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番外·前世

章節字數:2294  更新時間:16-12-09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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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律,他們都叫我巫妖。

    在我九十九歲那年,窗前的桐花第一次盛開。花朵澀澀地卻柔軟地伸展開來,一簇簇地掛在樹幹,樹梢。白色的,有點兒像雲。風來時,這條巷子白色紛飛,紛飛出輕盈旖旎的弧度,美極了,在那一天我認識了他。

    像沉葉街這樣的小地方,這裏住的大多是一些土生土長的妖怪,還有一些靈,就像文森特。幾乎沒什麼外來的妖怪,更別說是人類。

    當然,我是從沒見過人類的。而且曾是人類文森特說過,人類是很害怕妖怪的,是不可能來這個地方的。對此,我深信不疑。

    那天,我像往常一樣藏在桐樹上睡覺,妖生綿綿無絕期,沒什麼比睡覺更能打發時間了。

    不知道過了多久,我被樹下的聲音驚醒,要知道一般沒什麼妖來這裏,它們之間彼此心照不宣。

    “喂!那是那個巫妖的地盤。”他們都這麼說的,我知道,它們一點兒都不喜歡我。

    “今天是3月24號。”

    “這裏很漂亮,有很多桐花,我也很開心……”

    說話的是一個穿著針織衫的妖怪,他盤著腿靠著樹幹坐著,旁邊有個包。

    他很奇怪,對著一個小盒子說話(我是後來才知道那是錄音筆)。他說了一會兒,將盒子放進包裏。又從裏麵拿出在一本書,一手托著,一手繼續翻開書頁。

    扉頁的字很大,使我離這麼遠也能看清輪廓,我愣了一下,揉了揉眼睛,片刻才回神。

    文森特的咖啡館的那個書架上就有這種文字的書,那是他還沒變成靈時候的東西。那麼,這個“妖怪”竟是……人類!

    我十分震驚,下意識起身,導致的後果就是樹枝大幅度地甩下朵朵桐花,透過白色的帷幕,我對上了一雙琉璃色的眸子,剔透,仿若被水浸過似的。

    我忘記了人類見不到巫妖的空靈身體這件事,趕緊躲在樹的背麵,屏著氣,過了一會兒,我偷偷瞄過去,見他已回過頭去才放鬆。

    我躡手躡腳來到少年上方的枝頭,輕輕扒開繁密嬌嫩的花葉看著他。

    人類原來長這樣啊,跟妖怪沒什麼區別,還不是兩隻眼睛,一個鼻子,一張嘴。少年五官十分平淡,皮膚倒是挺白的,但合著看他似乎……有些醜。

    我坐在樹梢上看著下麵,陽光透過密密匝匝的樹隙在少年和書上映著斑駁的光點,和煦的風拂過,吹起少年的頭發,我隻覺得歲月靜好。

    我一開始以為他隻是碰巧來這裏而已,畢竟這是沉葉街,但是接下來幾天少年依舊會來這裏,而我也逐漸不在這時睡覺,我學會了偷窺。

    我透著繁花看他每天跟方盒子說話,看他看書,看他畫著一些很醜的畫,有時他累了,我會看著他靠著樹小憩。

    我也會趁他入神之際,惡作劇般地晃動樹枝,抖得他一身花瓣,聽他偶爾的噴嚏或被嚇一跳,我便會笑半天。

    他似乎對這一切毫無察覺,慢慢地,我仗著人類看不見巫妖,便大膽地下樹,坐在他周圍甚至站在他麵前,而他仍在專心地做他的事。

    他並不是會一直待在這樹下,有時他也會沿著街道走,每次都是一個人,而我總是偷偷跟在他身後。

    巫妖曬不了太久的太陽,所幸沉葉街的天氣常常變化。於是,在天陰時,我會跟著他,踩著他的腳印前行,天晴時,我便會在沿街的桐樹陰涼下,從一棵跑到另一棵。

    街道上偶爾也會有一兩個妖怪奇怪地看著我,好像我是個小醜一樣,很好笑,少年卻往往被忽視。

    讓我感到高興的是少年似乎也不太喜歡陽光,因為他後來都撐著一把傘。

    於是,我開始正大光明地走在他旁邊,他一般右手撐傘,左手插進褲兜,有時左手會留在外麵,指節微微向內蜷著靠在褲子旁,一般這時我會悄悄將自己的小指放入中間的空隙,好像他牽著我散步,我覺得很開心。

    時間總不會停留在原地,不知覺中耳邊已響起了蟬鳴,在這片聒噪聲中,我第一次和少年交流。

    同往常一樣,少年畫完畫後整理了一番,起身便走了。忽然,我看見一張畫留在了原處,應該是他遺漏了。

    我撿起畫,上麵畫的是一個飄起來的氣球,而我的注意力全被右下角的署名吸引,XXX,可惜我不認識人類的文字,看著雋秀的字,我腦子裏突然有個想法,如同脫韁的野馬,無法控製。隨後,我來到文森特的咖啡館。

    “你想學人類的文字?”文森特眼中透著難以置信。

    我抿了抿唇,點了點頭。

    “你要離開這兒?”

    “哦,文森,特,你,為什,麼會這麼,想?”很奇怪。

    “那你學這個有什麼用?”文森特語氣有些質疑。

    我沉默了片刻,看著他的眼睛緩緩地說道:“我,想告,訴,一個人,我,我叫,律。”

    文森特歎了口氣:“就是你跟著的那個男生?可他……得了,我教你。”他似乎欲言又止,但我並未注意到這麼多,隻高興地衝他一笑。

    其實文森特什麼都知道,他賒給了我一段美好時光,那是要還的。

    “你與其學寫字,還不如想把話說順暢……”文森特看了我一眼,端著盤子走了。

    咖啡屋很漂亮,地板纖塵不染,鋪著柔軟的毛毯。桌椅錯落有致的擺放。牆壁上的爬牆虎綠油油的一片,跟顏料染過似的,十分惹人喜愛。蘋果掛鍾中,細長的指針緩緩移動,在昏黃的燈光中帶走一段時光。

    我坐在位置上,看著這間文森特精心布置的咖啡廳,有些恍惚。

    除了文森特,我沒和誰說過話,但在我幾十年的過去中,從來都是一個人,但我從未感到孤獨,真的。

    “你的畫,律。”葉南星(文森特告訴我的)看著這張明信片,眼中閃爍著什麼,我無法解讀。

    “你好,律。”自從葉南星回複我之後,我們之間就通過這種方式交流,我甚至告訴他我是妖怪,但他沒有絲毫害怕。

    我想,文森特他說了謊。人類不怕妖怪,至少葉南星是不怕律的。

    後來我們成為了很好的朋友,一起玩一起鬧。

    他會弄人類的玩意兒給我看,也會帶來人類的食物,即使我不能吃,也覺得很滿足。

    有一次,葉南星給我帶來了煙花,放在天空,令人炫目,比桐花美了不止一點。

    我甚至幻想永遠和他一起。

    但……他沒有來了……

    他沒來,我坐在樹上等了很久,文森特叫了我好幾聲,我沒理他。

    一天……兩天……三天……

    再後來文森特幫我找過他,他說他死了,可是死是什麼?

    我不明白,直到我靈魂破損時才明白,死就是消失。

    可我想活著,和葉南星一起活著。

    然後,夏常樂出現了。

    作者閑話:

    還記得夏常樂的夢嗎?那個男生就是葉南星,夏常樂的吃醋對象。喜歡寫溫馨清新的純愛,感覺有你們支持很開心!收藏推薦!最想要留言,我會認真回複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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