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2230 更新時間:15-09-29 09:36
第六十章:不近女色才是好漢嗎?
(請注意:本篇文字述說的女色,僅僅是丈夫與他的妻子這種正常合法的關係的女色,並不包括亂搞,婚外戀等不道德的事情。)
水滸傳作者施耐庵,很厲害。
他厲害在哪裏呢?
他厲害的地方在於,他的筆力力透紙背,可以輕鬆的給人洗腦。
在大街上,我們扯住一個人,采訪一下:請問先生,您認為什麼樣的人,才算是英雄好漢?
那人多半會回答:不近女色的人,才算是英雄好漢。
你看,被水滸傳洗腦了吧。
但是,如果我們再問一下:為什麼不近女色的人,才算是好漢呢?那人就多半支支吾吾,說不出個子醜寅卯,回答不出來了。
為什麼回答不出來呢?因為不近女色才是好漢這句話,本身就是一個歪理!他說不通的,隻不過水滸傳的影響實在太大了,讓大家都下意識的默認了這個歪理而已。
因為這句話並不是真理,隻不過是作者施耐庵個人的價值觀人生觀而已。你隻可以說:施耐庵認為,好漢應該不近女色。而不能說,好漢就該不近女色。
你看,施耐庵厲害吧。硬是把他自己一個人獨自的思想,通過水滸傳一書,強行植入到了大家的思想中去。久而久之,不近女色才是好漢這個施耐庵獨有的歪理,居然成了一個被大家默認的真理!
當然,我這麼說,可能又要有朋友罵我色狼,淫賊了。沒關係,我們可以從精神,肉體這兩個方麵,來論證一下,近了女色的人,到底算不算好漢。
1精神層麵:
從精神層麵來講,是不是近了女色,就不是英雄好漢呢?不好說。
因為精神層麵這個東西,是很虛無縹緲的一個東西。直接分析精神層麵,是分析不出什麼來的,必須要結合現實來分析。比如說:
在某些朝代,女人的腳啊,腿啊,一旦被陌生男人看到了,那就完了,這個女人立刻就會被定義為淫蕩,她是個蕩婦。但在現代社會,很多女孩穿著超短裙,露著腿就出來啊,男人看見了也無所謂。那我問你,從精神層麵來講,女人露腿,到底算不算她性格淫蕩呢?
再有某些朝代,死去丈夫的寡婦,是不可以再嫁的,也不能追求自己的幸福。一旦追求了,就是淫娃蕩婦。甚至會被強行殺死,所以有人說‘貞節殺人不見血’。
沒了老公,沒了經濟來源,怎麼辦呢?寧可餓死,也不能再組織一個家庭。為什麼呢?因為餓死事小,失節事大。
但在我們現代社會看來,再嫁雖然不能說是好事,但也絕對算不上是必須去死的壞事吧?在現代社會,再嫁是一種可以被理解,被接受的事情。那我再問你,這兩種價值觀,到底哪一種正確呢?
根本沒法回答,因為不同的時代,價值觀也是不同的。
再舉個例子,現在某些山村中,有著這麼一個規矩:有客人來時,女人不能上桌吃飯,要自己在廚房藏起來吃。你要問他們為什麼這麼規定,他們會回答你,因為女人卑賤,是不配跟男人一起吃飯的。
你說,這個價值觀正不正確?在我們看來,當然是錯誤的了,因為我們的觀念是男女平等。但你仍然說服不了他們,因為他們的觀念就是男尊女卑。他們會認為不正確的是你,覺得你是不是腦殘了,讓女人上桌吃飯,這麼不分尊卑。
所以說,人人都有自己的價值觀念,從精神層麵上,近不近女色,跟好不好漢,是沒什麼關係的。
有精神潔癖的人,會固執的認為一定要一點女色都不沾染,做一個禁欲主義者,才算幹淨,才算君子。思想齷齪的人,則會認為一天換一個老婆都無所謂。其實,這些都是極端的,不可取的想法。
曆史上很多的英雄人物,都是有老婆的,他們就不算好漢了嗎?
2肉體層麵:
有人說,近了女色,就會消耗體力,導致沒有力量,所以就算不上英雄好漢了。這個觀點也是錯誤的。
其實有沒有力量,主要是看個人先天的體質與後天的鍛煉,跟女色是沒太大的關係的。
比如說,現在國際上出名的球星,經常會傳出一些跟各類女明星的緋聞,他們看上去似乎夜夜笙歌,經常近女色的樣子。但由於他們後天的鍛煉十分艱苦,甚至挑戰了人類的極限,所以盡管他們夜夜笙歌,但他們仍然可以跳出驚人的高度,跑出驚人的速度,展現驚人的力量。
相對而言,沒經過鍛煉的人,就算再怎麼不近女色,也挨不住他們一拳的。
其實啊,上天創造生物的時候,就是按照一男一女,一雌一雄來創造的。也正是因為這樣,生物才能不斷的繁衍下去。這就證明,男女之事確實是最正常不過的自然之事。隻不過隨著一代代道德觀念的加深,漸漸的將男女之事渲染成了一種齷齪的事情。
如果天下所有的男人都是不近女色的好漢的話,那過上百十年,人類就要滅絕了。
那麼,施耐庵為什麼要宣揚不近女色,才是好漢這種奇怪的觀點呢?應該是因為他被姓潘的女人傷害過吧。
縱觀水滸傳,裏麵的女人,按照施耐庵的觀念,大概可以分成三種。
1:男人型,如母大蟲,母夜叉等等。這種女人已經變態了,完全稱不上女人了,幾乎與男人一模一樣。殺人放火,打家劫舍,孫二娘甚至還做人肉包子。自這種女人身上,絲毫看不到女人應有的美感,也看不到中國傳統女人的賢良淑德,能看到的,就隻有變態的獸性。
2:淫婦型,如潘巧雲,潘金蓮,閻婆惜等等。這種女人都會被殺死,而且都死得很慘。
3:正常型,如林娘子,扈三娘等等。這種女人是水滸傳中唯一正常的女人了。她們一有女人美麗的特征,二也沒做過壞事,三更沒有任何淫蕩的跡象。但施耐庵偏讓她們不得好死!
你不是正常嗎,正常我也要弄死你!弄死你也便宜你了,我要讓你死的不一般!最後的結果就是,林娘子起先家破人亡,丈夫刺配,接著自己上吊自殺。扈三娘先被李逵滅了全家,又被宋江嫁給齷齪不堪的王矮虎,最後戰死沙場。
這些正常女性不僅僅是死了,而且死之前活著的時候也被折磨得不輕。她們受的苦,甚至比潘金蓮等淫婦受的苦還要多。
你看,這就是施耐庵對女人的觀念:淫蕩的該死,正常的更該死。隻有不正常的女人,才能活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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