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2309 更新時間:15-04-20 13:15
第48章:唇槍舌劍
竇誌強要和老趙家打官司,這消息跑得比八百裏加急還快,不肖半日功夫,整個珠璣巷皆知。
竇家又快被街坊把門檻踏破。
有的人過來是為了八卦,打探最新消息,然後以光速把這些消息散播出去,在眾人專注的傾聽中收獲滿足感。以五義嬸等村婦為代表。
也有的人是為竇誌強抱不平,堅決站在竇誌強這邊,和老趙家劃清界限,這種關鍵時候,竇粉自然要表現對這邊的忠誠。以耿家老小為代表。當時人家就救了我的急,治了我的蛇毒,他命歹,怎麼能怪醫生呢?該怪就得怪當年咬他那條狗!
也有的是竇奶奶的老相好,怕竇奶奶經不住這次的禍事,到時候憑白氣出病來,也過來相勸。以六六奶奶為代表,一天來看一回。竇奶奶有了這些同齡的老太太和她作伴,罵得更歡實了,精神頭比當時臥床時還好,當然,顛來倒去也就那幾句“黑心肝、死不要臉”的話。
也有人是過來看熱鬧,順便看笑話的,竇誌強以前是個窮漢時,他們也有點“無產階級”的情誼,如今傅仁堅來了沒幾天,眼見著竇誌強的日子過得滋潤了,房子也修了,家裏生活也好了,就紅了眼。兄弟遇貴人,脫貧致富,咱還混成那樣,不憋悶嗎?以鐵蛋、二狗子等鄰居青年為代表,語帶諷刺地說,到時候一定要去法庭旁觀,給竇誌強呐喊助威。
竇誌強每日疲於應付這些關心過度的鄰居,已經相當頭疼了,聽了這話,不由吐血三升:“我這又不是參加非誠勿擾節目,也不是去參加快樂男生海選,更不是去當好歌手,你們至於去呐喊助威嗎?”
果然看戲不怕台高。
到了出庭的那天,傅仁堅專門請了一天假,陪竇誌強上庭。三個老人家依依不戀地送著竇誌強出門,連竇豆那天也特別管事。三老一小最後都把目光投向傅仁堅,一副把竇誌強托付給他的意思……
的確沒辦法,竇誌強這慫貨,已經六神無主了啊……也不知道是不是人的惰性使然,以前傅仁堅不在時,大風大雨他也都頂著、受著了,如今有傅仁堅這靠山在,他反而畏縮了許多,成了甩手掌櫃。
庭審環節並不像律政片裏演的那麼誇張,都是有條不紊按照程序來做的,但也的確有舌戰環節。
趙家的律師陳述完對於某小診所“誤診”的事實之後,槍口終於對準了第二被告竇誌強:“根據《刑法》第336條的規定,非法行醫罪,是指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擅自從事醫療活動,情節嚴重的行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並處或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本案被告最終因為第一被告的誤診,加之第二被告的非法行醫,延誤了救治,最終死亡,情節特別嚴重,故要求國家對其進行刑事追究,並附民事賠償!”
洪星辰不慌不忙地站起身說:“請問,原告一家找到被告人家裏時,是報有什麼目的?”
“當然是治好患者的病!”
“我有數名旁觀者可以作證,你們來找竇誌強時,已經一口咬定他是中了邪,並不是生了病,並拒絕送他去醫院!”洪星辰的語速加快,不容辯駁地道,“當時竇誌強的原話是——你們怎麼不送醫院,這句已經代表了他拒絕的態度……沒錯,竇誌強的確是個在鄉間以給群眾看風水、算吉日、測算格的大師,但他絕對沒有對外宣稱自己是什麼醫生,可以治什麼病!你們說他非法行醫,首先你們就不是來求醫的,而是要進行封建迷信活動,我的當事人不肯,你們就進行道德綁架,威逼他就犯!我有許多證人可以證明,當時原告一家抱著竇誌強的腿不放,說不給他驅鬼作法,就不離開……要知道,那裏是竇家的住宅,不是什麼醫院商鋪,我們不但沒告你們非法闖入民宅脅迫我的當事人,反而要被你們告知非法行醫,這不是荒謬嗎?”
洪星辰這話一說出來,旁聽席上的群眾立即傳來嗡嗡的小聲議論聲,大家都覺得——原來如此啊!
“安靜!”法官敲了敲法槌,有點鬱悶。本來這個洪星辰就是出了名的牙尖嘴利,很難對付,死的都能說成活的,然後今天來旁聽的人還這麼多、這麼鬧!一個小破案子,居然驚動了這麼多人?法官還是有點眼力的,在這幫小老百姓旁邊,他眼尖地看到幾個眼熟的大領導,果然不能大意!
趙家的律師擦擦汗,繼續辯道:“法律上規定,斷定非法行醫的客觀要件中有一種情況是——‘利用巫術、封建迷信行醫。行為人大多不懂醫術,有些略微懂一點醫學常識,主要是憑燒香、念經、看手相以及各種封建迷信方式愚弄就診人。’第二被告的所有行為,正是符合這種客觀表現,就在前不久,聽說竇誌強還幫同村的耿二叔醫治了蛇毒,這難道就是你們所謂的他並未向外宣稱自己是醫生嗎?”
洪星辰輕蔑地白了他一眼,像是早就知道他會出這招:“當時耿二叔被毒蛇咬了,由於救護車很難進入巷區,所以隻能自救。我們的當事人剛好院子裏栽種了一種可以治療蛇毒的草藥,於是就對耿二叔進行了緊急求助,對於這種行為,正確的判斷叫做人道主義救援,再或者大家也可以認為這是——見義勇為!”
趙家的律師繼續滴汗,今天的對手律師簡直強大到不像人啊!
洪星辰歎了一聲,流露出女子特有的軟弱:“在現今社會,老人家摔在地上,沒人敢扶,主要原因就是有些無恥的訛詐者,把見義勇為的人推向了道德批判的深淵,人家救你,還要被誣陷為肇事者,如果繼續助長這種風氣,容忍這種行為,以後也許在地上摔倒等死的人,就是你我他,也有可能是自己的父母……我的當事人,不過因為見義勇為,幫同村鄰居用草藥治好了蛇毒,便是向大家宣布——我是醫生了?這是強盜邏輯嗎?就因為我的當事人懂點中醫、草藥學,你就認為他非法行醫?那我媽今天早上給我煮的益母草瘦肉湯,居然煮草藥我吃,算不算非法行醫?另外,如果我在路上遇到一位孕婦要生孩子,我施予援手,幫她接生出孩子,那我是不是要改行,由律師變成助產士?下次如果我再遇到孕婦生孩子,我沒幫上忙,那就要告我非法行醫?”
滿堂嘩然,旁聽席又在言論紛紛,法官也急得滿頭汗,不停地敲法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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