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3222 更新時間:15-07-16 16:01
第一節
討厭現在的自己,一味的被一些人一些事情牽著鼻子走,這可能是到目前為止不得不做的事情。記得分開之前你說,你知道我最喜歡你什麼嗎?我說不知道。你看我一眼,說最喜歡的就是我賴皮的樣子和不卑不亢的那股子傻逼樣兒。我笑不做答。都已經要分開了,又何必說這些個話呢,彼此忘記是最好的,我不想再受那些氣,受不來了,也無關緊要了,因為和我沒有半毛錢的關係,我已不是原來的我,賴皮不了,對你也做不到不卑不亢,你也不是原來的你,傷害了別人還要理直氣壯,我承受不起這樣的待遇,快快上路吧,奔向你幸福的懷抱吧。
“張淳,你是我見過的最傻逼最不懂愛的男人,卻也是。。。這輩子我最讓我留戀的男人。你知道嗎,和你在一起的這些年我多害怕,我害怕你的傻,傻到以為柴米油鹽就是一輩子,害怕你的太認真,G的世界裏哪有什麼天長地久,我愛你,組合起來不就是‘玩’字一個,為什麼還要死死的抓住這些所謂的條條框框束縛自己,難道你真的以為還有真正的愛情?別傻了,愛情就是蒲公英,睡到誰的床上,誰才有資格說擁有,生根發芽的那是母的,不是G,別為難自己了,‘我愛你’去吧,和無數個人說’我愛你’,你還有你的春天,我也會去坐我的環城地鐵,彼此不再相欠,彼此不再相見。”——方晨
這是在你搭乘下一列地鐵之前給我的簡訊,看完之後,刪掉,隨手把手機扔到了身後的垃圾桶裏,好幾個環衛大媽淩波微步般衝了過去,落得滿臉灰塵,耳後一片爭吵。。。
我討厭坐地鐵,更討厭坐換乘地鐵,因為從公司到家裏需要從13號線換乘2號線,再從2號線換乘1號線,傻逼的以為都是因為離家太遠了,地鐵換乘的太多了,所以你喜歡上了換乘的感覺,所以你離開了我,後來我花去了一半的薪水租了離單位最近的房子,嗬,多麼可笑!
我討厭看到蒲公英,因為總會想起那天的簡訊,我抓住蒲公英的時候會煞有介事的看看是公是母,公的揉碎在手裏,母的放生去生根發芽,我算是一個愛憎分明的人吧!
2008年,舉國歡慶,北京奧運!2008年,獨自悲傷,7年之癢!
“張淳,配合了你這麼多年,我配合夠了,你他媽愛找誰找誰去,我求你了,把我當個屁放了吧”
“我愛你,我真的愛你,方晨,求你了,別這樣,行嗎?”
“哈,玩,你真的是在玩兒啊,這樣多好,我愛你不就是玩嗎?早說麼,早說早解脫,我也玩,別玩的太認真”
方晨裸著身體,站在床上,玩世不恭的表情,讓我覺得崩潰,7年了,這是我聽到最傷人的話,可是我認真了,七年前就認真了,一眼萬年,你懂嗎?那一眼就愛上了!
我撲了上去,死死的把他按在床上,親吻著,他的身體那麼光滑,嘴唇那麼的柔軟,我喜歡他身體肌肉每一次的收緊,進入時身體那微小的顫動,每一次的叫聲讓我興奮不已,低吟的歡暢,高昂的淋漓,無法去想象還有什麼人能像我一樣這樣滿足他,現在看來,可笑至極,多麼悲哀的自以為是,他說的對,我向來有一種莫名其妙的自信,真的是莫名其妙。
“爽麼,寶貝?“
“不爽”你大聲的說,卻不時的叫著,喊著“用力。。。快呀老公。。。不要。。。不要停。。。”
伴隨著北京奧運的開幕式,義勇軍進行曲的奏響,國旗升起的那一刻,我們的七年之癢也拉開了序幕,我以為像以前那樣拿著“不求人”就可以止癢,卻不知道毛囊發炎,越撓潰爛的越厲害,最終到了一發不可收拾的地步,我們走到了這趟列車的終點站,你換乘了下一趟列車,而我原地不動,這趟地鐵來回乘坐,久久不肯出站,票已破舊不堪,心像蹂躪過的紙團,皺皺巴巴,折痕清晰可辨,即使回到了原點,卻已不是昨天。。。
不要再想了,那些都過去了,那個人我也不想再提起,坐在我對麵的是今天我在某軟件上約見的第四個人,也是第四次被問及為什麼和前任分手的,重複了四遍一樣的回答,回憶了四次想忘卻忘不掉的那7年。
“你還愛他!”小凱說
我冷笑“嗬,你怎麼知道?咱們隻是第一次見麵,怎麼就能斷定我還愛他?”
“感覺吧”
“什麼狗屁感覺,早忘的一幹二淨了。”說話的同時,我把頭瞥向了側麵,不敢再看著他,這種感覺不好,被人看穿是多麼可怕的一件事情,像被迫脫光了衣服,讓人看個通透不說,還被笑話著露出這一年來墮落的大肚腩,我努力著掩飾自己的表情。
“那好,那你愛我吧!
