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887 更新時間:14-10-02 10:24
題記:我再也沒在這個巴掌大的小鎮見過他,我想,許是上天正告訴我說:沒緣的人,即便擦肩也不會再見。
一九九九年,QQ沒有普及,手機對於小學生更是奢侈品,在那個信息極為不發達的年代,讓我遇見他,我猜老天絕對是故意的。
他愛打架,一副桀驁不馴的小混混樣,自詡班裏的四大天王,卻長得一副招風的好皮相;我是老師眼裏認真學習的乖學生,長著自己極為自卑的普通大眾臉,臭美的年紀,卻偏被家長理著一頭短發。
十幾年的記憶,有些模糊,緩緩跨越好學生與壞學生的鴻溝,小心謹慎。那幾年我們說不上幾句話,唯一的一次正麵交鋒是班主任讓李強給班會畫版畫,我在桌下小聲嘀咕自己比李強畫的好,他便“嘩”一聲站起來,指著我給老師看,說讓我去給黑板畫版畫。
嘲弄或是戲謔,這是上天對我的唯一一次憐憫。
在那個年代,乖學生總是膽小的。所以我不敢在小學畢業時拉住他的手臂,告訴他我其實有多喜歡他。照他的性格,或許會皺皺眉揮揮手臂對我無厘頭來那麼一句:“你有病啊。”僅僅的奢望,不過想要一個他的聯係地址,一個我不至於丟失他的方式,可在那個通訊比較落後的年代,我沒有得到老天的偏愛。
後來,我偶爾想起他,在小學升初中,初中升高中,高中升大學的一年年裏,可我沒再遇見他。沒有他,我又不是活不成,隻是他倔強的臉狂妄的語氣,卻在不經意間幻化成忘不掉的夢靨,扯著人心生疼。
再遇見,在十幾年後四通八達的社交工具上,他的每張照片,都殘留著小學時代的輪廓,甚至不用確認,那一刻我便篤定是他。一大把的女朋友也好,KTV酒吧淪陷也罷,看著他如今的生活,我慶幸途經他最美好的年少,曾經陪著他長大;我慶幸在自己書桌的抽屜裏,還有幾張小學的集體照,留著他曾經年少純粹的笑。
十幾年前我就想過,他長大後必定慘絕人寰的帥,果不其然。
我不是主角,卻偏不想承認自己是個過客。
二十三歲的年齡,真是尷尬,非戀愛便是結婚的年紀,我沒有力氣再告訴他我那絕望如枯樹般的想念。簡短的兩個字發送給他:“你好。”沒有回答。閉著眼,我看到心底那個沒長大的自己哭著的那句:“惟願現實安穩,歲月靜好。”
…………
十幾年,小鎮春夏秋冬,日複一日的想念,無處安歇的風。
巴掌大的小鎮,偏偏再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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