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阿七

章節字數:2181  更新時間:15-07-20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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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我就變得越來越愛失眠,又或者說無眠,因為我常常一點睡意也沒有。

    我喜歡在這樣的深夜開著昏黃的燈吸煙,煙霧繚繞和燈光混合的感覺使我心醉。尼古丁與酒精相比,前者在麻木我的神經方麵自然更勝一籌,等抽掉的一根一根的煙真正麻木完我的神經的時候,大概也就天亮了。

    裏奧就常說我是個寂寞的女人,需要男人的嗬護與關愛。他是逢場作戲的老手,在女人的溫柔鄉裏醉生夢死,我不過他眾多情人中的一個,從他熏黃的牙齒縫中露出這樣的話來我隻能從左耳朵進右耳多出,畢竟大家是各取所需,他滿足他的欲望,我賺我的錢。

    我從十七歲就跟著裏奧,到現在的二十七歲,整整十年光陰都耗在他身上。他是個香港人,做服裝生意的,偶爾倒賣一些毒品,在黑白兩道都很吃的開。這也是我當初選擇他的原因,第一有錢,第二勢力大。他有老婆,可是他不愛他老婆。他不止一次在床上攬著我對我說她老婆多麼嘮叨,多麼煩,人也原來越難看,要不是當年發家的時候靠著她,早就和她離婚娶我了,我躺在他的懷裏嬌笑迎合他的心意說他對我真好。可是要是我真信這個道貌岸然的男人的話我就是傻逼。我從不懷疑在男人麵前當傻瓜是最明智的選擇,或者說在裏奧麵前這是最好的選擇,裝著我是個無腦的女人,或許我可以從他那裏拿更多的錢,或者一個名牌包包,我何樂而不為呢?

    真的,我有時候咬著煙嘴想的問題都是男人是不是都這樣賤,以為個個女人都是無腦的傻逼。

    裏奧一個星期來一回他幫我租的小公寓,或者一個月來兩回。一些時候是晚上八九點,更多時候是淩晨。八九點的時候我往往躺在沙發上,貼著麵膜,開著電視聽言情劇吐出一個個矯情的字眼。淩晨的時候,我已經睡下。他總是隨心所欲的來,要不是把我從沙發裏撈起來,就是偷偷摸摸的爬進我的被子抱緊我。他總喜歡在上床的時候扭過我的臉問我他是不是很老,我說一般。其實我很奇怪他為什麼老喜歡問我這個問題,但是我也不會傻到直麵說他很老,自然也不會說他不老,他是個喜歡誠實的男人,我相信這一點我把握的很好。他摸著我的胸誇我是個聰明的女人,懂得討他的歡心。我說我累了,想睡了,就背對著他裝睡。

    我是真累了,我每麵對他一天我都覺得惡心。

    我一直在預謀存夠了錢離開他,離開這個讓我覺得惡心的地方。我每個月都會假裝在買各式各樣的時尚新款,衣服,鞋子。他會津津有味的往我卡裏打錢,說他喜歡看我用他錢買東西的樣子。他那麼心甘情願,無非就是以為我是個無腦女人,每天隻會花錢,是聽命於他的情婦。至於我想離開他這件事情,他是一定沒有預料到的,或者在他的眼裏我根本沒有那個膽子。

    其實我一點都不喜歡這些東西,衣服不過是裝飾,而我想要的是自由。

    可是在這個過程中出現了一個意外。

    這個意外叫陶殊。很俗套,我對他一見鍾情。

    第一次遇見他是在他就讀的大學外。當時我正坐在一椅子上,百無聊奈的盯著即將落下的太陽發呆。心裏思考著怎麼離開裏奧,怎麼才能不動聲色的將我存的現金轉移。因為我知道我所有的銀行卡他都會查,這就是最麻煩的地方,他短時間不會想到我會離開他,可是他永遠多疑。

    我正在出神,有兩個男同學突然站在我跟前,看的出應該是背後這所大學的大學生,其中有一個是他。他旁邊那個男生長得很白嫩,穿的很好,一看就是不經世事的大少爺,紅著臉問我要電話號碼,支支吾吾的告訴我他叫沈蒙,他的哥們叫陶殊。

    我嫵媚的衝他眨眨眼,笑了。

    大多數在夜場上混的男人都喜歡我的身材,拿著酒杯不停的灌我酒,他們的意思我懂,無非看我是經常混跡夜場的女子,就想占點便宜,和我上床。可是一般的人都喝不贏我,我一邊曖昧的和他們調笑,一邊不停的和他們喝酒,看著他們一個個趴下。裏奧的人也在明裏暗裏保護我,他不止一次告訴我,要我不要給他戴綠帽子,不然就找人打死我。他的警告我還是深信不疑的,因為我知道他手上也有幾條人命,可是到現在警察也沒有逮捕他,或者一輩子都不會逮捕他。說實話,我有時候還是很懼怕他的。可是像這種還沒有出社會的大學生,如此單純的方式,我還是很少經曆的。畢竟我的頭發染了很多種顏色,耳骨上釘著一排黑色耳釘,一看就不是什麼好女人,我挺佩服他的勇氣,可是轉念一想,又或者他和男人一樣,隻想玩玩我。

    陶殊的臉一直扭在一邊,沒有看我,我不僅是對自己的魅力深信不疑,而且對男人是色狼這個觀點也深信不疑。不看我隻有兩種可能,要不他已經有女朋友,要不他是十分喜歡我,隻是裝逼吸引我的注意力。

    我選擇了相信後者。盡管我認為他裝逼,但是他還是成功的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我似笑非笑的問沈蒙為什麼。沈蒙坐在我身邊害羞的問我什麼為什麼,陶殊依舊站著那棵樹旁邊沒動。我第一次看到這個年代還有男生要號碼臉紅,我忍不住故意裝逼了一下。我問他為什麼問我要號碼,答案是不言而喻的,我不是想看沈蒙的反應,我隻是想看陶殊的反應。

    如我所料,陶殊轉過頭來看我,我清楚的看到他眼裏冷凜的光,大概他在心裏想的是這個女人為什麼這麼裝逼吧。不過這並不影響,我的目的不過是讓他轉過頭來看我。目的已經達到,我嫵媚的衝他眨眨眼,滿意的看他身子一怔。

    最後,我給沈蒙留下了號碼。我之所以給他號碼,是因為我看的出陶殊和他很好,沈蒙能聯係到我,我就能聯係到陶殊。沈蒙不過是我搭的橋,我要的是陶殊。

    我從來相信愛情,在和他四目相對的一瞬間,就掉進了他黝黑的寶石般的眸子。一眼萬年大概就是這個意思。要是再自由和陶殊中間一定要選擇一個,我會選擇陶殊。

    愛情來的如此簡單,我也相信來日方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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