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3012 更新時間:18-08-27 18:23
大雪紛紛而下,風也像刀一樣割著人們的臉頰,雖說氣溫這麼低,但畢竟新年將至,大家都爭相買年貨,添了幾絲溫暖,張衛可不是這樣,他的周圍無人相伴,腳底的皮靴與雪花發出吱吱呀呀的聲音,他牢牢抱著胸前藏在衣服下的卷宗,焦急地走著。
他來到一個小區前,輕車熟路地找到單元樓,按響了門鈴。
“誰啊?”那頭傳來幾絲稚嫩的聲音。
“我,你張叔叔,天這麼冷,快讓我上去。”
哢噠,單元樓開了。張衛上了樓敲了敲其中一扇門。
開門的是一個俊朗的少年,但眼神中有流露出不同尋常的睿智。
“快請進。”少年邊說便做了個手勢。張衛邊走進去,在沙發上坐下。
“我這次來。。。”張衛邊說邊把卷宗拿出來。
“等一下。”少年做了個暫停的手勢。“張叔叔這次來想必是為了那個所謂的“吸血鬼”的的案子吧?”
“墨卿,你是怎麼知道的?”
沒錯,這個少年就叫墨卿,原名,葉墨卿,就讀於紅星中學,但卻是是個名偵探,曾破獲了幾個大案子,如:玫瑰花莊殺人案,獨眼小狗案,名畫失竊案,以及前不久發生的別墅殺人案,據說他還和臭名昭著的怪盜白蜘蛛交過手,雖說是臭名昭著,但也有不少人喜歡他,因為他總是偷東西給窮人,或者說偷那些貪官汙吏,尤其是在夜晚中那耀眼的白風衣,頗受大多年輕姑娘的青睞,這也是他“怪盜”名號的由來。
“嗯,想必你應該已經在但是上知道了,本想和家人好好過個團圓年,又出了這亂子,過年這幾天又趕上春運,案件的調查難度也大了不少。”張衛看起來很不耐煩。
“別整天一副別人欠你五百萬的樣子,不是還有我嗎?有我在,你放心。”墨卿用手指撥弄著窗邊的四葉草。
“來,你先看看卷宗。”
“不用了,既然你能帶出來,就證明應該有備份,所以放在我這兒也無妨,我等以後好好研究。”墨卿遲疑了片刻,從口袋裏掏出手機。“喂,李紳,你現在有空嗎?”
“有,我這幾天每天都宅在家裏,都胖了幾斤。”
你本來也沒有多苗條,墨卿心裏暗自想道,“那好,我和張叔叔準備去案發現場,地址我一會兒給你從短信上發過去。”
“什麼,你說的是不是最近的吸血鬼案,這個案子我早就像參與參與了,一直等你的消息呢!”透過電話墨卿都能感受到李紳那一臉期待。
“那看來你這波守株待兔玩的不錯啊”墨卿略帶嘲諷意味。“不多說了,到時候見。”
“好,再見。”
墨卿翻開卷宗看了看,打開短信,思考片刻,寫下了紅星中學,選擇這個地方是因為此地距離墨卿家,李紳家,和三個案發現場都比較近。
“你剛才說要去案發現場?”
“嗯,張叔叔,你不會連這點權利也沒有吧?”
“有是有,但。。。。”
還沒等張衛說完,“沒事,你的擔心我知道,畢竟已經過去這長時間,線索也難找,而且你們警方也已經在現場勘察過了,但我堅信,人的感官比起那些冰冷的儀器來說不隻好上十倍,因為他們更加富有靈性。”
“好吧,那你就先收拾一下。”
待兩人收拾好之後,便打了輛車。
雖說比較近,那也是“比較”而言,算上接李紳再到第一個案發現場,就將近花了一個小時。
來到大門前,墨卿看了看李紳,“看來你說的是真話。”
“什麼意思?”李紳滿臉疑惑。
“就是你不是說你整天宅在家裏嘛,看來是真的。”
“嗯?我暴露了什麼嗎?”李紳仔細打量著自己的身體。
“你看看你的手腕,那裏的膚色相同。”
“膚色相同有。。。什麼奇怪嗎?”
