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3111 更新時間:17-06-30 08:38
有句民諺,說的是:“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其實,不見得呀。有一位飽經滄桑的朋友,就曾對筆者講過:“在特別的環境裏,真的,也許成為假的;假的,可能變為真的。”確實是這樣,休說別的事物,“女婿”,是講究貨真價實,準確無誤的了吧?竟然也有真假難辯,以假亂真的時候。
包拯升任知府的第三年,就遇上這麼一宗案子。
一
懸燈結彩,鼓樂喧天……其實,筆者不必贅述,隻說一句“今日是縣太爺聘閨女”讀者便可想見其熱鬧非凡的景象了。全縣的縉紳大戶,各行各業的頭麵人物,巴不得有個送禮的借口,以作攀附呢!所以,賓客絡繹不絕,賀禮充塞廳堂,自是不待說的了。然而。叢知縣並沒有將這些放在眼裏,知府包拯包大人要親自前來祝賀,這可是最值得他誇耀的光彩盛事!
但是,事情總不能盡如人意。府衙就設在本縣城之內,坐上轎子,不用一頓飯的工夫就到了,怎麼已到這般時候,還遲遲不來呢……
包拯當知縣的時候,有過兩名縣丞,一是尚世昌,—是叢友仁。三人意氣相投,情逾手足。世昌有一子,取名青雲,友仁有一女,名肖玉。還在各自夫人懷孕時,他倆便指腹為婚。也真巧,生下來果然是一男一女。兩個孩子青梅竹馬,形影不離,一同玩耍到七歲才分開。後來,尚世昌升任為青縣的知縣了,分手前夕,親家公母把酒話別,尚家取出一對金釵贈與未來兒媳:叢家則贈未來女婿一雙玉佩,作為還禮。尚世昌說道:“青縣還在滄州以北,千裏迢迢,世道多變。何不各執一釵一佩,作為日後合婚的信物?”那三人都表讚同,就這麼辦了。
青縣民生凋敝,盜賊如毛.尚世昌夙興夜寐,費了六七年工夫,剛剛治理得有些起色,他自己卻積勞成疾,終於以身殉職,死在任上。又過了兩年,夫人也一病不起。彌留之際,將金釵玉佩取出,交與年已弱冠的兒子,囑他千裏投親,托庇嶽家。可是,尚青雲年少誌高,非要掙個名堂出來再去,免得被嶽父輕覷了自己。哪知天公不遂人願,苦掙了三年,不但毫無成就可言,還將父母留下的積蓄也都折騰得光了。無奈之下,隻得於上月初兩手空空地覿著臉來了。
叢友仁見女婿穿戴雖然寒酸,但器宇不凡,一表人材,心中甚是欣慰。尚世昌走後,他們隻通過兩封信,以上情形都是青雲稟述的,叢友仁聽了感傷不已。尚青雲自懷中取出玉佩呈與嶽父,叢知縣看後,等了半晌,見他沒了下文,便問:“不是還有一隻金釵嗎?”青雲一聽,頓呈惶恐神色,低下頭,呐呐言道:“小婿該死,金釵在路上遺失了,直至昨晚才發現。一路上,在幾十處打尖住店,也不知是被偷竊去,還是不慎丟落,即使原路返回,怕也無處尋覓了。”叢友仁心中雖略有不快,一想到千裏奔波,對一名從未出過遠門,不諳世事的年輕人來說,已夠難為的了,就點了點頭,沒有再說什麼。
叢友仁的夫人在去年也已病逝,遺下女兒肖玉、兒子春哥伴父度日。春哥兒是尚家走後生下的,如今也已十一二歲了。尚青雲被安置在書房裏,與未來的小舅子一起食宿。隔了兩天,叢知縣帶他去拜見包大人,包拯雖然已經聽友仁講過了世昌的事兒,見了故人之子也不免歎息一番。談吐之間,尚青雲給包大人留下了很好的印象。好就好在,這個年輕人英華內斂。他最討厭那些鋒芒畢露、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輕人了.再加上他對知書好學的侄女肖玉,一向鍾愛異常,所以盡管公務繁忙,也要抽身前來參加他二人的成婚大禮。
包拯一貫重諾言、不打誑語,今日是怎麼了呢?正在叢知縣焦躁不安的時候,仆人來報,說包大人的轎子眼看就到門前了。於是,叢知縣等人急忙趕至大門外迎接。
包拯下轎,隻與幾位認識的人略事寒暄以後,便隨叢知縣來到友仁的書房裏間,笑著說:“你別抱怨我來遲了,要不是托你女兒女婿的福呀,咱兄弟沒準兒就永遠見不到了呢!”
叢友仁一時懵懂了,問包拯這話從何說起?
