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3337 更新時間:20-04-19 01:44
“故人西辭黃鶴樓,煙花三月下揚州。”“二十四橋明月夜,玉人何處教吹簫。”無論古詩詞裏的揚州城多麼旖旎醉人,經過整整十日的屠城之後,隻剩空街殘樓在謳歌勝者為王、一將功成。
新任的地方官從高郵、泰州調來青壯丁和各處僧人掩埋、焚燒屍體,各處亂葬崗的火焰不斷,一到夜裏遠處山穀處處漫天紅光,倒映在藍黑色的滿是繁星的夜空裏。若是立於高樓遠遠望去,便仿佛一場輝煌盛世。
調來的苦力們忍著漸漸炎熱的天氣和長時間擱置的屍體散發出的腐臭味,一天下來,可以拿到十錢和兩個包子、一碗菜粥。工錢日結,每天幹完活兒到各個基點的賬房先生那邊登記個名字就行。差役們在這一點上倒是沒有扣工人多少油水。
西城山腳是一片荒地,地貌低窪空曠,視野遼闊,是集中焚屍掩埋的絕佳場所。每天要來上萬條不知道是不是原裝搭配的屍體,手腳不全的、隻剩手腳的,都有。屍體堆積如山,很多來不及運到集中的地方焚燒處理,惡氣衝天。不少工人身上有了小傷口,經過這裏惡劣的環境,傷口惡化感染生了惡蛆。這裏因為環境最差,工作最辛苦,所以這裏工人的薪水一天有十二錢,算是這一行裏薪水最高的了。
離這裏差不多一裏,是工人吃飯的地方。當地父母官本著與民同苦之心,非要和工人在一處吃飯,所以這裏收拾得倒是格外幹淨。庖丁和下人把飯菜盛上桌之前,沒用糯米水把手洗個三四遍手都不能碰碗。因為空氣總有化不開的腐臭,所以又移栽了很多時令花草用來淨化。一旦某處地方的花草死了,立馬移植新的填上。移栽過來的花草不求能有多少能成活,隻求移栽的速度超過枯死的速度。於是離著屍橫遍野不遠的地方,生生造出了一處不倫不類的世外桃源。
來這裏探望的小姐丫鬟也不少。
此處青壯丁裏有個沉默的年輕人。他的體格和容貌看上去在一群普遍三四十歲人的裏,年輕得有些出格。
“啞巴,吃飯了。”跟他一起幹活兒的人拍了拍他的肩膀。他把手中的鐵鏟扔在一邊,用淘米水洗了手,然後便往集中吃飯的地方走。
果然,今天的“看客席”上也站了不少女人。
大家都心知肚明這些女人是來看什麼的,一個個都昂首挺胸,拚命擠出一點胸肌和腹肌來,也有故意大聲講話的、裝摔倒的、突然和夥伴勾肩搭背的。不過不管這幫人怎麼作,看客席大多數的目光還是凝結在那個眉間有疤的年輕人身上。
在揚州城重建之後,皇帝想著要恢複此處的繁華,於是安排了幾個重臣和一些年輕的科舉文人過來。先移居來的這一批女人身後家世十有八九,要麼是達官顯貴,要麼是前程似錦的投機者。這幫夫人和小姐與這年輕人最近的距離,也就在多給他一盒飯菜、幾個饅頭的時候。一個丫鬟打扮的人徑直走到正排隊打飯的他麵前:“哎,我們家小姐說,看你模樣有點書卷氣,不像是個以前幹農活兒的。你念過書麼?”
丫鬟見他不回答:“你真是啞巴?”
她的疑問換來的是不置可否的沉默。
“算了,啞巴就啞巴吧。小姐說,身上沒有多餘的碎銀,讓你把這發簪當了,換點銀兩補貼家用。”
他充耳不聞,自顧自順著隊伍往前走,眼見就要輪到他盛粥。他要是雙手都捧了粥碗,這簪子可就沒手接了。丫鬟急了,把發簪往他懷裏一推:“你快拿著呀。”
後麵排隊的人嘀咕道:“真是好命,這是第十個了吧?”
“不是,第九個。”
“照這個勢頭下去,離”十全十美”不遠了。”
年輕人接過幾乎直接塞進他懷裏的發簪,丫鬟正要鬆口氣,隻聽他緩緩開口:“我怕內子誤會,不敢接受,好意心領了。”他俯身雙手把簪子還到丫鬟手上,領了自己的份食,自顧自挑了塊空地坐下了。他先把粥碗放在地上,從懷裏抽出一塊幹淨的油紙,把兩個包子包好了放進懷裏,然後才坐地捧著粥喝了起來。
這裏的夥食雖然沒有那麼精貴,但是粥肯定是管飽的,包子每頓都有倆,沒必要把中午的熱包子留到晚上涼了再吃。能這麼做的原因,大約就是給家裏人留的。看到他這些動作,丫鬟才認命把簪子帶回給一個衣著頗雍容的年輕女子:“不是啞巴,聲音還挺好聽的,就是家裏已經有人了。”
小姐詫異道:“怎麼從來沒聽說過?”
不僅是這個小姐,就連跟他一起幹活兒都好幾天的人,也是第一次聽他說家裏有個妻子。
一個平日跟他關係不錯的小賴——估計每天能跟他說上一句話,關係就算不錯——走過來拍拍他的肩膀:“沒聽你說過家裏的事,已經都有媳婦兒啦?看不出來啊,我今年快三十都沒討到媳婦呢啦,你比我小吧?”
