あなた(譯「妳」)

熱門小說

正文  1/相識

章節字數:1384  更新時間:16-05-07 05:45

背景顏色文字尺寸文字顏色鼠標雙擊滾屏 滾屏速度(1最快,10最慢)

    我跟她相遇是在初二,那年恰巧是我跟她分別在讀的兩所學校合並為一所,然而更巧合地,我們被分到同一個班級。

    開學後一個月,我跟她還是路上遇到也不認識的人,簡單說就是哪怕我跟她是同班同學,但卻沒任何交集;

    再加上,我本來就是一個比較自閉向的人,哪怕是相處過一年的同班同學,我也敢說我無法說出全班所有人的姓名……

    因為我長大的生活環境中沒有活人氣息(簡單來說就是,從小到大我都是一個人),如果不是在小學5年級結交到一個教會我反抗及自娛自樂的朋友,說不定我還真活不到現在——因為那個朋友,所以我的人生才能迎來180°大轉變。

    剛開學時,座位都是隨意的,所以一般人都會跟自己的好朋友,朋友,同過班的同學或認識的人比鄰而坐;然而很不幸的是,我——並沒有這樣的朋友。

    因為我小學是在鄰鎮就讀的,所以在這個鎮上我反而沒有認識的同級生(不同級的青梅竹馬倒是有),因此,在當時幾乎所有座位都滿人,隻有我旁邊的座位是空著的形勢下,我一度以為在老師要求換位之前,我將會是班裏唯一一個獨自一人坐的人——至少在上課鈴打響之前,我是這麼認為的。

    至今我都還記得當時的情形,因為即將響上課鈴,所以同學們都陸續回到座位上坐著沒敢亂跑,然而就在此時,有一個人很唐突的衝進我們教室,接著掃視了一遍,發現隻有我旁邊的座位是空著的,她頓時沒有一絲猶豫地向我旁邊的座位走了過來——那個人便是我人生中的第一個大親友,俗稱‘死黨’(TOM)。

    TOM性格外向,開朗活潑,且因為身高優勢及體形不像女孩子般嬌氣柔弱,反而帶著點男子氣概的豪爽,所以不論男女都會跟她有種一拍即合,好哥們的感覺,因此我跟她剛認識了一個月,便習慣了與她一起同進同出,隻差沒吃喝拉撒睡都一起。

    正當我習慣了跟TOM一起玩耍時,班導卻臨時起意地下了個要求打亂目前座位的決定。

    因為決定來得太突然,而且新的座位安排是由班導決定,如果有時間的話至少可以作作弊,偏偏班導是上一刻宣布這個決定,下一刻便要求立即到走廊上站好等待安排。

    那個時候,我跟TOM都懷著忐忑不安的心情站在走廊上;然而,沒想到的是,我跟她就是在這麼一個偶然之下相識的……

    我記得當時,她是跟青梅竹馬之交的朋友一起鄰座,因為大家都懷著同樣忐忑不安的心情,而且又碰巧她們都在我們身後,那個時候,我們四個人其實已經同班了一個月,卻因為此事才第一次搭上話。

    隻是,她是一個不跟陌生人搭話的人,所以事實上在閑聊的人就隻有我跟TOM及她的青梅朋友——碧。

    也就那麼幾分鍾的交談,我們3人已經有幾分相見恨晚的感覺,可惜因為班導開始點名安排上座位,所以我們哪怕聊得再有興致也得打住。

    也不知道是否真的這麼巧合,因為我們4人居然被安排在一起了,隻是我的同桌變成了她,TOM則在我後麵,而TOM的同桌是碧。

    當時碧就說:沒想到結果會是這樣~

    我說:這……難道不是最好的結果麼?

    才剛說完,大家都笑著讚同了我的話。

    我又說:對了,咱們來個自我介紹吧。剛剛聊了那麼久,都不知道妳倆姓甚名誰……

    TOM第一個讚同:好啊,我們就做個自我介紹,我叫xxx,大家都喜歡叫我TOM。

    然後是碧:我是xxx,你們可以叫我碧。

    接著是我:我叫xxx,你們可以叫我晴晴。

    最後是她:我叫xxx。

    …………??沒了?

    我看著她,故意眨了眨眼問:那……我們該叫妳什麼?

    她一愣,然後笑著說:你們可以叫我華。

    當時的我……

    完全沒有想到……

    未來一年後,華這個名字會永遠地刻在我的記憶裏。

    作者閑話:

    人物簡介……

    TOM:我人生中第一個死黨親友。

    碧:華從小學便一起玩的青梅朋友。

    華:書名中的人。

    晴晴:本人。

    搜索關注 連城讀書 公眾號,微信也能看小說!或下載 連城讀書 APP,每天簽到領福利。

標題:
內容:
評論可能包含泄露劇情的內容
* 長篇書評設有50字的最低字數要求。少於50字的評論將顯示在小說的爽吧中。
* 長評的評分才計入本書的總點評分。

Copyright 2024 lcread.com All Rit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本站內容。
請所有作者發布作品時務必遵守國家互聯網信息管理辦法規定,我們拒絕任何反動、影射政治、黃色、暴力、破壞社會和諧的內容,讀者如果發現相關內容,請舉報,連城將立刻刪除!
本站所收錄作品、社區話題、書庫評論及本站所做之廣告均屬其個人行為,與本站立場無關。
如果因此產生任何法律糾紛或者問題,連城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