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七章:投名狀

章節字數:2531  更新時間:15-09-11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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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章:投名狀

    王倫優柔寡斷的性格導致了他在留不留林衝的問題上左右變化,想了想,就決定讓林衝去拿個投名狀。

    林衝以為投名狀就是寫個決心書什麼的,就問王倫要筆要紙。後來朱貴一解釋,林衝才知道,哦,原來所謂投名狀,就是下山去殺一個無辜的路人啊!

    在電視劇裏麵,這一段情節中,觀眾朋友普遍覺得,殘忍的王倫太不人道了,竟屢次逼迫善良的林衝去殺一個無辜的過路人,電視劇中林衝的表情充滿了彷徨與矛盾,林衝為自己要去殺一個無辜的人而感到糾結與無奈。。。。。

    隻可惜,這隻是電視劇中。

    原著中的林衝,是沒有電視劇中的林衝那麼善良的!原著中的林衝,就是一個為了自己可以進梁山,可以隨便亂殺無辜的人!

    在知道自己要莫名其妙的去殺一個無辜的人時,他的反應是什麼樣子的呢?

    林衝的反應是很淡定的說道:【這事也不難。林衝便下山去等。隻怕沒人過。】

    這事太簡單了,我立刻下山去殺!就怕沒人過來給我殺啊。

    林衝一口就答應下殺人的事,他此時擔心的,並不是怕自己到時候不忍心下手,而是怕沒人經過梁山下麵,沒人給他殺。

    這樣的人,可謂是喪盡天良,很沒有人性。

    就連作者施耐庵,都在這裏寫了一首詩,描繪了一下林衝很淡定的要去殺人的反應,詩曰:【明日早尋山路去,不知哪個送頭來?】

    我明天早早的就在山路上等著了,就是不知道誰這麼倒黴,把自己的頭送過來咯!

    如果這個時候,你經過山路,被林衝莫名的給殺了,當成投名狀,你還會覺得他是英雄好漢嗎?

    其實早在林衝沒上梁山之前,作者就側麵的描寫出林衝對亂殺無辜這種事情毫不在意的性格了。

    林衝剛剛燒了草料場的時候,被柴進的門客綁到了柴進莊子裏麵。柴進推薦他投梁山的時候,已經說出了梁山這夥人平常是做什麼的了:【聚集著七八百小嘍囉,打家劫舍。】

    那個梁山啊,是專門靠打家劫舍為生的,你要不要去投奔他們啊?

    林衝並沒有露出很不適應,或是很反感打家劫舍的樣子,而是大喜道:【若得如此顧盼,最好!】

    最好啊,我現在是無處可去了,能去打家劫舍也不錯!你太照顧我了!

    緊接著,林衝趕到了朱貴酒店,朱貴再一次將梁山的業務,詳細的告訴了林衝。

    朱貴道:【但是孤單客人到此,無財帛的放他過去;有財帛的來到這裏,輕財蒙汗藥麻翻,重則登時結果,將精肉片為子,肥肉煎油點燈。】

    看看,好殘忍啊,好不人道啊!搶劫也就算了,還要殺人!殺完人了,瘦的切成肉塊,肥的煎油點燈!要知道,這些被殺的孤單客人,可都是跟你我一樣的老百姓啊!

    聽到梁山的人原來是這麼殘忍,林衝又有什麼反應呢?林衝仍然沒有露出反感,而是很著急的想要快點加入梁山!【如何能夠船來渡過去?】

    唉,林衝!

    林衝領了投名狀的任務之後,第二天很早就起來了,在小路上等著殺人。【次日早起來】

    可是林衝很倒黴,等了整整一天,一個人也沒經過這裏。【林衝悶悶不已】。

    唉,怎麼就沒人過來給我殺呢?

    回到梁山上麵,王倫問他,拿著投名狀了嗎?

    林衝答道:【今日並無一個過往,因此不曾取得。】

    這句話的潛台詞就是,如果今天有一個路過的,我早就把他給宰了!可惜,沒人經過啊!

    王倫聽了,提醒林衝你如果殺不著人,這就不能在這呆了啊。

    林衝聽了,【心內自己不樂】。怎麼就沒人給我殺呢?

