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3457 更新時間:16-09-22 11:33
“你判斷高小美就是凶手就最重要的理由究竟是?”
沈明浩看著許曉芸的眼睛,她那堅定的眼神讓沈明浩的心裏不禁為之一顫。
“既然如此,我就說說看吧。”她說道,“首先,我在意的是為什麼凶手要隱藏凶器?”
“不是為了模仿小說中的殺人橋段嗎?”
“正是如此。可是,即使是模仿殺人,將凶器貼身藏匿,且不說凶器究竟有多巧妙,至少從現實狀況來考慮的話,貼身藏匿一旦被發現的話,就等於是承認自己就是凶手了,不是嗎?”
“確實如此。”
“從正常情況來考慮,凶手既然決定用模仿殺人,那麼,就應該把凶器處理的更仔細才對。事實上,在張芸的第一個案子裏,被拿走的浴桶現在依然下落不明,這證明把凶器扔掉或者說藏匿到某個不為人知的地方,遠遠比藏匿在自己身上要安全的多。”
“可是凶手並沒有這麼做,反而是藏在了自己身上,所以你認為這很不正常。”
“不錯!”許曉芸喝了一口咖啡,又接著說道,“接下來我又會去想,凶手是否因為某個理由而不得不這麼做呢?”
“理由就是孫銘吧。”
“嗬嗬,不愧是大偵探!”她笑道,“是的,在凶手打算要殺死白潔的時候,發生了一個讓凶手意想不到的意外,這使得她無法使用正常的凶器來進行犯罪。”
“正常的凶器?”
“你想想看吧,凶手的目的僅僅隻是為了留下兩處勒痕而已,這並不是什麼難事。隻要有兩種不同的繩子就可以完成,根本沒有必要去使用什麼記憶型合金之類的,因為想要使用這種合金還需要一定的準備工作才行。”
“確實如此,必須先用冷水使它變軟才行。”
“就是這樣,那麼,凶手為什麼還會選擇哪種麻煩的工作呢?很顯然,是因為凶手發現了那個意外,使得她不得不采取這樣麻煩的行動。”
“是因為孫銘坐在了進出女生宿舍必經的小道上,對吧。這樣如果使用正常的凶器,凶手必定要找地方隱藏,或許凶手原本就打算把凶器扔的越遠越好,畢竟案發現場附近必定是會被搜查的。可是,由於孫銘的存在,凶手完全被困在了女生宿舍,無法丟棄凶器的凶手,隻能另想他法。”
“正如你所說的。”
“可是就算如此,你還是沒有斷定高小美就是凶手的理由,不是嗎?”沈明浩沉吟一下,“黃豔霞同樣可以得知這個意外,不是嗎?”
“哦?沈明浩就是沈明浩,這麼快就知道我是通過這個情況來判斷凶手的。”她拍了拍手。
“現在可不是為我鼓掌的時候吧?”
“你說的沒錯,隻是很可惜,能夠得知無法自由出入女生宿舍的隻能是高小美!”
“理由呢?”
“我已經親自去試過了,如果說凶手要想得知孫銘的存在,最有可能的就隻有在兩個地方,一個是天台,一個是在雙號的宿舍裏,隻有這邊的宿舍能夠看到林蔭小道。然而,我上過天台,從那裏往下看的話,雖然視野很廣,但是關鍵的林蔭小道卻被茂密的樹葉給擋住了。另一方麵,我從高小美的606室的窗邊看去,卻能夠清楚的看到林蔭小道。也就是說,凶手不是從天台看見孫銘的,那麼……”
“那麼就隻能是在606室並且沒有不在場證明的高小美是嗎?”
“是的,順便說一句,黃豔霞當時在606室對麵的605室,從那裏是看不到對麵的林蔭小道的。當然,在案發時段她也沒去過其他寢室,否則在不在場證明調查的時候,一定會有人提到的。”
“嗬嗬。”沈明浩微微一笑,“曉芸,如果我說還有方法能夠得知孫銘的存在呢?即使不用看的也可以知道!”
“什麼?還有什麼方法能夠知道?”
“除了看到之外,當然就剩下聽到了。”
“聽到?”許曉芸沉思一番,“你是說黃豔霞聽別人告訴她有人坐在林蔭小道旁嗎?”
“不錯。”
“嗬嗬,哈哈!”許曉芸歡笑起來,“別以為你想到的,我會想不到。你是想說楊學斌吧?從孫銘的日記中可以看出,雖然沒有人離開過宿舍,可是卻有人進入過宿舍。既然孫銘能夠看見進入的那個男人,那個男人必定也看見了他,所以,當楊學斌去找黃豔霞的時候,他就把這件事情告訴她,你是這麼想的吧?”
“難道不是嗎?畢竟黃豔霞當時唯一接觸的就隻有楊學斌了。”
“可是,那隻是在上一個階段討論的事情呢!”
“上一個階段?”
“如果凶手沒有被特定的話,確實有這個可能。可是,既然凶手被特定為女性,也就是說身為男性的楊學斌不會是凶手。那麼,接下來,你再看看日記,楊學斌到達宿舍的時候已經是七點半多了,之後他找黃豔霞談話,至少在談話期間黃豔霞是不可能去殺人的,後來他們不歡而散,楊學斌獨自上天台吸煙,結果就立刻發現了屍體!按你說的,如果是楊學斌告訴了黃豔霞有關孫銘的事情,那也是在白潔死亡之後的事情了,不是嗎?那樣還有什麼意義?因為實際的案發時間很有可能是在七點十分白潔離開宿舍,到七點半楊學斌來之前就已經發生了!”