“算了吧,朋友,你別以為我不了解你,你可是一個很有時間觀念的人,假若你每天出去的話,你一定會帶手表,像現在這樣,那麼在手腕處必定會有一圈白色的痕跡,但顯然沒有。”
“大哥你就不要秀技了。”
推開鏽跡斑斑的鐵門,上麵的灰塵掉落下來。“看來是真的好久了。”李紳說道,還幹咳了幾聲。
屋子裏幹淨的很,簡直不像一場凶殺案的現場,“這是你們打掃的還是原來就是這樣?”墨卿不禁問道。
“原來就是這樣。”張衛答道。墨卿也安心了不少,因為如果現場被警方收拾的話,恐怕再靈敏的器官也不管用了。
“嗯,但你們考慮過一個問題嗎?為什麼凶手要找這麼偏僻的地方殺人呢?”李紳說。
“這個我早就已經想過了,而且心中早就有答案了。”墨卿笑了笑。“如果我是凶手,無理由殺人的話,根本沒必要這樣大費周折,那麼,這樣做的原因隻有一個,凶手殺的人必須是他,或者說必須在特定的環境下殺人,雖然搞得我們折磨麻煩,但是卻給我們破案指明了方向,一旦這樣凶手的作案一定有規律,我們隻要掌握這個規律,案子就可以順水推舟了。”
“但除了相同的作案手法,我們也沒發現什麼相同之處啊?”
“但就因為是這樣,我們才要找。。。”墨卿突然停止了說話,“等一下。”
墨卿突然開始嗅了起來,他來到一個櫃子下,趴了下來,自言自語道:“沒錯,就在這裏,味道強烈多了,哎,張叔叔,你們倆幫我把這個櫃子抬開。”
三個人七手八腳地把櫃子抬開,櫃子下的地麵上赫然出現了一個令人毛骨悚然的圖案:
十!
“這個十字是怎麼回事?”李紳問道。
“是啊,我們怎麼沒發現這兒有十字。”張衛看起來十分驚訝。“那麼凶手會不會有宗教信仰。”
“嗯,十字架這個圖案起源於基督教,但現在中西方交流十分緊密,導致在道教中也不時有十字架的圖案。”墨卿若有所思。
三個人在屋子裏又搜索了一番,但可惜沒有什麼新發現,在其餘的兩個案發現場也都發現了十字,但都想第一個案發現場一樣,都藏在角落裏,很不引人注目。
天很快就黑了,夕陽像一位流連忘返的旅客,依依不舍地離開了大地的庇護,換來的是漫長的黑夜與大地作伴,三個人在來時的紅星中學分別。
李紳看著墨卿遠去的背影,想起來他和墨卿第一次相見的情形:
那是李紳第一次上小學,天氣很好,太陽高高地掛著,萬裏無雲,帶著童心的爛漫與單純,他來到了紅星小學,說實話,當時胖胖的李紳看起來很可愛,本身他也很老實,就成了大家的欺負對象。
一天,李紳正獨自一人在課桌前看著筆帽發呆,這時,他們班的調皮大王突然跑過來,將他的筆帽搶走,李紳就馬上去追,但胖胖的李紳怎麼能夠跑的過他呢,沒跑幾步他就已經氣喘籲籲,他隻好坐在地上,放聲大哭起來,這時,一個和他差不多大的小孩走過來,給他手裏塞了顆糖,沒錯,他就是小學的墨卿。
“你怎麼了,一個人在這裏哭。”
“調皮大王把我的筆帽搶走了。”李紳帶著些許抽泣。
“就這麼件小事,你等著,看我的。”墨卿說完就跑開了。
過了一會兒,墨卿帶著調皮大王回來了,看著調皮大王垂頭喪氣,李紳心中不禁感到好奇:他到底是怎麼讓調皮大王這麼聽話?難道有什麼催眠術?又或是抓住了調皮大王的把柄?李紳心裏就想有一隻小貓,一直在撓著他的好奇心,使他的好奇心呼之欲出。
“你以後敢不敢欺負他了。”墨卿指了指李紳。
“不敢了不敢了。”
“好了,你可以走了。”
調皮大王像隻逃跑的兔子似的跑的飛快。
“好了,給你筆帽。”墨卿把筆帽遞給了李紳。
“你叫什麼名字?”李紳看著這個還挺清秀的男生,“我叫李紳。”
“我叫葉墨卿。”他露出了天真的笑容,就是延續至今的笑容。
“那麼葉墨卿,你是怎麼做到把他管的這麼好。”
“這個簡單,我和他說‘你如果不還他的筆帽,我就把你喜歡XXX的事情說出去’”
聽了這個,李紳哈哈大笑:“真有你的,你這麼厲害,我以後當你的小弟吧?”
“小弟就不用了,我未來要當偵探,你就當我的助手吧?”
“助手?”
“對,就是福爾摩斯和華生一樣。”
就這樣,兩個人成了最好的朋友,從小學到現在上了初中,一直如此。
李紳想到這兒,臉上不禁掛上了笑容,
“那就希望他真的能成為世界上一流的名偵探吧,至少現在看來一切都發展順利,同樣也希望我可以一直跟在他的身後,一直做他的好助手。”
在幽暗的路燈下,李紳的身影逐漸消失在無盡的黑夜中,他的步伐愈加堅定,就像他心中的信念一般,不會改變。
作者閑話:
這是我的新書,當然主角還是葉墨卿,希望大家喜歡,我在文筆上也稍加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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