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6871 更新時間:16-09-27 21:44
我心裏有些奇怪,這麼晚了,又有誰會在這種時候突然來訪呢?難道,又是來催房租的房東?
忐忑不安的我,還是趕緊到洗手間用涼水抹了兩把已經被淚水沾濕的臉頰,套上一件外衣,走到門前打開了門。在昏暗的門燈的照亮下,我看見的,卻又是這個我熟悉但又十分恐懼的身影。袖標上的得克薩斯的警徽,讓我看見不禁又泛起了陣陣寒意。
“Andy,聽著,我真的隻是想。。。。。。。“是的,我知道他又要說什麼。又是那個警察,是的,那個夜晚的那個警察。在那之後我被強製封口,對發生的事情隻字不許提,否則便要丟掉自己的工作。他或許是覺得自己有點過意不去,在那之後找過我幾次,說想和我好好談談。但是,說實話,我願意相信他也許是無心的,但是我在心底卻真的無法接受他。
“我可以先進去嗎?“Brook試探性地問道,說著就往前走上來似乎要進屋。我趕忙關上門,死死地鎖住,然後背靠著門有氣無力地說道:“夠了,你走吧。“
“Andy,總是這樣也並不是一個辦法啊,這些事。。。。。。“
“走吧!走!“我幾乎是快哭著喊出來的。
他似乎在門外麵又站了一會兒,過了一會兒,我聽到了腳步聲,嗯,他終於離開了。
靠著門,我緩緩地滑坐到地上,昏暗的燈光下,我再一次把頭深深地埋進了膝蓋裏。四周安靜的有些瘮人,仿佛整個世界就剩下我一個人了,孤獨地被所有人遺忘在了廢棄的角落裏。
那晚,我就靜靜地坐在那裏睡著了,一個人,連陪伴的寵物貓或者狗都沒有。
當我再睜開眼,屋子裏已經被陽光灑滿。看了一眼表,中午十一點多了。緩緩站起了身,我看了看門口鏡子裏的自己,似乎比昨天又瘦了,眼圈也黑黑的。或許是由於昨天晚上哭了一夜的原因,眼睛都有些發腫了。默默地歎了一口氣,我回到臥室換了衣服,數了數錢包裏為數不多的幾張美元票子,打算去兩個街區以外的那家咖啡館買個三明治。
雨後的天是晴朗和明媚的。尤其是在得州這樣的美國南部,新鮮的雨露會把土地和植被的氣息都翻出來,給幹燥的氣候添了許多生氣。人們在這種時候也往往更愛出來,與家人一起野餐,騎行,登山,享受難得的愜意。像達拉斯這樣的大城市,往往此時沒有什麼人,大街上反而會空蕩蕩的。
當然,對於我而言,所有的一切跟我都是無關的。我是個被命運審判了的人,或許原本就不該享受著人世間所有的美好了吧。
走了兩個街區的路。我已經略微感到身體有些虛脫。日趨日下的身體狀況,讓我覺得簡直活著都快變成了一種受罪的方式。再一次推開那扇熟悉的門,我慢慢走到了櫃台跟前,“Jenny,幫我拿個蔬菜三明治。“
“Andy,你老公呢?“Jenny故意把聲音說的很大,有幾個“老朋友“也順勢都看了過來,眼裏都充滿了玩弄和嘲諷地意味。我默不作聲,安靜地拿走了放著三明治和咖啡的盤子,走到窗前的一個座位上默默地吃了起來。
窗外人們三三兩兩地走著,在這種時節,人們更願意攜自己的家人或者心愛的人來享受這份難得的愜意。時不時我會看見幾對情侶,小姑娘依偎在男友身旁,臉上寫滿了幸福。望著他們,我想到了婷婷,如果那時我沒有······
往事一幕幕地掠過我的腦海,好似一部很老的電影,膠片已經褪了色,卻依然傳遞著一份又一份回憶。不知不覺間,兩行淚水從我的臉頰滑落,滴在麵前的咖啡裏,泛起了一點漣漪。
