇紅齒白,身段修長,氣質沉靜冷豔,一舉手一投足都帶著優雅貴氣,仿佛不食人間煙火的仙子,那種與生俱來的典雅氣質頓時傾倒一大票男生。
馬上,就有人經常拿著方華與風兒作比較。風兒秋遊那次的驚鴻一現至今讓人念念不忘。雖然她隻穿了一天裙子,之後又換回灰白藍的嚴實男裝,但那天的美貌出塵還是給大家留下深刻印象。私底下都認為風兒的美貌氣質遠遠蓋過了班花兼級花徐麗。
現在這個新來的美女,讓大家眼前一亮。她不但人長的漂亮,氣質高雅,就連著裝都是無可挑剔。普通十四五歲的女孩子再怎麼打扮也脫不了一絲稚氣,但方華顯然不在此列。她每天的衣服幾乎不重樣的,款式簡潔秀雅,於清新亮麗中透著一股淑雅之氣,配上她的容貌和氣質,堪稱完美。
然而這樣一個美人,卻是隻可遠觀而不可褻玩,讓人敬而遠之。她幾乎不與人交談,獨來獨往我行我素,大概沒幾個人能入得了她的眼。插班進來有段日子了,沒見她和誰特別親熱過,總是淡淡的保持著基本禮貌,卻更顯疏離。
風兒也是個不太與人交往的人,但她完全是因為羞澀靦腆。方華就是那種從骨子裏瞧不起芸芸眾生的姿態,卻讓人恨不起來,在她麵前,眾人隻覺自慚形穢,隻想努力追趕,很難起嫉妒之心。
這樣一個可望而不可及的美人,成為男生們心目中的女神。於是,女神的稱號從此就落在了方華頭上。
方華也不是完全沒有朋友的,她在班裏唯一正眼相看的隻有三個人。兩個男生——鄧翔和張強,另一個女生就是風兒。她欣賞張強那獨領風騷的繪畫能力和質樸親和的天然氣場,更欣賞鄧翔桀驁強悍的王者氣質。至於風兒,其實她一開始並沒關注,也沒放在眼裏。但短短幾天後,敏銳如她,發現這兩個她唯一欣賞的男生,看向風兒的眼神都帶著欣賞和迷戀。這讓她內心很不服氣。從小到大,她就是眾人追捧的對象,大人誇讚孩子羨慕,無數褒獎讚美之詞不絕於耳。她還從未遇到過讓她感到有競爭力的對手。但現在這個整天一身男裝看起來毫不起眼的女生,卻讓她感到一種無形的壓力。
她仔細端詳過風兒的容貌,真不怎麼樣,也就那雙眼睛稍微有點神,其餘五官也很普通嘛。臉上還帶著嬰兒肥,一臉幼稚,偏偏穿著款式古板嚴肅的男裝,怎麼看怎麼不搭調。
而且衣服都很陳舊,尤其是褲子膝蓋處像隨時處於磨破狀態,可見家裏很窮。貧窮的家庭如何能培養出真正的淑女和才女?這樣的一個女生,哪方麵能和自己比肩?
她也試著主動找風兒攀談過,這要是換了別人不得受寵若驚?可是風兒看向她的眼神雖然也有欣賞,但更多的是關切。是的,是關切。她有些想不通,自己這樣優秀的女生,何須一個窮女生的關切?
她不知道的是,風兒雖然靦腆內向不愛與人交往,但絕對是個心地特別善良的人。對於新來的方華,她是真的關切甚至憐惜著的。不為別的,隻為自己曾經也是這樣一個插班生,她知道插班生新來乍到人生地不熟的窘境。
可她不知道的是人家這個插班生是多麼高調風光,總是拿著自己當年的心境將心比心的來關心這個高傲冷豔的女生。
這讓方華在不解的同時又產生了一種奇異的感覺。長這麼大,她收到最多的是追捧阿諛奉承,最不缺的就是各式各樣的關心和巴結。這還是第一次感受到一個不熟的人發自內心對她的那種關心和愛護,不是朋友勝似朋友,不是親人宛如親人。
加上鄧翔和張強的態度,讓方華忍不住處處觀察風兒的點點滴滴。結果越觀察越驚訝。她發現這個女生的內秀和才情,遠非表麵顯露的那麼普通。
方華家學淵源,可謂書香世家,家族裏也有人當高官,說句官宦世家都不為過。不但造就了方華高傲冷豔貴氣優雅的氣質,同時也塑造了她一身不食人間煙火的才情。她懂書畫,善棋道,精於世故,工於心計,還彈得一手鋼琴。拿過去的話來說,那就是個名門貴女。
反觀風兒,那拮據的家庭經濟,那羞澀靦腆的小家子氣,和自己簡直是雲泥之別。
第一次對風兒改觀,是源於一次書畫課。書畫課上是要寫毛筆字的,教授書畫的老師在全國來說都小有名氣,他的書畫作品,是很多人夢寐以求而不得的。方華也崇拜著這位老者,試圖在這位老師的課上一鳴驚人,讓他對自己刮目相看。
事實上,這位老師也確實對她刮目相看了。
方華自幼練習書法繪畫,水平早已不是一般中學生能比的。隨手畫的作品,拿到外麵都很能讓不懂行的人誤以為是名家手筆。
這位頗有名氣的書畫老師看到她的毛筆字後,眼前果然一亮,忍不住誇讚了幾句:“嗯,不錯,你這字比同齡人高出太多,是不是從小練字?”這其實早在方華意料之中。但麵對自己崇拜已久老師的讚揚,還是內心暗喜,強忍住激動點頭:“是的,我從小練字,都是爺爺教的。”老師點點頭:“看來你爺爺的字寫的非常好啊,有機會去拜訪拜訪他。”可是這位老師誇完她後,轉到風兒身邊,又忍不住出口稱讚:“風兒的字總是寫得最好的,你們都應該向她學習,看她這握筆姿勢,看她這練字習慣,看她這運筆功力,一看就是練了很多年養成的良好習慣。”
同學們剛還沉浸在對方華的豔羨中,這一下子都刷把目光投向風兒。風兒早已習慣這些目光。這位老師幾乎每堂課都會把自己的書法或繪畫作品當眾評點稱讚一番,因此現在聽到耳朵裏也就泰然處之不以為意了。
但方華卻震驚了,她無法想象那個女生的字如何能寫得比自己還好?
