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皮厚吃塊肉

章節字數:2595  更新時間:15-02-28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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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皮厚吃塊肉

    夏季夾了一隻蝦,咬了一口,滿口酥脆。

    夾起一隻遞給張輝,又給黃凱潘革一人一個。

    “田遠,蝦不錯,你快嚐嚐。林木,你也吃一個。”

    “我這邊這個扇貝不錯啊,黃凱,夾過去幾個你們也嚐嚐。”

    “胳膊伸得長一點,誰擺的菜,這麼遠呢,都夠不到。”

    “站起來嘛。站起來去夾菜。”

    “陳澤!你的菜湯滴在我袖子上了!”

    “放屁,總也不說你袖子在盤子裏洗澡了!”

    “林木!我不吃你用手術刀解剖出來的蟹肉!”

    “美死你,老子才不給你吃。!”

    “把酒給我!”

    “少喝點不行啊,喝喝喝,有你們幾個都養活酒廠了!”

    “不就不讓你喝嗎?我把瓶子底兒給你舔舔。”

    “我的肉!”

    “還我!我的蝦球!”

    周麟剛吃了幾口,就被嚇住了,就看見桌子上筷子紛飛,刀叉亂飛,跟看寄生獸裏小右和那些寄生人打架一樣,刀影交錯,噼裏啪啦的,本來還禮讓一下,很快就變成搶了。

    撿起一塊排骨丟過去,很快一隻螃蟹殼砸過來,蝦米腦袋,扇貝殼到處飛。

    黃凱忙中偷閑很有招呼客人的自覺,但是搶到碗裏了絕對不給別人。

    “快吃,不搶吃不到!”

    “你們,平時就這麼吃飯?”

    周麟問著潘革,潘革很淡定的一側頭,躲開一直沾滿番茄汁的蝦米腦袋。給黃凱搶了一塊魚肉塞嘴裏。

    “是的,別客氣,你要想吃飽,加入戰團!”

    “不用搶,你吃就行。”

    賀廉小聲的告訴他,周麟一低頭,看見他的碗裏,吃碟裏,就連茶杯裏都是菜。

    啥時候他的飯碗都滿了?誰給他搶得?很明顯是賀廉,因為那幾個沒良心的混蛋都各顧各的,一家照顧一家的呢。壓根不管身邊不是兩口的其他人。

    就看見賀廉更不客氣,直接站起來繞到對麵桌子上,從忙著搶奪食物的縫隙裏抄起一個盤子,把盤子都端過來了。

    “扇貝粉絲,快吃。不快點就沒了。”

    都不往桌子上放了,賀廉端著盤子,催促著周麟快吃。

    往桌子上一放肯定轉眼就沒了。

    夏季眼尖,看見他們偷摸吃扇貝,一叉子就叉走兩個扇貝,這還不算,又順手撈了倆丟給張輝。

    “快吃啊。|”

    賀廉催促著,都有些著急了。

    “和這群活土匪吃飯就別講究禮節,吃飽最重要,臉子麵子都別要,皮厚吃塊肉,皮薄吃不著。”

    至理名言啊,這是從小總結出來的經驗,就差桌子腿啃掉了,菜湯都拌米飯吃了,盤子都舔了,三光政策。

    周麟還在震驚中,他以為他身處在埃塞俄比亞,或者非洲某個部落。

    官媒體說,一年有多少多少食物被倒掉,那是瞎掰的吧,看看他們吃飯,夏季把扇貝都快扣臉上了一直在嘬著裏麵的湯汁,潘雷左右開弓明搶,田遠腮幫子鼓鼓的還往嘴裏塞呢,林木一手手術刀一手餐刀快速的分解魚,黃凱一隻整蝦吞進去吐出蝦殼,很多盤子都空了,包括裝飾用的西蘭花都給吃了。恩,真的,西蘭花嚼了不好吃吐在一邊。

    張輝一手扶著椅子背,大半個身體橫在夏季身上,爬山越嶺的伸著筷子又過來搶扇貝粉絲。

    賀廉一巴掌打落張輝的手。

    “夏季碗裏的鮑魚被搶走了!”

    張輝一聽,這還了得,敢搶老板娘飯碗裏的?都覺得錢多是吧?回身不搶扇貝了,去維護夏季的飯碗。

    賀廉遞給周麟一把叉子。

    “快吃。”

    周麟覺得,他在遵守禮數,什麼食不言寢不語,什麼飯隻吃八分飽,什麼吃飯不發出咀嚼聲,什麼優雅都去見鬼吧,到肚子裏的才是飯,管飽。

    丟掉一切禮儀,飯桌規矩,開吃!

