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一米陽光

章節字數:4585  更新時間:17-12-15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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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和哲寧做愛這件事,魯曼一從來都沒有想過理由,她終究還是不知道經過了兩次的報複,她為什麼還是如此依戀哲寧。

    以至於每次看到他,魯曼一都有想踮起腳尖親吻他臉頰的衝動。

    後來在她隻身來到另外一個陌生城市後,她一個人在街角的咖啡店喝了很久的咖啡,關於這個問題她很認真地想了很久,但是她的思緒依然混亂。

    後來有一天的陽光依舊晃眼明耀,她才知道,是心動如初。

    魯曼一在那次和哲寧做愛後,就隻身背著粉紅書包,拖著行李箱,買了張立馬發車的車票,去了那個車票的終點站。

    與此同時,她也辭職了。楊水凡再也沒有接到她的電話,也聯係不上她。

    直到那天她在街角的咖啡店裏想了一整天,她竟然發現,她愛上了哲寧,對他仍舊是心動如初,這之後,她覺得她做了一件極其重要的決定,想必也是很正確的一個決定。

    她平靜地打電話給楊水凡,然後和很多相處了很多年的情侶一樣,選擇了打電話說分手。

    她的嘴巴大大的,雖然比不上舒淇和姚晨,也是極大的,她咧開嘴角,露出整齊潔白的上牙齒,然後聲音依舊溫柔卻低沉“楊水凡,分手吧,日子還是過不下去了,我對你的愛真的散了,不知道為什麼,可能我就是這麼靠不住的人,還有,對不起。”

    沒等到對方說話,她就果斷掛了電話,她在心底想,女人還是對自己好點吧,傷害別人總比讓自己受委屈要好,我就是這麼沒皮沒臉。

    隻是魯曼一忘記了,盡管她花了那麼久的時間想透了,自己是愛哲寧的,她也應該早就知道的,女人和男人上床必然是因為先愛上了,或者不說愛,也是喜歡,才肯的;而男人則可以通過做愛選擇愛上一個女人或者離開一個女人。這就是差距。

    而她早就該知道的,自己是深愛了,這次,隻是她沒想到,真的會心動如初。

    她的眉間還是起了笑的凸起和山丘,隻是沒有哲寧昔日的高深。反而多了一絲俏皮和可愛。

    來到這座陌生的城市已經半年,楊水凡的手機號碼仍然能接通,這說明楊水凡至今仍牽掛著她,至少到目前為止是。

    她太了解楊水凡,這個陪她走過了快七年之癢的男人,終究竟是抵不過高中時候猛然的一次心動,難道自己如此水性楊花或者說朝秦暮楚?

    魯曼一不敢去想象了,分手二字既然說得出口,證明自己也是個狠心之人,心既然肯被拋棄肯被放下,那麼也不要多餘的眼淚來安撫逝去的愛情和青春了。

    她給爸媽發了信息過去,一個月一次,不打電話,也不接他們的電話,信息內容一樣“你們安好,我便安好,勿念。曼一”。

    這個城市的春天總是那麼朦朧,陰雨綿綿的天氣常見,有時候鞋子就會不小心濕掉,竟然找不到合適的鞋子來穿,這是魯曼一極其不喜歡的一點了。

    她那麼喜愛皮鞋,房間裏的鞋櫃裏各式各樣的皮鞋都有,唯獨沒有單跟鞋,她穿不了那麼尖細的水晶鞋,她知道自己不是灰姑娘,也沒有所謂的南瓜車和一對老鼠,更別說惡毒的繼母和兩個姐姐,甚至是華麗的王子。還有那場舞會。

    童話中,王子是可以找到灰姑娘並且娶她為妻,灰姑娘也會幸福一輩子。因為魯曼一自始至終都知道,灰姑娘丟掉了一隻水晶鞋,而那隻鞋是兩人重逢的信物。這次一走半年,魯曼一什麼信物都沒有留下,更是拉黑了哲寧的所有聯係方式,當然了,也包括楊水凡的。

    倘若她有一絲絲希望有個男人會過來找她,當然,這種可能真實世界中卻是沒有的,這畢竟不是童話,她希望是哲寧。

    她愛的始終是哲寧,她想或許如果哲寧沒有闖進她的生活,那麼一切都不會變,她還是會嫁給楊水凡,過著幸福的日子。隻是,沒有太多假如,人生沒有那麼多不變,誰也不會預測。

    她現在靠著大學期間的老本行接點口譯的工作做,平時自己開個鮮花店,生活倒也清閑,對人對事還是那般歡快熱情,隻是明顯地瘦了,衣服倒顯得更加寬大。

    有時候在鮮花店侍弄花兒的時候,安靜的樣子倒像個剛結婚的少婦。隻是,談起結婚,終究還是一場夢,合適的人怎麼也是遇不到的,因為她心裏有別人,她愛上了一個永遠不可能在一起的人。

    愛過了,忘記了,重逢了,報複了,捉弄了,做愛了,離開了,然後就真的了無牽掛了麼?真的回不去了麼?

