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四場:內 日 警局

章節字數:699  更新時間:17-06-28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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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曼來到警局做筆錄。)

    王隊:曼曼,你把你知道的都說出來。

    李曼:那天我一個人去火鍋店(抬頭偷瞄李想)找手機。

    老板說巷子的監控在這裏看。。

    我就出來了,在門口糾結要不要來這裏,又怕。。(看李想)

    王隊:你不用看你爸了,事情都過去了,你描述出來就是。當著我的麵,你爸應該不會責備你的。

    李想:別怕,過去就過去了,以後別做這些讓人擔心的事情了。

    李曼:(小聲)我知道錯了。

    那我繼續說。

    (李想,老大,眼神鼓勵李曼繼續)

    李曼:我在門口想的時候,就看到小黃偷偷摸摸的進了巷子裏。

    我這個時候就有預感,肯定是小黃偷藏了我手機。我跟進去看,果不其然。

    出來了一個男的,跟小黃碰麵,我聽小黃叫黑哥,就是命令小黃偷手機的人。

    小黃是被那個黑哥強迫的,小黃想逃離他們,但是逃不掉,後來在車上小黃也說過。

    王隊:(轉頭問李想)

    搜索到那人的蹤影了嗎?

    李想:還在進行中。

    王隊:你繼續說。(看著李曼)

    李曼:後來,我走神了。

    一回過神就聽到爸爸的名字,我想離他們更近的。

    結果弄出了響聲,被他們發現了,,,,然後,,就被打暈了。

    (不自覺揉揉脖子)

    王隊:後來呢?

    李曼:我醒來,就是在城北那倉庫裏,當時沒有人守著,我就自己跑出來了。

    不過在路上,還是被他們發現了。

    那黑哥,在車上毒癮犯了,他們爭搶方向盤。

    黑哥想停車去拿,小黃不讓,他怕警察,,你們追上來。

    後來,小黃把我扔了出來,他倆就一起墜崖了。

    事情就是這樣。

    王隊:好好好,辛苦你了。

    李曼:恩恩,沒事的。

    王隊:李想,你把小曼送回去再來。

    李曼:爸,你上班吧,我自己回去能行的。

    李想:不行,爸爸送你。

    李曼:好的。這可是你第一次主動拋下工作送我。

    李想:以前是爸爸錯過了。

    李曼:沒事,我現在理解了。

    李想:我們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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