    一筷子打掉潘革手裏最後一個油燜蝦,撿起來吃掉,可碗裏的石斑魚肉已經被黃凱偷走,去追黃凱,夏季的筷子又伸過來搶他的魚丸,田遠不知道啥時候溜到賀廉身邊,從他碗裏偷菜,賀廉把茶杯裏的水都倒了,用茶杯裝魚湯,潘雷追著田遠,回來吃飯,別去偷別人的了。林木手快,刷刷刷幾刀,一隻整雞肉是肉,骨架是骨架的分離開,陳澤一口悶倒驢一口菜,胳膊一張開,他和林木麵前的菜基本保護起來了,誰敢搶?手術刀飛你信不?張輝一邊化拉一邊大喊,讓你們平攤飯錢啊。

    賀廉什麼也不說,悶頭搶,筷子都快使出花活了,右手裏有一雙筷子和一個叉子,左手還有一個飯勺,他竟然和剪刀手愛德華一樣一起使用,還不會打架的。這麼一來,搶到的東西就多了。兩隻手一起上,這邊夾菜,那邊盛湯。絲毫不耽誤。搶回來就給周麟放碗裏。他一個人搶,周麟和他都能吃到。

    周麟這輩子,第一次用這個形象吃東西。一手筷子一手叉子,掃光一盤馬上瞄準另一盤,在刀光劍影筷子紛飛中,偷了一塊紅燒肘子塞嘴裏,趕緊吃幾口米飯,飯沒吞下去呢,又吃了一塊放在眼前的魚,眼睛裏除了食物什麼也看不見,不管誰給他夾菜,也不管別人,就是吃,吃到嘴裏是自己的。

    他大小飯局無數,不管在家裏,還是在外頭,每次吃飯都是飯吃得很少,菜幾乎很少碰,喝酒聊天,推杯換盞,,虛以蛇委,你來我往,在酒桌上勸酒,酒桌上談生意,酒桌就是一個談判場所,似乎交情和人之間的距離是用酒精來拉近的。飯局變成了拚酒場。

    每次結束之後,都是醉得東倒西歪。

    他第一次遇到吃飯是需要搶的飯局。不搶就吃不到。這飯桌上的菜沒有他在京城時候那麼精致,什麼國外廚師米其林大廚法國大廚啥的,但是分量十足,非常香。叫人食指大動,從來不知道能吃這麼多東西、

    米飯都吃掉兩碗了,肚子有些飽但是手停不下來,別人搶他也搶。

    搶來的就是好吃,搶到嘴裏的不單單是美味,還是滿足感。甚至是勝利的感覺。

    第一次知道飯局的飯菜真挺好的,第一次知道吃飽吃到撐很想攤手攤腳的放鬆,第一次知道不喝酒光吃飯也能促進感情。

    人家都是事後煙,飯後甜點,他們是餐後酒。

    滿桌子的菜基本消滅幹淨了,一片狼藉,地上全都是殘渣,紙巾團,蝦米頭,魚刺,蟹殼。

    每個人都摸著肚子,打著飽嗝。

    這群人都脫下了剛才跟蝗蟲一樣的土匪氣,各個端著酒杯,又開始撿起了優雅。

    夏季得到允許,就喝一小半杯的紅酒,推開窗戶,看見天上的月亮了。風雅之人怎麼可以不吟詩作對?

    “舉頭明月光,地上鞋兩雙。”

    這首詩,誰聽說過,對的上來嗎?

    張輝有點奇怪,夏季這是又喝多了嗎?

    賀廉琢磨,他學過這首詩嗎?

    周麟真是人才啊,抿了一口酒,笑著對上了。

    “俯首甘犁地,爺們連夜爽。”

    夏季一下就找到知音了,挑起大拇指。

    “人才啊。”

    和會師一樣,終於找到組織了,和周麟很隆重的握手。幾乎刮目相看。太有才了,副市長都能知道此等騷客吟唱的豔詞兒,果然體恤民情啊。

    “他們很少對得上我的詩,詩人永遠都是寂寞的,終於找到誌同道合的人了。”

    他說金槍破蕊到天明,可惜沒幾個人給他對上下半句,綠蘿逝去露白肌。還說他可黃可黃,白胖大娘們都出來了。文人高處不勝寒,沒有一唱一和的詩友,沒有捧哏說相聲都不好聽啊。終於來了一個知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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