“嗬嗬!”沈明浩又鼓起掌來,“非常漂亮!我不得不說,曉芸你的推理能力的確進步很多。”
“少來!你這是在誇我還是損我呢?”
“隻可惜……”
“可惜什麼?”
“隻可惜,你的推理還是存在著漏洞!”
“什麼?!”
“剛才你的推理隻是建立在凶手是單獨作案的情況下才可以成立,可是現實不是推理小說。在推理小說中,確實為了增加趣味,大部分作者都會使用單獨作案的凶手。可現實卻又是另外一回事,假設楊學斌和黃豔霞是共犯的話,那麼情況就完全不同了,也就是說,很有可能是在楊學斌告訴了她關於孫銘的事情之後,她才行動殺人的,而所謂的兩個人在談話,隻不過是楊學斌在說謊而已,為的就是讓別人認為在談話的他們兩個是不可能去殺人的,不是嗎?”
“這……”許曉芸沉默了,她在想,難道這一次她又錯了嗎?
“好了,你也不用這麼沮喪。”沈明浩安慰道,“剛才我說的隻不過是一種假設而已,楊學斌和黃豔霞究竟是不是共犯,不要說證據了,連一點依據我也沒有。不過,通過你剛才說的推理,以及你給我看的日記,我有了另外一個有趣的想法,你想不想聽?”
“什麼想法?”
“首先,你得回答我幾個問題。”沈明浩推了推眼鏡,“第一,白潔是死於哪種勒痕?她是被繩子勒死的,還是被記憶合金?”
“從屍檢報告來看,她是被繩子勒死的。”
“第二,記憶合金造成的勒痕是生前造成的,還是死後造成的?”
“是生前造成的,和繩子的勒痕一樣,都是生前造成的。”
“這難道不奇怪嗎?凶手特意使用了那麼麻煩的記憶合金,卻沒有用它來殺人,反而是用最普通的繩子殺死她的,究竟是為什麼?”
“為什麼?這不是明擺著的嘛!凶手的目的隻是為了留下兩道勒痕,再讓其中一件凶器消失,這樣就可以完成模仿殺人了,至於用哪種凶器殺人很重要嗎?”
“也就是說,你認為是,凶手用合金將白潔勒暈,造成了第一道勒痕,接著再用繩子把她吊死,造成了第二道勒痕,對嗎?”
“難道不是嗎?”
“確實有這樣的可能性。但,同樣的,還有另外一種可能性。”
“另外的可能性,到底是什麼?”
“就是凶手無法用合金殺死白潔。”
“哈?聽不懂你在說什麼?你是想說那個合金用於殺人還是太勉強了?”
“那個合金當然可以殺人,我想說的是,凶手無法用合金殺人。”
“你到底在說什麼啊?既然能殺人,又怎麼殺不了人啊?”
“人體是具有自我保護功能的,也就是說,一個人處於正常的情況下,是不可能勒死自己的。”
“勒死自己?你……你難道想說……”
“是的,白潔是自殺!”
“這太荒謬了!她為什麼要自殺?而且就算是自殺,她又為什麼要特意弄出兩道勒痕?”
“很明顯,弄出兩道勒痕的原因正如你之前所說的,是為了模仿小說中的橋段,這樣一來,警方很容易就會把案件定性為殺人案,不是嗎?而事實上也是如此,在看到不自然的兩道勒痕,以及其中一件凶器消失後,你們確實把案件當做殺人案來追查。”
“……”
“另外,你之前所說的那些凶手的條件,也完全適用於白潔本人。首先,她和高小美同樣住在606室,她當然可以看見孫銘的存在,另外她說去洗澡而帶了臉盆出去,她當然可以接到冷水,也就是擁有了處理合金的條件,最後,她同樣是女性,也就具備了藏匿合金的條件!”
“你是說白潔自己用合金勒出第一道勒痕,接著把合金藏到文胸裏,再用繩子勒住自己,跳到了大樓外自殺身亡嗎?可是,這到底是為什麼?為什麼白潔要自殺?她白天還來找過我,說可能發現了凶手的線索,難道她是被凶手脅迫自殺的嗎?”
“白潔之所以會來找你,那隻是為了誤導你而已,讓你以為她擁有了凶手的線索,那麼當她死後,你的第一反應就是她被凶手滅口了,不是嗎?”
“確實……可……”許曉芸還是不明白,白潔自殺的理由。
“我想,白潔才是殺死張芸的真正凶手!”
“什麼?!證據呢!”許曉芸無法相信。
“我並沒有參與搜查,當然不會有什麼證據。”沈明浩默默地把咖啡一飲而盡,“我隻是通過你剛才給我看的孫銘的這本日記裏推理出來的。”
“僅僅是這隻有一天的日記嗎?就憑這你就推理出白潔是真凶?”
許曉芸的腦中一片混亂,不僅僅是因為白潔的死很可能會是自殺,還有沈明浩接下來要說的話,她低下頭,眼前的咖啡隻剩下一片漆黑的渾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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