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1752 更新時間:17-09-28 15:16
“那天那個帥哥是誰啊?”林曉笑的像隻狐狸。
“怎麼,我本人已經滿足不了你,還想著拉別人去接客嗎?”
“那哪能啊?你比他帥多了。”
“這句話我愛聽。”
“哎~愚任啊!你這麼各色,如果有天我不在了,你可怎麼辦啊?”他像對孩子一樣摸著我的頭。
“別tm矯情,你要是不在了,記得遺囑一定要寫我的名字。”
“滾,老子好不容易醞釀出的情緒全他娘的被你攪和了。”
“嘿嘿,你要是掛了,準是因為精盡人亡。那就叫報應不爽。”
“你小子能有點正經嗎?我可是你唯一的朋友,唯一的。報應?你信嗎?”
我搖搖頭。
“我也不信,我覺得恩怨這個東西,還是自己親手了結比較好。期盼報應就像希望六月飛雪一般幼稚。”
我默然,我不知道該怎麼接,法律這個東西真的能夠彰顯正義嗎?這個世界有太多陽光無法照射的地方,我們作為執法人員就真的有能力挽救那些脆弱的靈魂嗎?我們有太多看不到的地方,有太多沒有能力做到的事,我感到很落寞。
我開始抗拒這個案件的調查,我覺得有些真相還是被掩埋比較好。不過這天,我見到了王明伯的兒子,他跪下來求我們,哭著說父親為了養他,辛苦了一輩子。現在老了,可以享清福了卻又說他殺了人。他不能看著父親就這樣被定罪,臨了連個報答養育之恩的機會都沒有。王明伯看見自己的兒子這樣也痛哭,一直說自己殺了人,該死。兩個人抱作一團,我很動容。
我讓秦和帶我去查那輛集裝箱貨車,其實在發現那顆螺母是課桌椅上的時候我就已經有了計較,隻是還不確定,現在該證實我的想法了。
其實我並不知道自己到底希望什麼結果,但證實我的猜測時,我還是有一刻的落寞。集裝箱內卻實有過大量血跡,經DNA比對確實是李金良的血。
我抬起頭,歎了口氣。“秦警官,抓人吧!”
當吳傑,周利和侯曉亮帶著手銬走過警局樓道時,剛被釋放的王伯明就走出來,看到吳傑便跪倒在地,“是我殺的,你們為什麼就不信呢?”老人哭喊著。
“我們已經證實是他們殺的了。”秦和想要扶起老人。他卻一下撲倒吳傑腳下,聲淚俱下:“是我的錯,是我那時沒有救你,沒有幫你們。那時我有老婆孩子要養,我害怕丟了工作。所以、所以······我是畜生啊!”
吳傑也紅了眼眶,“你現在說這些還有什麼用,我永遠都不會原諒你的。“
後來王明伯告訴我們,20年前他就在雙英小學做保安,有一天晚上他巡邏時聽到一個教室裏發出奇怪的聲音。過去查看就發現當時已經是副校長的李金良壓著年少的吳傑侵犯,吳傑看到他,向他伸出手求救。但當他看到李金良的眼神,想到自己的妻兒時還是默然的離開了,認男孩的哭喊聲在身後響起。後來的很多年他一直很後悔,自己的自私膽小害了一個孩子。
其實那天晚上並不是什麼都沒有發生,在8月21日淩晨4點半的時候他看見他們幾個人抬著一塊像毯子一樣的東西,跑到操場上。第二天發現李金良死了,他就知道應該是他們殺的,後來向警察提供假口供和頂罪都是覺得隻有這樣,才能彌補曾經的錯誤。
殺人的第一現場並不是在操場上,而是那輛貨車的集裝箱裏。先由吳傑去給學校的操場鋪草坪,故意沒有給中間的那片草坪做固定,而將同樣大小的草坪以魚線鏈接成一整塊,方便移動。之後便鋪在集裝箱內。再由周利以提供回扣為名將其騙入集裝箱內並綁在其中,然後三人為了製造不在場證明參加酒吧的party,大約12點時,所有人都在酒吧中倒計時,他們則溜到停在門口的貨車集裝箱內將死者殺害,之後就繼續到在酒吧玩,直到淩晨四點時再由侯曉亮開車進入學校並將死者及草坪放到操場中央,並將之前的替換並固定,最後減掉魚線帶走。如果不是那下了一天卻到4點又停了的雨,他們的作案方法真的很難找出破綻來。
三個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後來也在吳傑家裏發現那塊被替換的草坪。不過我一直都想不明白為什麼有四把刀和四個棒棒糖,之前死者的傷口分別來自不同方向,那是說明三個人分別站在他的不同位置刺向他,但為什麼會有第四把刀和第四個方向呢!
當問及他們這點時,吳傑和侯曉亮都不肯說,隻有周利說那是他替齊林刺的。然後他跟我說他這輩子最後悔的是就是沒能救了齊林,最不後悔的事就是親手了結了那個畜生。其實當初舉報李金良貪汙的人就是他和齊林,齊林偶然發現的,他告訴周利讓周利去秘密舉報他,如果罪名坐實,那個畜生就不會再教他們,他們就可以脫離苦海了。最終他們成功了,可是齊林的父親卻突然去世,他就這麼落入那個畜生的手裏。他說他們三個人都欠齊林一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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