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9章 不想和紀大寶貝分開

章節字數:1259  更新時間:17-10-16 09:19

背景顏色文字尺寸文字顏色鼠標雙擊滾屏 滾屏速度(1最快,10最慢)

    盡管已經刻意低調了,這頓飯吃得還是十分引人注目。

    兩個漂亮到極點的年輕人,一看就是哪家有錢人家的的少爺公子,兩個魁梧到令人膽寒的黑衣男人,就算嘴巴裏塞滿東西,眼睛仍舊淩厲,明顯就是公子哥的保鏢,看著就是惹不起的。

    不少人好奇地往這邊看,甚至有人拿出手機想拍照,被黑衣人駭人的眼神一掃,又默默地收起了手機。

    紀凜點了不少特色素菜,跟中午吃飯一樣,每一樣都幫花耀夾一點在碗裏,邊夾邊說,這個補充什麼,那個對什麼有好處。花耀定定地看著紀凜,就這麼定定地看著,他覺得胸腔裏有什麼東西滿得快要溢出來,卻不知道是什麼。

    “快吃吧,吃完早點回去休息,你不能熬夜的。”紀凜夾了塊豆腐放在花耀盤子裏。

    “好。”花耀把豆腐夾起放進嘴裏嚼了兩下,眉毛一挑,“這個豆腐怎麼有點甜?”

    “是嗎?”紀凜夾起一塊送進嘴裏,“不甜啊。”

    “不甜嗎?我怎麼吃著這麼甜呢?”花耀咂巴砸巴嘴。

    保鏢們扶額,他家少爺現在滿眼滿心都是紀大寶貝,別說大寶貝給他口豆腐,就是給他口黃蓮他也能吃出甜味來。

    快吃完的時候紀凜叫來服務員結賬,花耀要搶著付,但是紀凜不讓,“說好我請客的,哪還有讓你付的道理?”

    服務員報了個錢數,花耀一愣,懷疑服務員是不是算錯了,這點錢連中午那頓的一半還沒到,還算上了保鏢們的。

    “你看,不貴吧,這點錢我還是付得起的,老讓你請客我也過意不去。”

    紀凜都這麼說了,花耀就沒再堅持,隻是暗暗想著,紀凜真好,長得好,性格好,人品好,對我也好,哪哪都好……

    吃完飯時候不早了,紀凜該回去了,但是花耀舍不得。也不知道怎麼的,一天一起吃兩頓飯了還是舍不得分開。

    “你早點回去休息吧,我也要回去了。”紀凜說。

    “這麼遠你怎麼回去啊?”花耀說,“還是我送你吧。”

    “不用,送來送去多麻煩,我可以打車。”

    “這個時候了哪還有車?”花耀問。其實他哪裏知道還有沒有車,他又沒坐過,隻不過不想就這麼跟紀凜分開,能多待一會兒是一會兒。

    紀凜一想,這個時間段還真不好打車,便點頭道:“行,那就麻煩你了。”

    花耀心裏一喜,忙道:“不麻煩不麻煩。”

    回去的路上,一開始花耀情緒還很高,和紀凜說著話,語氣也很輕鬆,可離紀凜家越近,他的情緒似乎越來越糟糕,最後竟垮下了臉。

    車開進小區,在小洋房門口停下。下車前,紀凜問花耀:“怎麼了?是不是不舒服?”

    花耀搖頭,“沒事,我隻是……隻是……”隻是不想和你分開,花耀沒說出口。

    “隻是什麼?”紀凜問。

    “沒事,”花耀悶悶道,“快回去吧,我也要回去了。”

    紀凜盯著他的臉看了一會兒,確定他的確沒事,才說:“那我就不請你進去坐了,你也看到了,我家……”

    紀凜尷尬地笑笑。

    他一向冷漠,別人是否知道他的家庭情況,知道了又是個什麼想法,這些對他來說都無關緊要,他根本不關心,但是花耀不同,具體不同在哪他不知道,他就是覺得不想讓花耀知道他複雜的身世情況,但是……

    但是花耀還是知道了,而且還是在毫無征兆的情況下知道的。

    如此說來,他該恨花耀的,要不是他突然出現在他家,這個秘密或許能多守幾天,而不是就這樣在他毫無心理準備的時候赤裸裸地被揭開在他麵前。

    但是對這個人,他連討厭一下都不行,更別說恨了。

    

    作者閑話:

    謝謝寶貝們的打賞和投枝,繼續求枝^3^

    搜索關注 連城讀書 公眾號,微信也能看小說!或下載 連城讀書 APP,每天簽到領福利。

打賞本章    舉報本章
這本書實在是太棒了,我決定打賞作品的作者!
100 銅板 300 銅板 1000 銅板 3000 銅板
5000 銅板 10000 銅板 30000 銅板 100000 銅板
打賞查看
送黃瓜送蘋果送香蕉送筆記本送手機送鑽石送跑車送別墅
標題:
內容:
評論可能包含泄露劇情的內容
* 長篇書評設有50字的最低字數要求。少於50字的評論將顯示在小說的爽吧中。
* 長評的評分才計入本書的總點評分。

Copyright 2024 lcread.com All Rit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本站內容。
請所有作者發布作品時務必遵守國家互聯網信息管理辦法規定,我們拒絕任何反動、影射政治、黃色、暴力、破壞社會和諧的內容,讀者如果發現相關內容,請舉報,連城將立刻刪除!
本站所收錄作品、社區話題、書庫評論及本站所做之廣告均屬其個人行為,與本站立場無關。
如果因此產生任何法律糾紛或者問題,連城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關閉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