他點點頭,繼續埋頭喝粥。
小賴頗有些感慨:“我還是光棍一個,這兩天幹完活兒,估計就夠老婆本了。哎,你長這麼俊,媳婦兒應該也不醜吧?”
聽到此處,他嘴角微不可查地頓了下,不知是由於僵硬還是懷念。在外人看來,這個少年在提到他妻子的一瞬間,整個臉部線條都柔和下來,眉峰鑿柔,眼中情愫萬千。
這個變化成功引來了小賴的興致:“跟我說說唄,她長得啥樣?”
他張了張口,似是有什麼即將脫口而出。他的眼神落在那一片還在焚燒的屍堆上。
此時此刻,他明明有著那麼年輕的外貌,眼神蒼卻老得像是身體被另一個靈魂占據去了,他低聲說道:“過世許久了。”
那個陪自己從“少年”到“少俠”的人已經死了,死在了戰爭和江湖恩怨裏。他必須時刻這麼提醒自己。
年輕人摸了摸放在自己懷裏的熱乎乎的包子,站起身走了。
小賴也覺得索然無味,光線一閃,地上有塊東西有點刺眼。他挪了兩步撿起來,原來是個頗沉的實心鈴鐺,依照這體積和重量的比例,肯定遠超過了黃銅。可惜金屬的顏色偏白,又不像是黃金,不知是什麼材料做的。鈴鐺的花紋不繁複華麗,頗有些返璞歸真的質感。看上去有好一段年月了,頂端刻著一個字,由於磨損得頗為嚴重,隻看得清上麵是個不知什麼字體隱約像是個“四”的符號,下方好像是個“言”。他搖了搖,這鈴鐺也不響,不知能做什麼用。
“你東西掉了。”
年輕人下意識摸自己的脖子,轉身看見鈴鐺在小賴手上,忙走過來:“多謝。”
第二天,這個年輕人就離開了。
不知是由於他無意提到的妻子,還是由於那個金色的破鈴。
這天晚上有一隊官兵來突擊盤查窩藏在壯丁裏的明朝奸細,最重要的標誌就是——那個奸細身上帶著個淺黃色的鈴鐺。
沒有人搜查出來什麼,那一隊官兵也隻好無功而返。
這麼一件事,本身就不太愛管閑事的小賴也沒想放在心上。他拿著自己的工錢,準備到城中找個媒人。經過一番討價還價,在媒婆手裏的一遝畫像中選中了一個偏胖臉頰紅潤的鄉下姑娘。姑娘家對於男方的要求也和小賴自身條件七七八八差不離,親事也差不多能定下來就差和雙方父母見麵了,小賴心裏舒坦了許多,順道去酒館買了二兩小酒回家。他途中路過一個橋洞,看見官府貼的懸賞告示,貼了有一段時間了,告示的邊邊角角都毛躁了不少,路人都當是個裝飾物,沒人停下來看。他湊過去打量了兩眼,畫像上一共是兩個人,其中一個是個英姿颯爽的少年,翹起來的嘴角不知為何就讓人想起了那個帶著鈴鐺的年輕人。隻是畫像上的人更年輕、開朗,就算是與畫者冰冷的黑墨筆鋒,也能讓旁觀者看出畫者想要表達的這個人的豪氣和鋒芒。畫像上的人神采遠勝那個年輕人,而且畫上的人眉間沒有刀疤。
小賴好奇,正想湊近了再仔細回憶對比一下兩者之間的相似之處時,路邊擺攤的母親正教訓自己的孩子:“讓你再偷懶逃學,你再這樣,下回就讓沈老爺把你帶走!”
立刻有旁人來勸架:“江空他娘,沈老爺別輕易叫。”
那個母親氣急了,拿著擀麵杖梗著脖子喊:“這個敗家子不要也罷,叫來了也好!”
“可別這麼說,他畫像可就貼在你們家旁邊,萬一真應驗了。”
“應驗就應驗,有什麼好怕的!”嘴硬完了,到底把自己家孩子領回家把門鎖起來了,似乎這樣就能隔絕自己一時之氣下的詛咒。
沈老爺是這裏流傳了好些年的一個惡名。傳說沈老爺年紀很小的時候,就屠殺兩大門派共計三百餘口。而且是當晚剿滅完了一派之後又連夜趕到另一派去屠殺。若是尋常惡人,殺了人之後總有個冷靜緩衝時間,給自己這一次的所作所為找個合理的借口,讓自己的良心過得去,然後擬定下一次的計劃和時間。而沈老爺就超出了一個殺人狂的應有的規律,他在已經殺得一處遍地鮮血的時候,完全不用調理心緒或者編造合理自己行為的借口,直接毫不猶豫地再去行凶作惡。這樣濃烈而又至死方休的如同機器般的殺意,讓所有人都感覺脖子發涼。
小賴好奇地看向自己麵前的懸賞告示,那告示上標明這兩個人是明朝餘孽,一個叫“甄言”——就是那個意氣風發的少年,另一個是“沈秋鴻”——估計就是別人口中的“沈老爺”。
小賴無所謂的搖了搖頭,就著手裏的酒壇喝了一口新鮮的米酒,打算再買件新衣服去見自己未來的泰山和丈母娘。
作者閑話:
假意真言這一本書之前寫的太爛了,作者自己都看不下去。奈何實在懶得刪,我就重新開始寫吧。這裏是重新寫的,才是真正的第一章,小夥伴們之前的章節可以不用看了。新的章節同時在其他網站上也在一並發表,筆名“十二霽”,就是masamone本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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