    魯曼一那麼自尊心強烈的女人就是不願意再回頭了。這麼想著,手指就被鮮紅玫瑰的刺給紮著了。血滴從白皙的手指肚冒出來,看著這些血滴,她的心竟然痛了。

    因為她記得高中的時候她讀過張愛玲的小說,小說中有一段話是“也許每一個男子全都有過這樣的兩個女人,至少兩個。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變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飯粘子,紅的卻是心口上的一顆朱砂痣”。

    她想問哲寧,而且似乎很著急要找尋到這個答案,自己究竟有沒有過一刻鍾的時間做過哲寧心中的白玫瑰和紅玫瑰。

    既不是娶過後的紅玫瑰,變成了廉價的蚊子血,心中掛念著潔白純真的白玫瑰;也不是那娶過後的白玫瑰,變成了黏糊的俗氣飯粒,心中牽掛著刻骨銘心的紅玫瑰。

    要做,便做二者的結合,完美結合;要麼,便離開。

    魯曼一便是這樣的人,她是真的有愛情潔癖,曾經讓她愛過卻傷了她的男人,她是不會留戀,也不會回頭。

    何況那個男人曾經還那麼深沉地愛別人,然後悄然無息地說回來就回來,徹底攪亂她原本祥和寧靜的歲月。或許,所謂的心動如初,還是魯曼一自己內心自我欺騙吧,如此想著,她的心又累了。

    六.一米陽光

    這是美麗的江南小鎮,人口不多,但是也並不少,畢竟這個國家最不少的就是人這一神奇的物種。

    帶著江南小鎮特有的古韻古香,細膩柔和的江水倒顯著綠色,像極了外祖母最愛的祖母綠。

    江麵安靜祥和,時而有片落葉淺淺地劃下,飄進那一池碧綠,然後人的心都輕柔了。

    周圍的建築都是那個時代遺留下來的,或許就是沒有被保存下來,也是政府翻新了的,這樣子畢竟是捕捉到了更多的中外遊客,也似乎更有規劃性整齊性,這也是這個國度的特色,高度的整齊規劃感。

    小而窄的街道全用大理石板鋪砌,高低不平的感覺倒剛好讓人的腳底舒服。

    魯曼一到現在都記得周星馳出演的大話西遊之大聖娶親中的一個場景,也跟腳底板有關。

    十三娘讓至尊寶檢查過路人的腳底板,如果發現有三顆痣的就彙報給她,隻是那時候他們誰都不知道其實他自己就是有那三顆痣的人,一個英雄般的男人。

    因為那個給他三顆痣的女人還沒出現。

    想到這裏,魯曼一的眼角濕潤了,她安慰自己,到底是討厭的南方小鎮水汽太濕,最近總要發呆地流淚。

    可是她的男人,她能給三顆痣的那個男人到底回來找她麼?

    接著就是漫無邊際的苦笑了,魯曼一好看的眉頭一皺便讓人心疼,隻是她很安靜,從不喜歡理睬陌生人,而且光顧她店鋪的男人基本都是有了要送花對象才來的,難道不是麼?

    魯曼一還是不至於饑渴到,看到男人就性趣十足的,起碼,在這美麗的江南小鎮,卻還是沒有看見像她愛的那個男人那麼好看的輪廓了。

    再也沒有了。

    哲寧終究還是更像北方男人的,大氣坦然,話不多卻很爺們,性子有點急躁卻極其理智,疼愛一個人都寫在眼睛裏,不愛一個人也不會看她一眼。

    這些,所有的這些,魯曼一在這光景如此甚好的青春裏,終究還是開始想念了。

    魯曼一著一襲米白色長裙,拖著一雙走起路來咯吱咯吱的木屐,頭頂一個粉紅圓帽,輕輕柔柔地走在路上,她每天都去的一個地方——小鎮郵局。

    因為她早就不拿手機,突然強烈而濃鬱的技術恐懼症是在離開哲寧後便產生的可怕情節。

    所以她每天去郵局拿信件,有時候家裏的信件會來的比較晚,有時候又會過於頻繁,畢竟小鎮上交通等各種基礎設施並不好,效率低也是可以理解的,她當時不就是衝著這種寧靜安逸的氛圍來的麼?

