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雪狂歌傳》  第二十章:青陽關( 4 )

章節字數:1361  更新時間:17-06-02 17:03

背景顏色文字尺寸文字顏色鼠標雙擊滾屏 滾屏速度(1最快,10最慢)

    第二十章:青陽關(4)

    青陽關失守。燕國伐陳,首戰告捷。

    陳帝希桓下聖旨命各地派兵趕往京城勤王,勤王的聖旨以八百裏快馬加急送往各地。

    離白鷺關隻有三百裏的那十萬大軍在接到回京勤王的聖旨後悄悄的撤走了,衛央得到線報後心裏長出一口氣,總算不用擔心腹背受敵了。

    燕軍打下青陽關後連夜就在青陽關南邊的隘口修了一座要塞,以抵擋陳軍的反攻。其實就算元策不修這麼個要塞,除了衛央和瞿孟祥,陳國壓根兒就沒有人能反攻燕軍,既沒那個能耐,也沒那個膽量。

    元策修好要塞後,燕軍就沿著青陽關到京城的官道開始有條不紊的攻城略地。

    陳國東部戰場節節敗退,隻半個月,元策就拿下了五座城池,要不是原陽城擋住了他,恐怕現在燕軍已經快到京城了。

    原陽距青陽關五百七十裏,城牆比不上青陽關的高大堅固,城內守軍也隻有兩萬七千人,卻比青陽關守的時間長多了。原陽的守將是武衛將軍瞿孟祥,陳國先帝麾下八大將軍之一,素有鐵塔將軍之稱,也有人管他叫熊將軍。

    瞿孟祥身高九尺以上,虎背熊腰,天生一股蠻力,真猶如一尊鐵塔,單比力氣,陳國沒人比的過他。他也不是光有一把傻力氣,雖然為人的確憨氣十足,領兵打仗上的謀略卻很厲害,所以才能做到武衛將軍。正因為他一向孔武忠憨,除了打仗,其它地方都死心眼兒,又跟希英沒交情,所以希桓才沒敢動他,照樣讓他當主將。

    元策打到原陽,才算遇上一個對手,雙方打了兩場,誰都沒占著便宜。瞿孟祥知道敵眾我寡,也不戀戰,打完一仗就速速退回城內堅守,找了機會再出來打一場,打完又跑回城裏,接著堅守。

    原陽可不是青陽關,城上的防守特別嚴,元策強攻了兩次,沒攻上去,他也不著急,索性跟瞿孟祥耗上了,雙方一時就僵持在那裏。

    元策在給皇帝的軍報上說,原陽防守堅固,瞿孟祥是個難得的將軍

    慕容瑾一看就知道他想說什麼,在手諭上隻寫了一句話:將在外,卿可隨機處置。

    青陽關跟白鷺關一樣都是山口關隘,青陽關背靠的泰霄山脈雄偉壯闊,西接竺嶺,東到後唐國的小塘平原,綿延近千裏。青陽關所在的這一段,山勢雄峻,山高路險,易守難攻,遠非普通的梧銅峽能比,所以青陽關有大陳第一雄關之稱。

    但陳國卻輕易的就失去了青陽關這座本來可以堅守幾年甚至十年以上的天險,瞿孟祥再勇武,原陽城也堅持不了太久,元策完全可以繞過原陽去打別的城池,隻要用三萬以上的大軍死死圍住原陽,等整個陳國都打下來了,原陽又能怎樣呢?

    用不了太久,燕國大軍就會出現在陳國都城的郊野上,希桓會瘋了一樣急調全國的兵馬趕去京城救駕,這正中慕容瑾下懷,希桓是枚大魚餌,而這些勤王的軍隊就是跑來上鉤的魚群,他們將被守株待兔的燕軍一一消滅,那時陳國就再無兵力可言了,沒有軍隊的陳國也就真的滅了。跟精通兵法和權謀的慕容瑾相比,希桓就是個自以為是愚蠢到家的低能兒。

    可是衛央對此毫無辦法,希桓不可能聽他的,大陳朝堂上的那些大臣也不可能相信他。賢良盡,社稷滅,這是自古以來的慣例。一個早就爛透的果子,遲早都會從枝頭掉下去的,其實從燕國發兵的那天開始,陳國這隻爛果子就已經掉下去了。

    燕軍在陳國東部攻城略地戰況激烈,白鷺關這邊卻平靜無事,十五萬雲中衛在天水關裏隻管按兵不動,慕容瑾每隔幾天就給白鷺關送來一封親筆信,另外還附帶燕陳兩國軍報兩份。燕國皇帝陛下的親筆信情真意切,極力勸說衛大將軍棄暗投明,衛央則一概不予理睬。

    他並不是一個忠臣,從來都不是,他隻是不能在戰場上失敗。

    

    搜索關注 連城讀書 公眾號,微信也能看小說!或下載 連城讀書 APP,每天簽到領福利。

打賞本章    舉報本章
這本書實在是太棒了,我決定打賞作品的作者!
100 銅板 300 銅板 1000 銅板 3000 銅板
5000 銅板 10000 銅板 30000 銅板 100000 銅板
打賞查看
送黃瓜送蘋果送香蕉送筆記本送手機送鑽石送跑車送別墅
標題:
內容:
評論可能包含泄露劇情的內容
* 長篇書評設有50字的最低字數要求。少於50字的評論將顯示在小說的爽吧中。
* 長評的評分才計入本書的總點評分。

Copyright 2024 lcread.com All Rit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本站內容。
請所有作者發布作品時務必遵守國家互聯網信息管理辦法規定,我們拒絕任何反動、影射政治、黃色、暴力、破壞社會和諧的內容,讀者如果發現相關內容,請舉報,連城將立刻刪除!
本站所收錄作品、社區話題、書庫評論及本站所做之廣告均屬其個人行為,與本站立場無關。
如果因此產生任何法律糾紛或者問題,連城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關閉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