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六

章節字數:3243  更新時間:17-10-29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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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國以後,北京已處於春夏之交。

    但因為春雨的洗禮,空氣裏仍舊帶著些寒意。跟倫敦一樣。

    在回來後不久我便跟秦舒文見了麵。

    她已經知道了林墨出軌的事,也知道了我跟林墨重新複合的事。

    “這是你自己心中所想的嗎?”她問我。

    “是。”我說。

    她沒有像以往那樣向我灌輸又一鍋的心靈雞湯,隻是以一種心疼的眼神,看著我。

    她還是同以前,短發,素顏。

    不愛紅唇,也不愛眼影。

    我變了,林墨變了,尤筱琳也變了,就她沒變。

    “以後要是有難過的時候,一定要跟我說。”她雙手握著我的手,就像第一次我跟她說起林墨時,她安慰我那樣。

    她還是能一如既往的給予我溫暖。

    原來我身邊還有她。

    後來我們有談到過關於她和鄭賀。

    “你和鄭賀現在怎麼樣了呢?關係還好吧。”

    她點了點頭。

    “他讓我畢業以後去他所在單位附近工作,他說他可以幫我找。”

    “但你不會覺得這樣跟他太近了嗎?我是說你們彼此的距離。”

    林墨跟我打電話的那一晚,他便是告訴我說覺得我們兩個人之間的距離太近了,讓他覺得不舒服。

    可人是不一樣的。

    “不會。”她說。

    “其實我也是想畢業以後就在本地找個工作,安安穩穩的過下去。”

    她跟鄭賀都很平凡,卻已因為如此,他們所求的東西不會像我跟林墨那樣多。

    我有時候真的很羨慕秦舒文的心態,對於生活給予的永遠保持滿意,不輕易失望的那種心態。

    那是我所沒有的。

    “那照這樣發展下去,你們畢業後便會結婚嗎?”

    “結婚?還沒想過,這個得看他。他決定吧,我沒關係。”她說。

    那個話題令我思考起了我跟林墨的未來。

    很久以前,當我沒談過戀愛時,我心中美好的愛情應該是兩個人雙方互相愛護,經過一兩年的相處,然後攜手共同走進婚姻的殿堂,有自己的家庭,有自己的孩子,共同經曆生老病死,人世百態。

    可我覺得林墨顯然不會是這樣的人。

    至少關於結婚這件事,不管是現實,還是林墨的想法,似乎都沒有太大可能。

    那我們之後該怎麼辦呢?

    晚上我回到了我跟林墨共同在校外租的公寓。

    想法是他提出來的。他說他覺得以前跟我在一起的時光太少了,想要一直跟我在一起。24小時不分開。

    從倫敦回來之後,他似乎變得比以前還要黏我了。

    他不再叫我小雨,而是總是會抱著我,摟著我的腰,“寶貝”“寶貝”的叫個不停。

    我剛開始覺得很肉麻,可他卻撒嬌說他是真的覺得我是他的心肝寶貝。

    我便隻能接受,聽著聽著也習慣了。

    他開始學起了做飯,而且手藝確實很不錯。

    有好幾次我說既然你手藝這麼好,不如我們邀請朋友來家裏吃飯吧。

    可他聽了卻用手勾了勾我的鼻尖。

    “不要,我隻為你一人做飯。別人沒那個資格。”

    家務這些也都是他一人在做。我每天回到家後什麼都不需要管。因為他已經將一切都做好了。

    我們之間的位置似乎發生了變化。

    以前其實是我黏他的時間要更多一些的,但現在好像變了,變成了他主動黏我的時間要更多。

    我猜是因為他想補償我的關係。

    盡管這個理由並不是那麼讓我感到愉快,可我覺得既然他願意這麼做,也是真的想好好跟我在一起吧。

    我開始覺得自己的選擇應該沒錯。林墨的心應該是已經回來了。

    那如果這樣,關於一直在一起,是否真的有可能呢?

    那天回去之後,我們吃完了飯,林墨洗完了碗便蹲在茶桌前擺弄他的相機。

    我躺在沙發上,看著他的背影。

    我問:”林墨,你說以後我們去國外結婚怎麼樣?”

    他聽後笑道。

    “結婚?怎麼突然說起這個事了?”

    “沒有,我隻是突然想到了。”