我被小凱的話嚇到了,回頭瞪著眼睛看著他,僵了的表情自己都覺得很難看。
“開什麼玩笑”
“我沒開玩笑,真的覺得你挺好的,我喜歡你”
“那你問過我喜歡你嗎?”
“那你喜歡我嗎?”
如此直接,一時不知該如何回答他的話,梗在了那裏。
不過,有多少人是在交友軟件裏認真的,又有多少人是打著認真的旗號騙炮的,是不是騙著騙著就真的以為愛了,愛著愛著就淡了,這樣周而複始,謊言和愛情到底是分開的還是糾葛的?方晨,你真的愛過我嗎?真的逃不開七年之癢嗎?我應該學會玩世不恭,對,是時候學著玩世不恭了。。。
小凱說,城南好像開了一家新的泰國餐廳,叫去那裏吃飯,說讓我穿的帥一些,介紹他的朋友認識。
和方晨的這7年裏,我好像除了公司的同事和在北京工作的幾個同學之外,沒什麼朋友,圈裏的朋友更是少之又少。
任可是我圈裏唯一的朋友,也是方晨的好姐妹,是一個時尚雜誌的美編,在我看來時尚過度,妖嬈過度,以前穿什麼出門都是方晨給我準備,現在隻能求助他了。
哥,你穿什麼都OK了。
電話那頭拖著長長的尾音,那骨子嬌嗔樣,任何一個女人都自愧不如吧。
要不然就穿上次你過生日的時候,我和方晨一起給你買的那身?
是啊,分開都快一年了,下個月就又到我的生日了,這一年也不知道他過的好不好,有沒有新的男朋友,會不會已經忘了我。。。
對不起啊,淳,我不是故意的。
任可抱歉的說。
沒什麼的,對了,他過的好嗎?他有沒有。。。
話剛說一半兒,任可急忙說,單位來電話了,先不說了,回頭再聊,急匆匆的掛掉了,同時還不忘囑咐,哥,就那身吧。
說話有些急促,有些緊張,這不像任可平時的樣子,算了,不想那麼多了。
換好衣服,開車去找小凱。
走進餐廳,環境很好,服務員都是一水兒的帥哥,也不知道這個餐廳的老板是不是也是G,總之算是特別的感覺吧,每一個經過身邊的帥哥都會微笑著說“刷我地卡”,吃飯像是不要錢似的,我也笑笑禮貌回應。
記得去年為了慶祝方晨的生日,我們提前一個月做了攻略,飛機抵達曼穀走出機場的那一刻,熱浪撲麵而來,心情也隨著熱浪蕩起來。
再也不用像在國內一樣裝腔作勢了,老公,浪起來。
我跟在他的身後拉著行李箱,大聲的說:
媳婦兒,你知道嗎?你美翻了!
是的,我也這麼認為。可惜啊,任可不在,有他在,人妖選美,冠軍他是當之無愧了,哈哈!
一切都還曆曆在目,一切都仿佛昨天的事情,可是現在呢?
推開包房,小凱馬上迎了上來。
呦,我說剛才怎麼聞見了陽氣十足,原來是有男人來了,看你那騷蹄子樣,人還沒進門呢,就恨不得趴身上了。
滾滾滾,正經的。
小凱把我讓進了主位。
親愛的,我給你介紹,這是我最好的閨蜜,馮明,我叫他明姐。
明姐,這是我男朋友,張淳。
一陣寒暄,開始吃飯。
張淳,你做什麼的啊。
哦,在一家軟件公司做研發,小嘍嘍而已。
IT男啊,不錯啊,小凱。
咳,北京滿大街都是IT男,沒什麼前途,就是混口飯吃吧,你做哪行的明姐。
我在RainbowBar領舞。
哦。
短短幾句交談,突然讓我想起了什麼,可是又似乎沒有。
小凱,IT男可都是癡情好男人,沒什麼花花腸子,再有這麼好的男人記得給老娘留一個,別隻顧想著自己,老娘的自留地都他媽荒廢多久了。
去你的,你用的著男人嗎?
我怎麼就用不著了。
你不說男人沒一個好東西嗎?
男人這種東西,多了浪費,缺了不可,月圓之夜啊,再不給老娘找個男人,真的是要魂飛魄散了。
。。。
這種場麵之前也是隻有方晨和任可在一起的時候才有的吧,看著他們拌嘴也是一種樂趣,GAY,這個世界上奇妙的物種,沒有一個嘴不毒的。
突然想起來了,我有一個姐妹的男朋友也是IT男,和他男朋友分手後每天在Rainbow喝酒,每天爛醉,我看他都不想活了,7年,什麼男人能愛7年,真是“操你千遍也不厭,提起褲子又春天”,男人啊,沒一個好東西。
馮明自顧自的傷感起來。
明姐,張淳和他前任之前在一起也7年。
小凱掃了我一眼。
沒事兒,都是過去的事兒了。
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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