    第二天。

    第二天,林衝再次清早起來,跟小嘍囉去等著殺人。

    今天仍然沒有等到孤單客人路過,但有趣的是,作者施耐庵在這裏暗諷了一下林衝,一下給林衝安排了三百多個人組成一隊路過!媽呀!這麼多人,林衝跟本不敢動手,隻好眼睜睜的看著他們走了。【林衝又不敢動手,看他過去。】

    這個三百人路過的小情節,跟這一回故事其實毫無關係,就算把這段情節刪除了也無妨。但作者就是要添加這麼一段情節,那就隻能證明:作者是要在這裏奚落一下,諷刺一下林衝,誰讓林衝欺軟怕硬呢。

    林衝不敢跟三百人的隊伍動手,隻好接著等,等啊等,等到天黑了,仍然沒有人路過給他殺。

    林衝跟小嘍囉說道:【我恁的晦氣,等了兩日,不見一個孤單客人過往,如何是好!】

    林衝很急躁:我真倒黴啊,等兩天了,還沒無辜的人過來給我殺,怎麼辦啊!

    回到山寨之後,王倫又問林衝殺人的事,林衝隻是重重的歎了一口氣。【林衝不敢答應,隻歎了一口氣。】

    王倫笑了,明天就是最後一天了啊,你明天殺不著無辜的路人,就快走吧!

    林衝回了屋子,又鬱悶半天。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裏,林衝絕對不是鬱悶王倫笑他之類,林衝隻是鬱悶自己運氣不好,沒人路過,他殺不了別人。

    第三天,林衝又早起來,在路上等著,看看有沒有無辜的人路過。

    等了半天,還是沒人路過。看看時間,中午了,離著三天期限隻剩下不到半天了。

    林衝很著急,跟小嘍囉說【眼見得又不濟事了。。。。。隻得往別處去】這條路又沒人來,我們快去別的地方找人殺!

    看到這裏,可以說作者施耐庵的文字功底,是很深厚的。

    作者對對林衝那種很著急要殺一個無辜路人的心態,描繪的十分到位!還剩半天時間不到,連我們這些讀者都在為林衝著急!

    就在林衝快要放棄的時候,無辜路人出現了!

    林衝大喜,正要追上去,卻不料這個路人很機靈,一下扔了財物,逃跑了。

    林衝道:【你看我命苦麼?來得三日,甫能等的一個人來,又吃他走了。】

    在林衝的眼裏,他要殺一個無辜的路人,那個路人逃跑了,反而是他命苦了!他為什麼覺得自己命苦?因為沒人給他殺了唄。

    在林衝的想法裏,這個路人不跑,或者沒跑成,給林衝殺了,這樣林衝的命才不苦!

    可是如果那個無辜路人莫名其妙被林衝給殺了,那個路人的命就不苦麼?那個路人的老婆孩子,他們的命就不苦嗎?

    林衝才不管這些,現在林衝隻看的到殺死一個無辜路人,他就可以進梁山。

    不過人雖然跑了,卻留下了一擔子財物,小嘍囉說道:【雖然不曾殺得人,這一擔財帛,可以抵擋。】

    小嘍囉這句話的意思就是,雖然你沒殺人,但劫了這麼多錢,也能抵個投名狀了!潛台詞就是:你不用殺人了,用這擔子就可以當投名狀用了!

    林衝聽了什麼反映呢?他覺得不保險!說道【你先挑了上山去,我在等一等。】

    你看看!

    小嘍囉的意思,明明就是不用殺人了,錢財就可以抵擋投名狀了,可林衝害怕不保險,非要來個雙保險,非要殺個人才算完!

    真是毫無人性,喪盡天良啊!

    最後,原來那擔財帛是楊誌的,楊誌過來跟林衝鬥了一場,又跟王倫寒暄了一會,最後,楊誌去東京了,王倫也同意林衝留在梁山了。

    文中寫道:【從此五個好漢在梁山泊打家劫舍,不在話下。】

    林衝是打誰的家?劫誰的舍?

    還不是普通老百姓的!

    不在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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