“Andy!快來,好久都不見了。”一聲熟悉而又有些陌生的召喚打斷了我的回憶。我連忙轉過頭,發現原來是NAC(此處化名,予以該電視台充分的尊重)那個經常做“同誌公益”新聞的記者John(化名)。前些日子,他專門跑來找我,說我的事情在當地比較知名(嗬嗬,其實我並不知道算怎樣的“知名”),希望對我和我“老公”做一次采訪,一次人物專訪。當時其實我已經和“老公”之間的關係很緊張了。但畢竟我一直把John當作自己的朋友,所以盡管十分不情願如此“消費”我們二人的生活,我還是比較爽快地答應了他的邀請。當然,還沒等到采訪日,我就已經失去了他。
“John,“我想了一會兒,緩緩地說道,”特別不湊巧,我老公這些天出差了,要好久才能回來。要不你看這個采訪再放放?等過幾天再說?“
”哎呦,咋還整這樣啊?“John有些不滿意地說道。他短暫地掏出手機看了一眼,隨後又繼續說,”你看,主任今天說我們必須要把這個人物專訪做好,並且爭取在PrideDay遊行前播出這個節目,這樣到時候一定會全國性轟動,會有更多的人走上街頭,促進同誌平權。“John說話的時候眉飛色舞的神態,絲毫無法隱瞞他內心深處對於搞個”大新聞“的渴望。
我坐在一旁默默地聽著,也不說話,就靜靜地看著他滔滔不絕地講著這個采訪如何如何重要,如何如何可以號召更多的人”上街“,如何如何改善德州人民對同性戀不寬容的態度,以及推行同性婚姻合法化(那時美國還沒有合法化)等等。他濤濤不絕地說了一大堆,從東扯到西忽悠完以後,終於切入正題,“要不,你就先一個人接受我們的采訪吧。”
“一個人?”我有點驚訝,“你們不是需要我們一起,這樣效果才更好嗎?”
”也無所謂。反正你的故事好些人都知道,“John滿不在乎地說道。他把手伸進包裏翻了翻,順手摸出一本小冊子扔給我,”這個就是我們差不多要問的問題,你拿去看看,熟悉熟悉準備準備。明天上午我們去找你,就這麼定了啊~“John說完,也不等我發話,直接就招呼他的同事們一起喝酒去了。
我看著他們遠去的背影,低頭看了看擺在麵前的那本白色的小冊子,凝視了良久。終於,還是拿了起來,開始翻看裏麵的內容。幾張薄薄的紙,用一個黃色的書夾夾著,輕輕一拿,竟又不小心把指尖割破了。
我無奈地搖搖頭,吮了兩下手指,緩緩翻開文件的第一頁。
”請問你和你的男朋友過了幾年了?“
”你們在一起感覺怎麼樣?“
“有沒有經常吵架?”“一起出去旅行嗎?”諸如此類的問題,幾乎是千篇一律,百看不厭。之前為了所謂“同性戀政治正確”的平權宣傳,我和他也一起參加過兩次當地電台組織的談話節目。雖說那時我更大程度上感覺到的是他們對有多少同性戀能結婚的關注度遠遠大於我們兩個有多幸福的程度,但是能夠獲得一個機會向大眾展示自己的生活,那時的我還是很開心的。當然,這次略有不同,是對一個已經失戀的並且身患重病的患者的采訪。不過想來想去,我這個人還是比較喜歡出風頭。采訪,也就采訪吧。正好一起熱鬧熱鬧,也給已經毫無生機的生活再添一點情趣。
下午的時候我特地又跑到大學城裏的一個商店去買了身還不錯的格子衫和牛仔褲。不僅僅因為這是德州人的一種標準的打扮,更因為,我已經好久沒有給自己買過新的衣服穿了。日日夜夜做項目,積勞成疾,再加上很多辛辛苦苦掙來的工資都要拿去給他還賭債,和支付每月的房租水電費等等,已經讓我能夠自由支配的現金所剩無幾。回去的路上,我竟莫名地感覺到了些許輕鬆,迎麵吹來微涼的秋風,我竟不自覺地哼起了那首熟悉的老歌。
“If/you/miss/the/train/I“am/on,
you/will/know/that/I/am/gone,
you/can/hear/the/whistle/blow,
