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章節字數:3218  更新時間:17-10-27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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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俊男靚女一起遊古城,半小時沈一岑就後悔了。

    彼時小老板心想老好人不做白不做,總歸是打發時間,能見證一對小情侶的始末他倒也有興趣。“寧拆十座廟,不破一樁婚。”和事佬當一當,也算是功德。可想的輕鬆,全被此刻現實打擊得體無完膚,恨不能對著小姑娘“五體投地”隻求放他走了。

    不能,這摩肩接踵的,還沒個能躺下去的空間!

    女孩挺興奮的,她住在這邊,卻很少有機會隨著人流四處逛逛,臨街的鋪子很多是後來人開的,大部分也是從這裏搬出去又回來的遊子,鄉音未改,有機會交談幾句,沒準還能找到兒時鄰家的哥哥姐姐。

    人擠人走了一段路,女孩從一個店麵裏出來,脖子上花朵形狀的鎖骨鏈換成了頗有民族特色的手工鏈子,沈一岑不禁心想,買東西真是女孩子的天性。

    吃好吃的那就是人的天性了。

    小老板趕緊給孟餘忘發了條短信,問人到哪兒了。孟餘忘墜入愛河,對先前那一條“舊蘇古城,小花園,晚上見。”的隻有地點的短信頗有不滿,這回看到新短信,充分發揮了他談戀愛變傻子的特質,趕緊回了“快到了”這一句話,然後看著車窗外流逝的夜景發呆。

    那邊卻秒回過來:“快來救我出火海。”

    一來二去幾條短信,孟餘忘才知道今天沈一岑“豔福不淺”。

    秦唯今天這單生意談攏了,全是靠著孟餘忘,所以晚上回舊蘇他自告奮勇攬了開車的活,孟餘忘生意事了,隻顧享受老板待遇,學長學弟這輩分半點不提。

    不過也好多年了,他們倆開公司一直就是這樣,學長在人際關係上遊刃有餘,涉及到生意就要靠學弟的本事,內外兼修,合作起來讓人忍不住拍手叫好,要不是他秦大少肯定自己對孟餘忘不是愛情上的不舍得,他才不會放任自個兒學弟去愛一個男人。

    同迂腐無關,單純就是在秦唯的印象裏,沈一岑還是少年時候就很不好惹。你能指望一個被打趴過的人對動手的人存有什麼好感麼?倒是這小子被女孩子纏著這事讓秦唯深感意外,用他積攢了三十年的智商,愣是想象不出來,難道真有“男大十八變”的說法?

    沈一岑這時候可苦了。陪女孩子逛街的耐心他倒不是沒有,可在一個旅遊景區裏逛街,光是穿越人海就得要去了半條命,往左往右前前後後都是人頭,不能讓人丟了,還得見縫插針去買些小吃回來填肚子……

    男孩子也是古城原來的居民,住在城那頭,女孩看出沈一岑的不耐,穿越人海也是門技術,她也不是給自己找罪受,眼看著天色漸暗人漸漸多了,就果斷打電話約人到小花園裏說話。

    她男朋友挺仗義的,接了電話就出了門。隻是還沒見麵,電話裏先聊上了,女孩子的手還放在小老板手臂彎裏呢,他無意偷聽可有心八卦,一聽還真聽出個一二。可是女孩脾氣急,說得好好的又差點吵起來,他就連忙喊了這祖宗換個人少的地方,心裏想著這對小情侶該說說,該哄哄,早點放他這個無關人士去請人吃飯。

    小巷裏彎彎繞繞,女孩領著沈一岑走了條小路,利用了池塘上的浮橋,荷花不開的時節,沒有幾個人願意跑來喂蟲子,走的就順利。

    再往前走是一片景觀植物,那之後就是小花園。古城的小花園倒不真是一個花園,這裏是原先一家大戶人家的院子,屋主人愛花,一直到十多年前還住在這裏,子孫們為了討好老壽星年年栽新樹,後來這裏也成景區一部分了,原住民都管這叫做小花園。

    沈一岑就到門口不走了,見女孩猶豫的神色,他笑道:“你還真想讓我去刺激人啊?那得真是愛慘了。我覺得那孩子挺好的,你都要走了,別把時間都用在吵架上,以後後悔。”

    “聽起來你很有經驗。”她虛心求教,然後才想起來眼前這人根本是沒談過戀愛的主。啐他:“紙上談兵,說的輕鬆!”