向來不輸人的性格讓方華一下子狠狠記住了這個不起眼的女生,默不吭聲,暗下決心下堂書畫課一定要讓老師認為自己才是最強的。
然而,願望是美好的,現實是殘酷的。一次次書畫課過後,風兒永遠都是這位老師嘴裏眼裏最有才情的學生。
方華曾經不服氣的走到風兒桌前,毫不客氣劈手拿過風兒的練習紙,一心要和自己的字做個比較。可一看之下,抿緊了嘴唇一陣默然。就算她再如何心高氣傲,也不得不承認,人家的字就是比自己的好。
這天,又是一堂書法課。方華坐在風兒後麵,眼神複雜的盯著她好一會,終於忍不住出言:“風兒,這堂課,我們換毛筆吧,讓我看看到底是你的字寫得好呢,還是我的字寫的好,還是你的毛筆更好,怎麼樣?有沒有膽量跟我換筆?”
這句話赤裸裸的揭示了方華的挑戰之心。她就不信一個貧窮家庭的孩子無根無基能寫得出比她這個從小飽受熏陶十幾年的人更好的字。
風兒遲疑了一下,臉上明顯有著猶豫。方華看她這膽怯的模樣,心裏更篤定她那手好字一定是那支毛筆的功勞,於是越加堅定的要求換筆。
其實她不知道風兒猶豫的真正原因,是因為風兒練字的毛筆都是自己花幾毛錢在路邊小雜貨店買來的劣質毛筆。這種毛筆無論蘸多少墨,都很容易出現筆尖分叉。要不是她用這種劣質毛筆練了十幾年字,是壓根寫不出一個像樣的字的。可是看看人家方華,那一套大大小小的筆一看就價值不菲,常年用這種高檔毛筆的人,如果換自己這樣的筆,那結果可想而知,恐怕她連一個完整的字都寫不出來,更別提追求藝術效果了。
但方華那一臉“你不跟我換我就決不罷休”的狠絕表情,讓她還是心虛的接受了挑戰,總覺得自己挖了坑讓人家跳。雖然這坑是人家主動強霸著非要跳的。
而方華誤以為風兒是心虛讓自己拿到好毛筆寫出更好的字,頓時誌得意滿起來,認為今天自己一定能拔得頭籌。兩人各懷心思開始寫字。
風兒還是第一次使用質地柔軟的羊毫,一上手就感覺如魚得水揮灑自如,比自己那支破爛筆不知道好用多少倍。無論墨多墨少,絕不分叉。不禁暗歎人家方華果然家世雄厚,連筆都這麼讓人豔羨。她曾經聽方華炫耀過,她用的每一支筆,都是她那個精於書法的爺爺精心幫她挑選甚至定做的,根據她年齡的增長而逐漸變化。
這支筆用在風兒手裏,宛如神助。讓她以前很多處理不好的細節,都在這支筆下得到完善解決。以前自己用那種劣質筆寫字,耗神費力不說,還很難寫出讓自己滿意的字。但今天不同,換了筆,基本上每個字都是一遍通過,都能讓自己滿意。而且越寫越得心應手,越寫越行雲流水,越寫越愛不釋手,她都不想把筆還給人家了。
而方華那邊就苦不堪言了。她從來不知道毛筆能爛到這種程度,這能叫筆嗎?簡直是掃把。每一筆下去都慘不忍睹。她甚至懷疑,那個風兒以前是用這支筆寫字的麼?為什麼這樣一支破筆還能寫出比自己更好的字來?
連續寫下一串牛鬼蛇神的醜字後,方華泄氣了,氣得把筆往桌上一摔:“這什麼破筆,簡直沒法寫。”
這期間,老師剛好出去有事。等老師進來,正好看到方華扔了筆坐在那裏生氣。對於優秀學生,老師總是特別關注的。於是走過去觀看。一看之下,臉色不由自主沉了下來,批評:“你今天怎麼回事?居然把字寫成這樣?你這能叫字嗎?怎麼退步這麼厲害?簡直連三歲小孩都不如。你這是什麼態度?就不能認真寫?”
方華一口氣憋在喉嚨上不來,想辯解,又怕老師知道真相後更瞧不起她。隻得默默咽下這口氣,恨恨的瞪了風兒一眼。
老師接著習慣性走到風兒身邊,頓時喜形於色,拿起她寫完的幾張紙,讚不絕口:“哎呀,風兒的字真是一日千裏呀,今天的字比以前寫的還要好太多了,嗯,好好好。”
一連三個好字,讓風兒汗顏了,這不是字好,而是筆好。那邊方華更是後悔不不迭,好好的幹嘛換筆?窩了一肚子的血無處噴發。等老師一走,方華沒好氣把筆扔還給風兒:“把我筆還我,不跟你換了。”
風兒有些戀戀不舍把筆換回去,再次羨慕了一把人家的得天獨厚。
她很想回家讓爸爸幫自己也物色一些好的毛筆,但想想家裏那個負擔,唉,還是奢望,算了。反正差筆也還能寫出勉強像樣的字,就湊合著吧,等長大了自己有錢了,一定要買一屋子的好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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