A/hundred/miles。。。。。。“
熟悉的旋律,幾乎伴隨著我來美之後的每一天。手機裏這首歌永遠是排在歌單的第一位,反複循環著。似乎我對這首老歌有著特別的感情。每當聽見這段旋律,我總能感受到內心不是一般的出奇的平靜。或許,它帶給我的更多是一種對歸宿感,對安詳感的一種強烈的渴望呢。
記得在舊金山的那段時光裏,有時候我晚上總喜歡和他坐在被落日染成金黃色的海灘邊。望著夜晚漲潮的潮水,一下又一下拍打著沙灘,我喜歡把頭靠在他寬闊的肩膀上,感受著迎麵吹來的海風,靜靜享受這難得的愜意的時光。有一次,我靠著他睡著了。這時候卻傳來一陣好聽的吉他聲。我睜開眼,發現自己靠在他的腿上,麵前是一把大吉他,他正一邊彈著那首A/hundred/miles,一邊對我輕輕地哼唱著。那段美好的時光,是我來美之後無法忘懷的一段歲月,也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回憶之一。
那天我很久之後第一次又稍稍開心了一陣。第二天中午,我早早地吃完午飯,把已經有些破敗的家收拾了收拾,給沙發什麼的鋪上了一層新的格子布。我這個人有點格子控,覺得帶格子的東西看起來整齊,很順眼。一切都準備停當。我又再茶幾上放了一點新買的水果,還放了一小盆我都不太清楚什麼名字的花(我承認那時我還是一個比較喜歡裝13的人)。坐在沙發上,等待John他們的到來。
大概下午一點多左右吧,熟悉的敲門聲響了起來。”Andy,快開門嘍~我們來了!“John在門外大聲說道。推開門,看見John果然又穿著那件彩虹旗的T-shirt,上麵寫著”Be/gay/,Be/fabulous“的宣傳字樣,然後又帶了一個彩虹色的帽子,簡直就好像剛從彩虹工廠裏出來的一樣。後麵有一個攝影師,拿著一個印有NAC電視台標誌性半邊六色花圖樣的大攝像機,還有一個工作人員開了車,正在往下搬攝影遮光的幕布什麼的。我趕忙把右邊的側門打開,好讓他們把這些龐然大物一五一十地都搬進去。趁著他們搬東西的功夫,John又趕緊跑過來問我:“Andy怎麼樣?昨天那些問題你都看了嗎?熟悉大概的套路了嗎?”
“嗯,我看了,可以的。”我微笑著回答道。
“太好了!一會兒呢我可能還會問一些比較勁爆的問題。你呢就即興發揮,畢竟節目越勁爆越好,也越能為同誌群體做事。”John眉飛色舞地說道。我有點擔心,問道:“什麼樣的問題啊?“
”一會兒你就知道了。“John一臉神秘兮兮地說道。說著他又看向了我的格子襯衫,伸手摸了摸材質,一邊說:”你這衣服還不錯的啊。“
”還可以,昨天跑大學那裏買的。“我答道。”不錯不錯,你穿著也挺合身的。“John一邊說著,一邊順著我的袖管往下摸,突然間又抓住了我的手。我有點驚訝,趕緊掙開他,說道:”咱們要不先進行采訪吧?“
“哦哦,行。”John這才從剛才莫名的情緒中緩過勁來。回頭看了看,似乎攝像的設備已經準備好了。”行,那咱們,就來吧。“
坐在沙發前,由兩個遮光棚打出來的亮黃色的光從側麵打在我的身上,也照亮了我身邊的沙發和桌子。John坐在一旁的沙發上,對著鏡頭開始一本正經地介紹起來。
”女士們先生們,歡迎您收看今天的彩虹時代(節目化名,予以該節目組充分的尊重,也請大家不要隨意揣測),我是John。今天我們來到了中國人Andy的家裏,Andy在六年前獨自一人來美留學時,找到了自己的真愛。從此他們·······“
