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絮絮不蒂蓮  第一章:沉沉往事

章節字數:1105  更新時間:15-07-29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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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陳洛嘉。

    寫完這五個字的時候,我下意識的加了句號。

    這是每隔七天我醒來,第一件事要告訴自己的,也是今天,要告訴你們的。因為對於自己,我要介紹的,想來想去也隻有這五個字,再無其他。

    其實,也還有,比如:已近中年,平凡無奇,碌碌無為,無人知曉,再比如,渾渾噩噩,波瀾不驚,沒有記憶。

    是的,沒有記憶。我知道,這麼多的形容詞裏,一定是這個詞最引人注意。

    我稱自己是魚的化身,魚有七秒,我有七天。每隔七天我會忘記之前發生的所有事情,哪怕這段時間有件事刻骨銘心。

    所以我習慣於記錄,記錄每天在我生命中發生的任何一件小事,比如:我在2012年的冬天偶然路過一個路口,站在那兒的時候我突然哭了。比如:一個人端著冷掉的水杯突然很心疼。比如:彎腰係鞋帶的時候會恍惚看到另外一雙腳。比如:我總是突然沉入一片黑暗。

    厚厚的筆記本堆滿了床頭,我每天會花很多時間看這些筆記,尋找著在腦海裏根本沒有記憶的回憶。

    另外,我是一個寫故事的男人。

    一個沒有故事的人,寫故事給別人。

    我會把身邊發生的每件小事,編繪成一個一個有聲有色的小故事,所幸有不少人喜歡,賺的錢足夠養活自己。

    有的時候我會用七天的時間,把所有的筆記都重新讀一遍,然後第二天全部忘記。這樣的生活,持續了十年。

    筆記最早的記錄開始於2005年12月27號,聖誕節之後第三天。

    那張紙上滿滿的寫著我看不懂的文字,寫字的人應該是極其焦急所以有的字體很亂很亂。而我,不管隔了多久,每次看到這張紙上雜亂的文字我都會覺得莫名心疼。盡管我並不知道寫字的人要表達什麼。

    我曾經寫過一則小故事,對於這個未知的人,我說,她是我的劫難。

    其實我很想見見他,不管他是男是女,是人是妖。我不知道十年之前我是如何生活,但是關於十年之前,我一直很想回去,盡管那可能還不如現在來的安好。

    深夜裏一個人坐著,不開燈。是我習慣的黑暗。我把自己埋起來,放在黑暗的墓池。

    一個沒有記憶的人,活在十年裏自己編寫的故事裏。我把那些故事當成我自己的經曆,每當有了新的故事,我會覺得自己的存在多了很多的意義。那些一則一則看似毫無關聯的故事,組成了我十年裏最純潔的人生。

    我想,那些喜歡我的故事的人,應該也都是純潔的人。

    不斷的遺忘以後,我成了習慣性沉默者。因為我張開的嘴巴,說出的是陌生的話語。我不知道那話語裏,有多少是屬於我的生活。

    可是今天,我並不是要寫給大家新的故事。這個故事不是關於我的,是我正在經曆的,別人的故事。

    那個人,也叫陳洛嘉。他找到我的時候,我正在公園的長椅上喝一杯檸檬味的冰水。

    七月的陽光夠辣,塑料的杯子上麵密密麻麻化滿了細細的流珠。手卻被冰的有點發麻。那個人突然坐到我的旁邊,抬著眼眸對我說:我叫陳洛嘉,我想給你講一個故事。

    一個沉沉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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