包拯脫下帽子,隻見他額頭上邊纏了一道白布,還隱隱可見滲出的血漬。原來,昨日夜裏,府衙裏去了刺客。包拯正躺在床上看書,驀地想到明日去參加婚禮,早點睡吧。書一放,頭一縮——就在這時,“嗖”的一聲,袖箭帶著一股勁風插進牆壁。這時,窗外響起兵刃交擊聲,待張龍跑進來時,才發現老爺額頭有血,原來,袖箭擦皮而過,好險啊,隻差一點兒,袖箭便從太陽穴穿進頭顱!
“讓他跑掉了。沒抓住?”
“抓住了一個,大概是他的同夥。”包拯不無歉意地繼續說道:“行過大禮之後,我就不喝喜酒了.趕緊回去審問,一定要查出那個正主兒。”
正說著,一小廝進來,說主管派他來告訴老爺吉辰就要到了。
這時,大廳裏已經站得滿滿的了。從後院進來的女賓擠在大廳裏廂,男賓在外廂,幾乎有一半已經出了大廳,站在兩廊間和台階上了。
歡快的喜樂一起,新郎、新娘分別從東西兩門攙出,在眾人的掌聲、笑聲和歡呼聲中,緩步走到廳堂中央站定。賓相念完喜歌,拉長聲音叫道:“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對拜……”
就在這時,突然一聲大喝:“慢著!”
眾人尋聲望去——隻見台級上站著一名橫眉立目、衣衫不整的青年男子!刹那間,人們全都怔住了,鴉雀無聲,一切都凝滯了。
叢友仁滿臉通紅,自主婚台後走了出來,還沒容他問話,隻見那青年跨步入廳,抱拳施禮長揖到地,說道:“你老就是叢老爺吧,在下才是尚青雲,嶽父大人,你老受騙上當了!”
“啊?!”滿堂男女近百人,幾乎是異口同聲地發出驚呼聲,接著一片大亂:新娘被攙回後院,人們審視著新郎和那青年,似是僅從二人的臉上就能分辨出孰真孰假來……
叢有仁一指青年,叫道:“你是什麼人,竟敢來此冒認官親?”
“怎是冒認呢,有信物為證。”青年從懷中取出一隻金釵呈與叢知縣,說道:“小婿尚青雲,父親名諱上世下昌,母親董氏。這對龍鳳金釵乃我尚家祖上所傳。當初分別時,家父提出:龍釵由我家所執,鳳釵在小姐手中。嶽父大人不妨拿去後院對驗一番,保證不差厘毫。”
叢友仁接過,仔細地看了看,瞥了對方一眼:“還有玉佩呢?”
那青年一跺腳,指著新郎叫道:“就是被那小子搶走了嘛!”
隻見新郎不慌不忙地走上前來,問道:“請問,我在何時何地搶走你的?可有何人看見?當時,你那玉佩放在何處?是舉在手裏、揣在懷裏?還是放在包裏?”
“這,這……”青年被這一連串的質問,問得暈頭轉向,張了張嘴,才說道:“在何時何地搶的,我一時想不起來了,反正是半路上唄!當時沒有旁人,不然的話,別看你會兩手把式,大天白日的,你也不敢上來就動手搶呀!至於那玉佩,我哪能手裏舉看,自然是揣在懷裏的唄。”
“那好,你我既然素不相識,閣下又不是仆從如雲,衣衫也並不華貴,我怎的就知道你懷中藏有金玉珍品呢?此其一;其二,我既然能從你懷中翻出玉佩,為什麼不連同金釵一起搶走呢……”
“你搶了玉佩就跑,哪裏還顧得上金釵!”
“好,這正是我要請教的其三。按你所說,我搶了玉佩便驚惶逃跑,又怎知這是訂親合婚的信物?你總不會朝我叫道:‘哎,等一等,那是我與某某小姐的訂親之物,她父親姓氏名誰,在何地為官!’”
眾人聽到此,不由得哄堂大笑!
“還有其四,就算你把這些連同你的名字、家世,全都告訴我了,我也得先把你治死,然後才敢冒名頂替,前來投親呀。不然,豈不是故意等你找上門來,鬧這場笑話嗎?最後,既然在半路上,被人搶走玉佩,你就該急忙趕來才是,有十天半月足夠了,為什麼直等一個半月之後才露麵呢?難道你就不怕……”
“不必講了。”叢知縣指著那青年喝道:“你講吧,這五項詰問,你必須一一答對!”
那青年張口結舌,說不出話來……
叢知縣叫道:“來人呀,把這無賴痛打一頓,掏出門去!”
“且慢!”包拯將叢知縣扯到一旁,低聲說道:“冒認官親,怎能如此潦草處置?而且,其中未必沒有曲曲折折之處。我看,還是查個水落石出為是。”叢知縣皺著眉頭,說:“幹脆,你把他倆全都帶走,查問清楚之後,還我一個真的。”
包拯搖搖頭,說:“眼下,我有四五件事急待辦理,你先將他二人分別看管起來,仔細盤問盤問,再作道理。”
叢知縣點頭稱是,心裏煩惱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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