    沈一岑大方承認:“戀愛經驗我確實沒有,看人挺毒的,不過你要是真不愛了,何必扯我來呢?去吧,我也約了人,過會兒去吃飯了。”

    可能無論是誰,臨場皆易怯,女孩見沈一岑要走的模樣,想也沒想就拉著他要往裏走,一邊說:“那他要和我分手怎麼辦啊?眼下這社會哪裏經得起異地戀的,我倆矛盾爆發這麼久了,你不是不知道,熟人一場,你得給我撐撐場子。”

    沈一岑靈活一閃,反手把人一推,自己躲開老遠——看他那個小白臉模樣的,動作倒是不拖遝。女孩在原地跺了跺腳,低吼一句“你給我記著!”回身進了小花園。

    二人獨處,這場麵倒是有點像古代小說裏大戶人家的閨女私會書生情郎,沈一岑嘀嘀咕咕走到小花園外麵的小道上,身後是一堵磚牆,茂盛生長的茶花從院子裏伸出枝條來。茶花花期太長,這時候也紅得豔麗,大朵大朵地開了掉掉了開,但是最好看的那兩株十八學士早開敗了。

    女孩進去之後也沒什麼套路,聽不見爭吵的聲兒,沈一岑估摸著男孩子也想通了,這會兒正在哄人吧。青春期少年少女簡直可怕,荷爾蒙甜膩多巴胺神奇,一個吻一個擁抱,就沒他什麼事兒了。正好,不然等人過來吃飯的時候還得帶著個小尾巴,那真是有口難言。

    碰頭地點有了,時間沒定,也就不存在什麼準點晚點的說法,孟餘忘倒是很快就來了,他還是先把秦唯撂家裏才過來的,天全黑了,古城裏仿舊時的燈籠已經亮了。

    沈一岑把人帶去了一家臨水的小店,看得出年份很久了,店老板是對夫婦,見了沈一岑沒什麼意外,招呼完店裏其他的客人就把他們領上了樓。

    店主妻子操著一口水鄉口音,孟餘忘在湳杭住得久了,還能回上一兩句,倒是沈一岑讓人意外,他肯定是聽懂了,但是自己說話口音不倫不類,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要逗人開心上了,阿姨咯咯地笑著,說是等會兒給他們添個菜。

    沈一岑順杆兒往上爬,說:“您說的,我想吃泥鰍,放辣,溜魚我進門聞著味兒就流口水了,還有蒜香貝,店裏還有什麼菜?我這朋友以後大概是要做回頭客的。”

    阿姨笑罵:“淨惦記著吃肉,給你拍個黃瓜!混球小子,你怎的不點個叫花雞?以前你們點了雞骨頭都要吞下肚的。”

    沈一岑腆著臉說:“哎呀那是跟著阿林來的嘛,我手藝差的咧,不像他能去廚房幫工。”

    “是怕自己一個人,不敢到廚房偷吃吧?”

    沈一岑摸摸鼻子,說:“您就這麼把我的底露了,我還想帶人去四處走走呢,都怕人聽了不信。”

    看他對古城裏的吃喝玩樂如數家珍,跟在身後的孟餘忘就這樣默默地聽,沒個意見,仿佛沒聽見二人方才一番打趣,阿姨說:“你小子是帶朋友還是當導遊來的?”

    “都有都有。這塊兒我熟嘛,我朋友第一次來,勉強當個導遊咯。”

    阿姨自有主意,下樓準備去了,沈一岑領著孟餘忘坐到窗口,樓下臨水好風光盡收眼底,淺淺溪流兩岸亮起的燈籠就似深秋時節的丹桂顏色,不晃人眼,看著溫暖。

    夜風起了,四月底這個時候晝夜溫差太大,沈一岑可沒忘家裏對待病號的照顧方式,一會兒就關上了窗。他和孟餘忘說:“我朋友以前上學的時候租住在這裏,時常在店裏幫工,後來拜了師傅,我也在這邊混跡過一段時日,老相識的攤子要還在,等會兒我領你去看看。”

    “沈先生交友很廣啊。”孟餘忘說著,給他倒了一杯茶水遞過去。

    沈一岑在古城裏逛街雖不能說已經筋疲力盡,卻口渴得很,自然而然接過來喝了一大口,說:“沒有,我朋友很少的。”

    “哦?”孟餘忘滿目的興趣,也有滿目的不信。

    沈一岑倒沒什麼忌諱的,直說自己朋友雙手就數的過來。這話可能孟餘忘不能體會,但他自己深知不假,他的朋友以個數論,其中有發小,有同學,有客人,以前點頭之交可能會成莫逆,可惜舊蘇太小,有很多人離開了,遊子難得回鄉,家中老父母的銀絲望穿了,朋友都成過去。

    “我應該算是沈先生的朋友了吧?”

    “那是,不過,重新認識一下吧,我的朋友。”他舉茶杯與人對望,因為笑意而微微上挑的眼角有說不出的帥氣,仿佛時間在那裏封印了一個人少年時候驕傲,在這個時候全融為溫柔了,他說,“沈一岑,一個咖啡店的小老板。”

    孟餘忘這才有麵前的人是個比自己還大上一歲的青年的實感,同時心裏有百般的滋味。他也笑著回說:“孟餘忘,一個公司的大老板。”

    沈一岑就打趣他,說:“沒有假期的大老板。”

    孟餘忘對這件事不置可否。

    怎麼說呢,就像把人的心髒想象成一個挑嘴的插座,世上千百萬個人裏隻有一個人能夠連接這個插座,而自相連的那瞬間起就有無數的電流,刺激得心髒麻癢難耐。所謂一見鍾情吧,時間越久,對對方的喜歡就越是深,深到恨對方不能心有靈犀,察覺到自己沒有說出口的每一句告白。

    帶著些微的欣喜和不可避免的遺憾,孟餘忘隻能和他喜歡的男孩從朋友做起,可是,來日方長不是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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