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 睜眼看這世界,才發現深陷泥潭

章節字數:2306  更新時間:15-05-01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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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星期前我突然發現我喜歡上一個人。

    我表弟,董青哲。

    他是一個無論什麼時候都慢悠悠,十分溫和的男孩。

    你跟他說話的時候,他永遠都嘟著一張娃娃臉,並企圖把那雙纖細的上挑的狐狸眼變得更大一些。

    他就以這樣一種認真的神態聆聽。

    當你逗他的時候,他會生氣。一張太過白皙的臉上被氣得粉紅,眼睛眯的看不見他咖啡色的瞳仁。

    我哈哈大笑,他就衝上來掐我的脖子:“混蛋呢!”

    至於我為什麼會發現我喜歡他,是有一天的時候,我聽著歌趕作業。

    作業太多,煩,去點煙,突然想起他嘟著嘴,有點責怪的評論我這個習慣:“養成的什麼破毛病啊。”

    我叼著煙,哼哼的樂。

    猛然聽見歌裏唱:“突然好想你,你會在哪裏,過得快樂或委屈……”

    五月天的《突然好想你》。

    然後我發現一個事實,我想他的次數比我走過的腳步還要多。

    我每次偷回老家的時候總是偷偷和他見麵,打探消息,在車站揮別。

    我讀書的地方離老家2545公裏,在火車上的這每一步,似乎我都在想他。

    上學,吃飯,睡覺,洗澡,侃大山閑扯淡,有時候上廁所,我都自然而然的想起他。

    這很奇怪,非常奇怪。

    這樣溫柔甜蜜的思念一個人,我對他的感情似乎已經遠遠超出了所謂的親情。

    不知道是我突然開竅了還是腦子抽了,五月天給了我一個呼之欲出的答案。

    媽的,我竟然在離家的三年裏一直在想他,我他媽喜歡他。

    我狠狠的咬著過濾煙嘴嚼了幾下,吐掉了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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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覺得有點嘲諷,開始回顧我的情史,企圖找出一些蛛絲馬跡。

    我十四歲那年上初三,他因為要在我所在的城市上學,所以從戶籍所在地搬了過來,寄住在我家。

    小子長得特別可愛,渾身上下白的跟摸了麵粉似的,雖然才十二三歲的小崽子,但是卻已經依稀看到狹長的眼睛和挑起的眼角有俊俏的風情,笑起來有時候連瞳孔都看不見。

    我們聊天,他常常哈哈大笑。

    “喂,董青哲,”我叫他,“我說話的時候你能不能不要睡覺啊!眼睛閉著幹什麼?”

    “你才睡覺呢!”他停下笑容,怒道,知道我又擠兌他。

    “青哲,你這夢話說的忒有水平。得,我給你拿毯子蓋上,省的著涼。”

    “……靠。”

    我們就這樣過了兩年,我上了高中。

    高中寄宿製,我們隻能一個月見一次,每到那天,他也不寫作業,坐在沙發上看電視等我跟他說話。

    我每次回家都看著他目光呆滯的臉上映著電視裏不斷變化的燈光。

    “嘿,學傻了?”我在他眼前晃晃手。

    “哥。”他一下眼睛就會亮起來,“回來啦!”

    當時我不敢承認,那時候我心裏感動的不行。

    還好有一個人在等我,在乎我。

    但我知道,這種等待並不是我想象的那個原因。

    他隻是寂寞。

    一個十二歲半大的娃娃,獨自一個人寄住在別人家裏。

    麵對陌生的環境,還好身邊有一個同齡人不是?

    而且這個人是你的親戚,比外麵新認識的朋友要可靠得多吧?

    能跟這個人說說心裏話,還是不錯的。

    沒關係啊,垃圾桶而已麼,我願意。

    說實話那是我覺得挺虧欠他的。

    明明是來學習的,卻被迫的參與進我家裏的爭吵來。

    父母三天一大吵兩天一小吵,輕的時候摔盆砸碗,重的時候大打出手。

    弄得樓下醫院的護士大媽都想給他們打折了。

    而且更悲劇的是,他的到來漸漸成了矛盾。

    這並不是他的錯。

    父母隻是想要找個借口發泄一下生活和社會帶給他們的不滿和憤怒而已。

    青哲才是那個真正可憐見的。

    他在家裏的時候受的那可是眾星捧月的寵愛。

    從小到大軟軟糯糯的小包子一個,真是人見人愛的主兒。

    不成想,為了自己的未來,脫離家人自己奮鬥這麼一次,直撞上了這種明槍暗箭的抵製。

    每天回到家,盡是明嘲暗諷的責怪,赤裸裸的告訴你,你永遠不屬於這裏。

    就算你點頭哈腰,春風滿麵,全力討好,那也得看我們的臉色。

    高興了,寵你笑笑,摸摸你;不高興了,孫子,哪涼快哪呆著去,別自找不痛快,爺煩著呢!

    老頭子和老媽的脾氣加上董青哲溫吞的性格,我隻能說,真不是人呆的地方。

    但也沒辦法了,是他拚命想來的,現在想回去,晚了。

    那種被人排斥的孤獨,沒人比我更清楚了。

    明明沒做錯什麼,身邊的人卻都離你遠遠的,似乎你就是最新型的絕症患者。

    恨不得你壓根就沒出生在這世上。

    所以,做個垃圾桶麼,太容易,怎麼不可以?

    我在學校裏交際圈不廣,隻有幾個不錯的朋友,但卻都比不上他。

    不同的話,總要說給不同的人聽。

    也許就是因為我們互相太知根知底,把對方當成了唯一的救命稻草,又怕彼此背叛對方,我們對彼此愈發好起來。

    有個什麼好東西,總想著給對方帶。

    我喜歡看他拿到喜歡的東西時候發亮的狐狸眼,上挑著,閃著光,輕輕地滿足的笑起來,露出隻有右邊臉才有的梨渦。

    真漂亮。太漂亮了。

    我每次都會衝上去掐他的臉,“這手感!回去剁了包餃子,保管鮮嫩多汁嘿!”

    剛開始他會“嗚嗚”的叫喊別掐了,後來幹脆直接掐我的臉,報複。

    然後我給他帶東西回來的次數越來越多了。

    最重要的是,他挺理解我的。

    因為我總是損別人,嘴賤,一說點什麼掏心窩子的話,朋友都噓我。

    還是那句話,不同的話,總要說給不同的人聽的。

    有一次,跟他出門看電影,坐在麥當勞裏等進場。

    突然看見旁邊一對父母照顧一個淘氣的要死的小孩。

    小孩不停地跑來跑去,開了嗓子吼個不停。

    要是我攤上這龜兒子,早一巴掌上去了。

    結果那個母親追著他跑,“乖啊,寶貝,吃完了再跑好不好?聽媽媽話,有肉肉吃的……”

    那個父親坐在座位上,把薯條,漢堡,醬汁,可樂,玩具一一打開,再整整齊齊的擺成一排,然後用薯條沾了一點番茄醬,回頭喊:“寶貝,來,爸爸喂你吃,別跑了!”

    我盯了他們看了兩分鍾,青哲疑惑,扭過頭來和我一起看,臉色一下就變了。

    “哥……”

    “恩。”我回答,“隻是觀察一下正常的父母和孩子的相處方式而已。”

    “……”

    他沒說話,把自己點的麥樂雞沾了醬給我一塊。

    媽的,真他媽感動,我都不想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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