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2789 更新時間:17-03-30 22:13
天欲禍人,必先以微福驕之;天欲福人,必先以微禍儆之。
可惜,我們是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凡夫俗子;對萬事萬物早已喪失了應有的敬畏之心。看得見眼前的蠅頭小利,卻看不到身後的重重危機;一味貪得無厭,一再罔顧自然法則;最終:是要付出慘痛的代價。
對人如是;對事亦然。
其實說來,人生簡單,即是美好。平淡知足地安享生活的樸實無華,安貧樂道地理解命運成全你安穩一生的善意;方是最大的幸運。隻不過,很少有人真的懂了。
福莫福於少事,禍莫禍於多心。
領悟了其中真諦,不啻為人生常樂之法。可笑的是,物欲橫流之下,我們總被繁華錦盛的表象迷惑了,原本純淨的雙眼。
要說辛曉之所以會在聽到“李之輔”的名字時,感到震驚不已;也不是沒有原因的。特別是在林西的嘴裏提到他,和大半夜談論鬼神是一樣的心理——既有幾分敬畏,又有幾分心驚膽戰,奇思怪想。
李之輔,其人是個什麼來路?還真值得好好說說。
就偌大的B市來說,不乏高官富賈,聲名赫赫的人物。而這個李之輔,在其中可謂是家喻戶曉,婦孺皆知的名人。他的知名度,除了仰賴於經常登上新聞雜誌的頭版頭條之外;還因為他為人高調張揚,是一名貨真價實的“網紅。”
甚而,專門有一批窮極無聊的人,以二十四小時跟蹤報道他的生活動態為職業。毫不誇張的說,李先生哪天有個頭疼腦熱,上火便秘,都能在第二天成為傳遍大街小巷的秩聞趣事。
他,這般的聲名遐邇,原因無它:緣於他背後的李姓家族。
姚漢失手殺死的那位李姓公子,便是李家的第三代正根正苗的繼承人。李之輔,是他的堂兄。說是堂兄,理清了其中關係,最正確的說法是他的表兄;他是從李家女兒那裏過繼來的孩子。說直白點兒,是李公子姑姑家的小兒子。
礙於李老爺子位高權重,身份特殊,自來對於兒女子侄約束極為嚴格;李家一慣的行事風格那叫一個低調,內斂;從不招人口實。到了第二代上,子女們先後入仕從政,也有經商,搞學術的,不一而定;但做事的風格,仍是按照傳統,亦步亦趨。唯獨到了第三代李公子這兒,哪吒翻了大天;依仗著門第顯貴,無人敢惹;變得眼空四海,目中無人;倒比他的父輩們要囂張跋扈得多。
俗語有:前人栽樹,後人乘涼一說。李家兩輩子打下來的榮華富貴,成全了這個無法無天的大寶貝。
他是作威作福,天不怕地不怕習慣了的,才有了後麵的殺身之禍。
可李之輔與他這位兄弟,截然不同。
同樣依靠家族的聲旺,生意做得風聲水起。為人的風評,卻是極佳的。他從小學習成績優秀,海外留學歸來後在商場上一展拳腳,慧眼獨具地從爭得國外豪華跑車的國內獨家代理權開始,生意漸漸擴大到通訊和房地產的領域。近幾年,從巴黎讀完EMBA後,更是進軍了娛樂圈,投資影業;一時間風頭無兩。
在不到四十歲的年紀,已建立了屬於自己的龐大的商業帝國。
這樣的人,你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說,都算得上是個名實相符的“成功人士”。也就難怪,一大批有理想,有追求的年輕貌美的優秀女子,把他當成“最佳老公”人選;視為終身奮鬥的目標。
與一些目光短淺,為富不仁的商人不同:他熱心公益,積極參與社會活動。樂善好施,富而有義;慷慨正直,幽默風趣;是大眾對他最普遍的印象。
李之輔,在李家是個另類的存在。他喜歡和媒體打交道,從不藏鋒斂氣。做生意,他傲視群雄,風頭正勁;私生活,亦是豐富多彩地令人咋舌。
娛樂新聞裏,平均每三天便曝出一則有關他疑似更換女友的消息。環肥燕瘦,你來我往,目不遐給。國民大眾對他要娶誰做媳婦所表示出的熱心程度,更甚於關心糧油是不是轉基因的原料,房價還會不會再漲這些關乎切身生活的問題。