我坐在一旁靜靜地聽著這些客套話。近幾年來,在美國的電視新聞節目中,凡是涉及同性戀問題的,幾乎所有的主持人(主流媒體)都會大肆讚揚一番,談論”真愛與平權“的重要性,順帶著再對異見者(反同人士)進行”批判“。這樣的套路幾乎是一成不變的。要是在平時,我也不會去特別去聽這些走個過場的話。當然,此時麵對的是攝像機,所以我隻好繼續裝出一副很認真願意去聽,並且還很高興的樣子。
接下來便是接受采訪。因為事先有過一些準備,所以我回答的也比較順暢。有一些可能比較刁鑽的問題,事先準備過,也並沒有什麼特別為難和不好辦的地方。
我們就這樣以聊天的方式大概還算比較愉快地聊了半個小時左右吧。John這時候突然放下了手裏的一瓶飲料,轉過頭問我道:”你和他做舒服嗎?“
”什麼?“我當時有些發懵,一下子還沒有反應過來。
”做x啊。”John絲毫不顧忌這是在全美知名大媒體之一的鏡頭跟前,繼續問著這個話題。我猛然感覺到有些尷尬,臉一下子感到有些發燙,應該是紅了。
“哎呦!害羞什麼啊?”John在一旁笑道。“大家同道中人,自然是很關心這些東西的啊。我猜肯定是很厲害吧?哈哈!“我完全沒有料到會有這種問題被提出來。當著攝像機的麵,一時我真的有些不知所措了。然而John顯然是這方麵的老手,繼續問著。
”他有沒有帶你去參加過群趴?“
······
”你參加過變裝舞會嗎?
······
”你有沒有嚐試過和已婚男士交朋友?“
······
一連串毫無下限的問題,搞得我束手無策。我尷尬地坐在沙發上,很慌亂地麵對著攝像機,隻好尷尬地笑著。我突然間覺得我完全已經被他們當作了一個取笑的工具,被利用完後,再被順手丟到一邊。我是生氣的,但或許由於我性格的原因,在攝像機前,我實在無法對他們動怒。我口舌也笨,一個又一個問題,讓我經常被帶入到他們設置的陷阱裏,說出一兩句不合時宜的話,再引發John和那兩個攝影師的嘲笑。
在煎熬中我過完了剩下的四十多分鍾。終於聽到John說道:”那麼我們今天對Andy的采訪就到這裏啦,彩虹時代,下一期與您再會。“我仿佛一下子被抽幹了一樣,癱倒在了沙發上。
”Andy累了吧?“John讓他們關掉攝像機,跑過來坐我旁邊說道。”明天達拉斯要有一個同誌遊行,要不要跟我們一起去看看熱鬧?“
”你們去吧,我累了。“我閉著眼睛說道。這樣的采訪,讓我有些身心俱疲,有些熬不住了。
”一起去吧。晚上還有好多猛男,過夜呢。“John繼續不知天高地厚地說著。
”讓我一個人待一會兒,可以嗎?“我終於忍不住了,帶了些怒氣說出了這句話。John似乎也察覺到我真的生氣了,訕訕地笑了兩下,就帶著兩個攝影師收拾東西準備出去了。
”那我們回頭再聯係你采訪吧~“
門關上的那一刻,我再也控製不住自己強忍下來的淚水,把臉埋在沙發的靠枕裏,痛快地哭了出來。原來我不僅僅要失去我的愛人,我的生命,我還要徹底丟失我作為一個男人的尊嚴,被所有人(甚至是自己所謂的”同胞“)拿來取笑,捉弄。
一不小心我壓到了沙發上的電視遙控器,那個二手還是三手四手買來的破電視被打開了。小小的屏幕上放著CNN的新聞,那個著名的”同誌“主持人依舊操著同樣的腔調,大談特談”真愛“以及”反對歧視“。
”我想正告那些反對同性戀的人。你們的陰毒,與自私,是阻礙不了人們自由去相愛的。所有人都有平等戀愛的權利。你們不能阻止。你們是全體同誌共同的敵人。“
我不由得冷笑了一下。是啊,”全體同誌“”同胞“”共同反歧視“,這樣的口號我聽了太多太多了。可是為什麼我似乎感覺到更多的,不是異性戀人群的鄙夷,而是所謂”同胞“的捉弄呢?
