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1734 更新時間:15-11-13 21:42
門鈴響起來的時候,李泰益還想著是不是車恩傑外出忘記帶鑰匙了,無奈地笑了笑,走到玄關打開門,“你這是第幾次忘帶……”嘴角的笑容在見到站在門外的人瞬間僵住了。
“你來幹什麼?”
來時滿心的喜悅被李泰益冷淡的態度澆了一個透心涼,袁薑輝勉強穩住臉上的笑容,“泰益,我有話想跟你說。”
“我們很熟嗎?袁先生。”李泰益冷淡地看著站在眼前的男人,這算什麼,來看他的笑話嗎,他們現在難道還有什麼話好說的嗎,在袁薑輝做出那樣的事情之後。
袁薑輝心裏一沉,來的時候所有的擔心和恐懼都冒了出來,他就知道,他就知道李泰益不會這麼原諒他的,他是瘋了嗎,為什麼會產生李泰益也喜歡著他這種莫名其妙的想法。腳下的步子也變得沉重起來,宋三東站在背後看著前麵瑟縮的人,恨鐵不成鋼地將手放在袁薑輝背後輕輕地捏了一把,袁薑輝猛地瞪大眼睛,轉頭瞪了一眼宋三東,這種時候這是在幹什麼!
然而這一幕在落在李泰益眼中卻是無比的刺眼,剛才因為見到袁薑輝而有一絲動搖的心也在此刻重新堅定起來。他絕對絕對不能有一絲的動搖,是袁薑輝先背叛他的不是嗎,對背叛自己的人心軟,他一定是瘋了才這樣。
“有事嗎?沒事的話我要關門了。”說完,李泰益作勢要關上房門。
袁薑輝急急伸手擋住李泰益要關上的門,死死地抵在門框上,“泰益啊!我真的有話要跟你說!你相信我!”
李泰益怒極反笑,“相信你?”像是聽到天大的笑話一般,李泰益冷冷地看著眼前的人,“你跟我說相信?我沒有聽錯吧,我就是因為相信你,才會落得今天這個下場啊,你忘記了嗎?袁薑輝!”
“我……”袁薑輝一時語塞,是啊,他是最可惡的人啊,他現在有什麼資格站在這裏說著大言不慚的話。
猶豫之間,袁薑輝漸漸鬆開緊握著門框的手,李泰益看著麵前垂頭喪氣的人,狠下心要關上房門的時候,卻有一隻手伸出來牢牢地撐在了門上,阻止了要關門的李泰益。李泰益愣了一下,抬頭望著站在前麵的人,不是袁薑輝,是剛才一直站在袁薑輝身後的宋三東。
“我說,你就不能給薑輝一個機會嗎?”
宋三東的話非但沒有讓李泰益軟化下態度,反而更加冰冷地看著門口的兩個人,“這是我自己的事情,與你無關。你這麼急著給他出頭又是什麼,難道你們在交往麼?”
袁薑輝心裏大叫不好,來之前宋三東開玩笑的話居然成真了,李泰益真的誤會了他們兩個人的關係,真的不是一般的倒黴,想要解釋的話在聽見屋內傳來的聲音的同時閉上了嘴巴。
“泰益啊,你還沒好嗎?”
熟悉的女聲由遠及近,袁薑輝瞪大眼睛看著從屋內走出來的女人,身上穿著寬大的浴袍,頭發用毛巾裹成一團頂在頭上,甚至是他認識的女人,張滿屋。想要解釋的話,想要求饒的話,在這一刻吞吞忘記了,袁薑輝沉下臉來,拉開站在麵前的宋三東,直直地看著李泰益,冷聲嘲諷道,“我說呢,你就忙到連聽我說幾句話的時間都會沒有麼,原來是因為裏麵有人在等你,所以才這麼著急忙慌地想要回去。”
“你!”
“我怎麼了!呀,李泰益,是我自己有病,才會跑到這裏來!”
“呀!袁薑輝你瘋了是不是!”
“泰益啊,你在和誰吵架?”張滿屋一邊擦著腦袋上的水珠,一邊慢慢走了過來。
“沒事!你快回去換衣服,別著涼了。”李泰益轉頭看著張滿屋淡淡地開口說道。張滿屋愣愣地看著站在門口的兩個人,一時有些發懵,她怎麼都沒有想到再度見到袁薑輝會是在這樣的情況下。
但是,袁薑輝卻已經無心在留在這裏了,果然是他自作多情了,他就說,李泰益怎麼會喜歡他呢,來這裏解釋有什麼意義呢,即使沒有他在身邊,車恩傑,張滿屋,李泰益的身邊從來不會少了人,他對李泰益來說,毫無意義。他要做的,真的就隻有奪回屬於李泰益的FullHouse而已。
“算了。三東,我們走。”
“呀!袁薑輝!你就這麼走了怎麼行!”
“我說走了!”袁薑輝猛地提高音量,抓緊宋三東拉著他的胳膊,然後轉身大步離開了門口。直到此刻他才發現,從頭到尾錯的都是他,五年前他贏不了陳世伶,五年後的他依然是輸家。
李泰益站在門口愣愣地看著袁薑輝和宋三東離開的背影,心裏一緊,他是不是做錯什麼了。
宋三東跟在袁薑輝身後,默默地走了一路,見袁薑輝就快撞上前麵的路燈,宋三東一驚,急忙上前一把扯住還在徑直走著的袁薑輝,“你這是在幹什麼!自己要放棄的現在做什麼做出這幅樣子!”
斥責的話還沒說完,就看見袁薑輝苦著臉,好像哪裏不對勁的樣子,宋三東猛地一怔,“薑輝啊,你的眼睛……”
搜索關注 連城讀書 公眾號,微信也能看小說!或下載 連城讀書 APP,每天簽到領福利。
Copyright 2024 lcread.com All Rit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本站內容。
請所有作者發布作品時務必遵守國家互聯網信息管理辦法規定,我們拒絕任何反動、影射政治、黃色、暴力、破壞社會和諧的內容,讀者如果發現相關內容,請舉報,連城將立刻刪除!
本站所收錄作品、社區話題、書庫評論及本站所做之廣告均屬其個人行為,與本站立場無關。
如果因此產生任何法律糾紛或者問題,連城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