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相思本是無憑語  第十五章 帶你去捉魚,但我不會烤

章節字數:1208  更新時間:19-02-12 21:15

背景顏色文字尺寸文字顏色鼠標雙擊滾屏 滾屏速度(1最快,10最慢)

    得到第一日的戰利品後,穀語便知師父真是大大的英明。

    給自己找了這麼一個寶貝天然打手,這樣一下午的修煉效果,比自己以往三天的枯燥自修收獲還要多!

    接連這樣練了三天,二人儼然成了話不多說,見麵修煉的高效率搭檔。

    不過穀語到底不是個無趣的人,嘯月算是幫了自己的大忙。

    為了不叫他跑了,自己又去回歸那種枯燥的生活。這天中午,她特意領嘯月到河灘聚靈。午餐時間給他準備了個小驚喜。

    “嘯月,今天中午我們不啃幹糧了,我們吃魚!”

    嘯月癟著嘴,怎麼看穀語都不像個會做飯的主兒。

    “別這麼看著我呀!我昨晚向如卉姐姐討教的,方法步驟我都記下了!你看!”

    說著手裏拿起一張小字條,上麵的步驟倒是詳細,如卉也是耐煩,竟然從如何捕魚開始教……

    嘯月簡單看了看,也不掃了她的興致:“你要真能做的話,捕魚倒是不用你來。”

    說著,搭上弓箭,嗖嗖兩聲,水中浮起兩條肥美的大魚。

    穀語卻是挑剔道:“嗯……你捉的這個太大了!如卉姐姐說了,我的身手能抓到一條半條小的便不錯了,教我的是烤小魚的步驟。”

    嘯月隻好挽起袖子,作勢就要下水:“這活兒不能讓你幹,我也跟著吃,還是我捉吧。”

    “不用不用!”穀語自信滿滿的攔下他:“我研究研究,估計是一個道理,大魚也能行!”

    嘯月便退了回來,靜靜等著穀語下一步動作。

    配料準備的倒是齊全,按照她自己的想法醃製完畢,又叫嘯月去打柴。

    終於折騰好了一切準備工作,穀語對著柴堆一指:“我們開始烤吧!點火!”

    嘯月用一種看傻子的眼神不可置信的看著她:“你沒有帶點火工具嗎?”

    穀語卻覺得這小子眼神太奇怪了吧:“我帶火石做什麼啊?你不是現成的火係。我又不缺心眼兒!”

    嘯月深深吸了一口氣,大概率知道這頓飯是吃不上了。

    “你是不是看過如荷他們丙火烤魚?我這是丁火。丙火熊熊烈焰,引燃火堆不成問題。丁火侵骨內燃,屬於腐蝕性的火焰,點不起火堆的。”

    穀語一臉不懂加不信。

    “這樣這樣,反正你指望我是吃不上了,我就點一些給你看。”

    手中藍焰越起,靠近火堆一瞬間藍火包裹而上。

    穀語看著剛想架魚。那火堆卻幾秒便滅了。

    地上還哪有木柴,隻留下一堆灰燼。

    抬頭去看嘯月,果然是自己沒見識……

    竟然還是,賊心不死:“那你直接烤魚,烤上了你就收!我相信你!你會控製好火候的。”

    “可是滅不了。”

    “魚已經死了,你不能叫它白死吧。是你殺的。等我們晚上回去,它們都曬成兩個枉死的臭魚幹了……”

    “好好好,不說了,試!”

    穀語開開心心的將魚串好舉的好高。

    哪知道火焰一下子躥上木棍魚身,穀語反應倒是快,一把扔進水裏,那純粹的丁火卻並不是平常水能熄滅的,那條可憐的,醃好鹹淡味兒的魚屍體都沒再能浮上來。

    穀語呆呆的看著剩下的這條魚,在手鐲了瞎翻了個罐子裝起來放到了樹蔭底下。

    抱歉的笑笑:“嗯……這隻我明天做好了拿來,熱一下吃。”

    “熱一下?”嘯月很少大笑,這一來二去的實在是難以控製自己的表情了。不被她逗得笑死才是神仙。

    “不不不,我自己熱,不用你熱……”

    二人依舊吃了幹糧,不過這小插曲,讓枯燥的修煉日穿插了幾聲傻笑也不錯。

    

    作者閑話:

    傻人有傻福對吧,人家聰明著呢!

    搜索關注 連城讀書 公眾號,微信也能看小說!或下載 連城讀書 APP,每天簽到領福利。

打賞本章    舉報本章
這本書實在是太棒了,我決定打賞作品的作者!
100 銅板 300 銅板 1000 銅板 3000 銅板
5000 銅板 10000 銅板 30000 銅板 100000 銅板
打賞查看
送黃瓜送蘋果送香蕉送筆記本送手機送鑽石送跑車送別墅
標題:
內容:
評論可能包含泄露劇情的內容
* 長篇書評設有50字的最低字數要求。少於50字的評論將顯示在小說的爽吧中。
* 長評的評分才計入本書的總點評分。

Copyright 2024 lcread.com All Rit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本站內容。
請所有作者發布作品時務必遵守國家互聯網信息管理辦法規定,我們拒絕任何反動、影射政治、黃色、暴力、破壞社會和諧的內容,讀者如果發現相關內容,請舉報,連城將立刻刪除!
本站所收錄作品、社區話題、書庫評論及本站所做之廣告均屬其個人行為,與本站立場無關。
如果因此產生任何法律糾紛或者問題,連城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關閉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