還記得有一次,那時我們還在一起,去紐約參加了一次所謂”同誌平權“大遊行。當時場麵給我的第一印象,並不是像馬丁路德金那樣的人一樣,是一群爭取平權的勇士;而是一群不知從哪裏來的亂七八糟的人,在搞一個大型瘋狂的集會。全裸體的男人塗成青銅像的樣子騎在馬背上招搖過市,還引得許多人喝彩;五大三粗的肌肉男帶個金黃色的假發,大號胸罩,穿著超級大碼的高跟鞋裝女人;一群人穿著SM的樣子(甚至還有孩子)在那裏”自豪“地走著。在他們中間,我並沒有感覺到絲毫愉快和親切,反而感受到的是一種莫名的陌生,甚至幾分恐懼。他倒還使勁摟著我,說沒關係,都是很善良的人。
然後我們在第五大道的一個商店前看到一個穿著紐約大學衣服的女生(不一定是該校學生)。她在那裏舉著彩虹旗,和她的”女伴“一起,喊著”平權“的口號,她女伴還在散發著宣傳冊給過路行人。看起來似乎是”同道中人“。我們當時正好也不太清楚遊行的終點是哪裏,於是走到她們跟前,想問問路。
沒想到的是,還沒等我們走近,那女生已經看見我們了。她猛地拽住自己“女伴”的胳膊,往後退了幾步,用一種極其敵對的眼神看著我們。她女伴這時候低聲和她說了幾句話,我沒聽太清,但聽到了一個非常刺耳的詞,“queer“。
在美國社會裏,”queer“和“nigger”一樣,都是具有嚴重挑釁意味的詞彙。一個宣傳“同誌平權”的人,麵對同性戀者,竟然會說出這樣的話。我當時非常驚訝,愣在那裏半天,都沒有緩過神來。
倒是很巧,一個在隊伍旁邊不斷宣揚“反同”和“原罪論”的牧師(或者是基督徒),倒是很嚴肅地對這兩個女孩說了一句:“請你們尊重他們。”這時候周圍其他人好像也都知道了事情的原委,開始有人圍了上來。那兩個女生也自知沒趣,灰溜溜地走了。
這件事對我的影響非常大,以至於我在很長一段時間裏,對周圍宣揚“平權與愛”的人都充滿著警惕和不信任。倒是我的“老公”看得比較開,依舊願意和這些“宣傳員”交流,還安慰我說那隻是個別的現象,大多數人都是好的。可是這樣的事情並沒有到此就為止。
我在大學的研究中心做項目,基本上我那個組裏的成員都知道我和一個男人在同居。有的時候組裏還經常拿我這個事情和其他辦公室的人炫耀,好像我就是某種特殊意義的榜樣一樣。偶爾他們還在facebook上發發東西,說“真愛平等“的重要性,拿我舉例子,說我多好多好,他們還很羨慕。然而,在平常的工作中,我能明顯感受到,他們對我的態度總體而言依舊是”敬而遠之“。每次周末誰家開個燒烤什麼的,從來沒有人會邀請我去。聖誕節,獨立日的假期旅遊,我如果不問,也沒有人會來主動招呼我。我不過就是一個標誌。,一種象征,需要的時候,拿來用。不需要的時候,隨手一丟就可以了。
這就是我們這個社會的真實的樣子。口裏談著”平權“,實際上,也並沒有把你看作是和他們平等的。所有的”平權“口號,不過都是為了凸顯自己很前沿,消費消費這個群體罷了。更何況,這個可悲的群體內部,還在互相消費,撕裂和麻痹著彼此。
那天晚上,我又一次躺在沙發上獨自睡著了。不過醒來後,我驚訝地發現,他竟然就坐在我的對麵,喝得醉醺醺的,看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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