    在南方讀了四年大學的她骨子裏都有股南方人氣息,還真是極其能適應這裏的一花一木呢,隻是她走在路上,仰起細長的脖子,看著這裏的藍天,沒有一朵雲彩,那麼幹淨剔透,一望無際,那麼美麗,卻始終不如家鄉蔚藍的天空中悠閑飄著睡著幾朵雲彩那樣子迷人,即使家鄉的白雲沒有這裏的秀氣也無它,她回不去了。

    然後魯曼一就據地一陣陣的鼻子發酸,她把眼睛睜的大大的對著天空四十五分角停頓了五秒鍾,這樣子想流出來的淘氣眼淚就不會出來了。

    然後她回來的路上遇到一個可愛的小妹妹喊她“美麗的阿姨,買朵花吧”。

    她就笑得天花爛墜了,阿姨?好啊,阿姨。我竟然也到了這個年紀了。

    但是她還是買了多百合,衝小妹妹喊了句“其實我看上去也沒那麼大年紀,是吧?”

    隻是說完後,她便知道她心虛了。

    蹲在一江碧水旁的她靜靜看著碧水中自己美麗的麵容,好在並不細致,看不到皺紋,她安慰自己。

    她是那麼愛美的女人,也知道心裏有氣,女人會變老,可是有什麼辦法,遇上哲寧的那一刻她就知道,她會被這個男人拖累到什麼樣子。

    真正是愛情讓人傷,像粒粒吃不完仍在盤子中的米飯,然後對麵坐著辛苦耕種了一輩子,還受過自然災害之苦的老大娘,說著“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之類的話,硬要你吃完。

    這便是愛情吧,感覺你需要愛情,便伸手觸碰愛情,想要擁她入懷,可是一觸碰到了反而發現,觸感並不好,擁她入懷又多餘。不擁抱便想,擁抱了卻像躲。

    她看到媽媽回的信上說,爸爸的頭疼病更加嚴重了,奶奶也住院了,家裏亂成一團。

    信的內容很簡單,字跡潦草錯亂,她知道媽媽沒有騙她。

    她想回去了,她不能為了報複愛情就放棄了親情,長這麼大媽媽從來沒有停止愛她,反而給她的愛讓她覺得做個老姑娘,不結婚一輩子纏著家裏也是件樂事。

    她匆匆帶了包裹,錢包,眼鏡,紙巾,一本書,還有回家的一顆心然後上路了。

    畢竟隻是在一個國度,回一趟家還是極其容易的。

    未見其人,先聞其聲。昏黃的燈光下,她聽見媽媽熟悉溫柔的聲音“到底要不要告訴曼一,哲寧馬上要結婚了?”

    然後魯曼一停在門口的細碎腳步聲猛地停下來,手裏緊握著的一個精致的水果小籃掉在地上,還砸在她的腳上,然後她就疼得直立不起來,蹲在地上,伴隨著大大濕濕的水珠溢出眼角。

    她知道,她離開那個男人可以,她不要那個男人可以,可是她不想那個男人和別的女人走開,然後剩下她一個人在角落發黴,生臭。

    這次是真的嚎啕大哭,聲音混雜著隔壁姐姐哄孩子開心的撥浪鼓叮咚的聲音,她被爸爸拉扯回家。

    紅紅的草莓睡在門口的水泥地上,那麼享受這暖春時節沁人心脾的涼意,微風習習,讓魯曼一紅腫的眼睛疼得更像流出更多的淚水。

    可能是許久沒這麼放肆大膽的哭泣了。

    她記得以前這個時節最喜歡朱自清的那篇匆匆了——燕子去了,有再來的時候;楊柳枯了,有再青的時候;桃花謝了,有再開的時候。可是聰明的,你告訴我,我們的時間為什麼一去不複返了呢?是有人偷了他們嗎?那是誰,又藏在何處……

    她當時還小,並不去細細琢磨其中的味道,現在和哲寧高中青澀相遇,以為相知,苦澀被拋棄的回憶都像紀錄片一樣在上演,而她成了裏麵最醜陋的女配角。

    看不清樣子的新娘出現在結尾,上麵還有一行小字“Theyaremeanttobeacouple”下麵的英文字幕是“他們天生一對,命中注定”,沒辦法,魯曼一就是敏感神經質的女人,想象力也是極其豐富的。

    想著這一幕就很難受了,況且哲寧還給她發送了請柬,大紅的請柬打開,上麵清楚地寫著日期時間,還有-----新娘的名字:王華怡。

    魯曼一停止了哭泣,突然,重新戰鬥的勇氣提上了日程,對了,剛才忘記一提,這個女人還是非常倔強的,個性要強,絕不認輸。

    她以為這個讓她痛苦了兩年的名字已經消失了,像是會冬眠的蛇,現在這條美人蛇不僅出洞,而且還爬出來炫耀幸福,牽著她愛的人的手,那麼魯曼一哭泣又有什麼用呢?

    還好她沒有錯過婚禮,她要衷心地親字地送上她特殊的祝福,她要更美麗更妖豔,因為她也是一條蛇,還是一條成精了修煉了千年的美女蛇。

    那麼究竟要比較一番了。沒錯,就是要告訴他們,沒有他們,她一個人也過得很好,活得很灑脫。她心裏想著,坐在梳妝鏡麵前,白齒紅唇地笑了,她真的好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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