    我很想知道他的答案。

    “可以啊,不過去國外的話會花很多錢吧,我想這得等到我們都有了正式工作,有了錢以後才能實行吧。”他說。

    我沒有從他的話裏聽出一絲猶豫,他說的仿佛就真的一切都可以隨我一樣。

    可我聽了卻不安心。

    我總害怕他現在是這樣說,可遲早有一天會突然變卦。

    因為是大三末了,我也開始了自己的實習經曆。

    我沒有找到與自己專業相對口的工作,卻意外的得到了一份舞社經理的工作。

    那個舞社都是比我還要年輕的孩子。

    那段時間正好趕上他們舞社要參加世界級的比賽。

    所以每天的排練都很緊張。

    我作為經理,除了要關注他們的飲食起居,有時候甚至還要參與動作的編排。

    好在我有經驗,尤筱琳也曾間接地教過我一些。

    所以當他們問起我的意見時,我還是能夠說一些。

    他們初賽選的舞是NewRomantic。

    不論是早上還是晚上,一天24小時,舞社的排練廳幾乎從來沒有出現沒有人的時候。

    有的孩子有時候甚至每天會練上18個小時。

    看著他們汗水淋漓的樣子,那讓我想起了曾經的自己。

    小時候跳芭蕾時,我也因為要學舞步,每天練習,練到最後腳尖都骨折了。

    大學時也是,每天不知疲倦的練舞,練到有時候飯都不會吃。

    那時候覺得很苦的時光,可現在卻覺得特別懷念。

    那是我曾經為目標揮灑汗水的日子。

    而現在,又有新的年輕人在為他們的目標而奮鬥。

    臨近最後一次集體排練。16個孩子,將整個排練廳占得滿滿的。

    他們的舞步卻沒有因為空間的狹窄而受到影響。

    節奏,樂點,動作的流暢性,彼此之間的銜接。每一個環節,他們都做得很好。

    她們跳完後,我真的覺得他們一定能過。

    “你們太棒了。”我朝他們誇到。他們每個人臉上也都顯出了滿意的笑容。

    可有時候結果真的會出人意料。

    到真正比賽的那天,他們在最後搭人牆的那一環節出現了失誤。

    有一個孩子的腳沒有站穩,導致最後人牆搭到一半便塌了。

    站在最頂端的孩子摔了下來。

    重重的摔倒在了舞台上。

    我的心被嚇了一跳。

    演出被迫終止。

    我上去看那個孩子,他的表情很痛苦。

    醫生隨後便趕到,帶走了他,還有其餘的幾個也受了傷的孩子。

    我跟著他們,醫生說那個受傷最嚴重的孩子小腿骨碎裂了。

    我感到冷汗直冒。

    其他幾個孩子雖然隻是受了輕傷,但聽見醫生說話的那一刻,表情也都十分凝重。

    我為他們感到心疼。他們這麼努力,不應該出現今晚上這樣的結果。

    最後等到孩子的家長來了以後,我才離開醫院。

    那時候正近七夕。

    林墨在家裏做了滿滿一桌子菜。

    可我卻沒有胃口。

    “怎麼了?”他問。

    我告訴了他今晚發生的事。

    “怎麼會這樣呢?不應該的。”

    他摸著我的頭,不斷地安慰我。

    “或許是孩子們太緊張了吧。”

    可不管怎麼說,我就是覺得心裏難受,那頓飯我也一筷子都沒有動過。

    七夕那天,剛好是舞社集體休年假的時候,我收拾了東西從舞社出來。

    去了商場,林墨說他今晚有驚喜要給我。

    我不知道那是什麼,但因為前幾天舞社的事,我心裏其實還是有些堵得慌。

    他讓我在商場門口等他。

    對對情侶從商場門口走近走出。

    “你在哪兒呢?”我沒看見他人,打電話給他。

    “你進了大門以後,一直往中間走。”

    我心裏疑惑,照著他說的走。

    “再往左邊。”

    “走到哈根達斯冰激淋的時候再往右邊。”

    最後我來到了商場的中央。

    那是一個巨大的噴泉,噴泉中央的蝴蝶狀雕塑正汩汩往外冒著泉水。

    噴泉上方的巨大水晶吊燈散發著耀眼的光芒。

    可我沒看見林墨。

    我正想問他人在哪兒。

    卻聽見商場裏響起了音樂聲音。

    是《NewRomantics》的樂聲。

    林墨出現在了正對著噴泉的二樓。

    手裏拿著話筒,朝著我說道。

    “今天是七夕,這支舞我想獻給我的戀人蘇雨,同時也祝大家七夕節快樂。”

    他的舞步隨著樂聲而起。瀟灑的身姿,有力的動作。

    那淺色的蝴蝶紋防曬服隨著舞動而翩翩揚起。

    那是一個完全不同的林墨。

    一個此刻給予了我巨大驚喜的男人。

    “Andeverydayislikeabattle

    Buteverynightwithusislikeadream。

    Baby,we’rethenewromantics。

    ……”

    我聽著那樂聲,腦子裏一片空白。

    他跳完後,雙手握成喇叭狀朝我大聲喊道。

    “寶貝,七夕快樂。”

    周圍響起了掌聲。

    我感覺眼淚頓時便下來了。

    我看著他於淚光中朝我走來的身影。

    他抱著我。

    我聽他在我耳邊說道。

    “小雨,怎麼樣,開心嗎?”

    他一直都在為我準備這個嗎?

    我再一次發現,這個抱著我的男人,這個我愛的男人,他真的與眾不同。

    那個冬日裏專注在街頭照相的男人是他,那個幼稚的控製不住自己情緒的男人是他,眼前這個給了我莫大驚喜的男人卻也是他。

    他身上那種百變的氣質。

    會叫我為他傷心,卻也令我為他著迷。

    “別再為過去的事情難過了。”他說。

    他給我的驚喜與感動是如此的巨大,就仿佛那懸掛著的吊燈一般,華麗而攝人眼球。

    但我卻忘了,燈光再耀眼,也是一時的。

    林墨他愛我的時候,他的熱情是旺盛的。

    可是,熱情來得快,去的也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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