最有意思的是,李之輔在交友上,男女不忌。隻要看對了眼兒,合了心意,無懼他人眼光,從不避諱;頗有些心懷坦蕩的豪邁之氣。久而久之,他在同誌圈裏,倒成了一位盛名遠播的“名流”。
身邊的情人,大浪淘沙,花花綠綠,跟割韭菜似的,換了一茬又一茬。每一個不得不先退場的人,對他都沒有一句抱怨之詞。一是不敢,二是沒必要。不管怎麼說,陪了李先生,沒有一個人是空手而回的。大家的目的,彼此心照不宣;誰也沒吃虧,誰也不欠誰。成年人的遊戲,成熟人的玩法兒;好就好在杜絕了癡男怨女,愛恨貪嗔的怨懟。
林西和李之輔,是打過幾次交道的。
那時候,李公子窮追猛打地纏著林西,達到了構成針對個人騷擾的程度。李之輔不可能不知道,他一旁看著林西的卓爾不群,風姿俊雅,自己也動了心。無奈那是自己兄弟苦苦相追的意中人,兼之林西經常的冷眼相待;也便不想做些強人所難之事。後來才得知,對方的品味實在太出奇不意,超越凡俗,三挑四揀了半天,竟是選了一個酒吧的經理做男友;倒叫他李某人自覺挫敗了很久。
之後,發生了李公子酒後鬧事,聚眾鬥毆;姚漢與林西在混亂中誤殺了人命的一係列意料之外的事情。林西與李之輔之間,也成了勢不兩立的仇人。
但,實話實說,李之輔並不多待見他的表弟。還不用說,他的所謂表弟,在為人處事上總是壓著他一頭,也從沒打心眼兒裏表示過對作為兄長的他,應有的尊重。
林西心思細密,早看出來,他們是利益相關,麵和心不和的兄弟罷了。耳裏,也時常聽些風言風語的傳聞,自然也就對他們的這種狀態,心知肚明。
當然了,他沒有天真到以為姓李的會為著以前對他的好感,而能一笑泯恩仇地幫他逃跑。他找他,純粹是談生意,實打實地做等價交換的談判。商人重利輕離別,他要和他談的,是一樁可以讓李之輔穩賺不賠的買賣。他有那個自信:李先生一個聰明人,定會懂得價值取舍。
若是有利可圖,誰還會計較,跟誰做交易呢……。
承蒙林西瞧得起,辛曉才想起來,他過去還真是有幸采訪過李之輔;算是有過一麵之緣。
那時,雜誌社亟需要拉到一筆廣告費。辛曉被主編逼著,以沿門托缽,視死如歸的姿態,撞到李之輔那裏去試試運氣。結果李公子,沒有令他失望,很大方地在這個不太知名的雜誌上一下子砸了三十萬之巨的廣告費。辛曉為此,特地為他洋洋灑灑寫了一篇近萬字的專訪,其中滿是催人奮進的心靈雞湯;儼然把李之輔捧成了新世紀,值得人們頂禮膜拜的偶像。假如,再配上副一本正經的人物畫像,可以直接為他開宗立派了。
李之輔,萬沒料到花了三十萬塊錢,會有這麼嚴重的後果:深怕,一個不小心被人真的奉上神壇,永垂不朽嘍;以後對於舌口蓮花的編輯記者,算是多了些敬而遠之的心思。
這樣看來,林西讓辛曉幫他做與李之輔之間的聯絡人,也不算是無的放矢了。
辛曉困擾的是,他想不通裏麵的玄機。他不明白,林西到底意欲何為。
按理說,林西找李之輔,那是自投羅網,分分鍾作死的節奏。他們倆個若是打上照麵,比較合理的情形,那肯定是仇人見麵,分外眼紅呐!以林西那副身板,不得讓人活剮了不成?
林西不會那麼蠢,也沒有發瘋,絕不會走這麼一步自取滅亡的臭棋!除非,他和李之輔之間,有著不為外人所知的非同尋常的關係。
辛曉偷偷將林西找他,並交待他辦的事告知了羅莎,好讓她幫著分析分析,林西究竟想幹什麼。
羅莎聽後,沉思良久,猜度道:“恐怕是,有人要踩著我們的屍體,走出他自己的重生之路啊……。”
辛曉聞之色變,驚駭失聲:“你怎麼知道的?”
作者閑話:
親們,本章為過渡章節。有些前因後果必須交待清楚才行,所以不惜耗費筆墨。不知大家可還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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