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現實世界2

章節字數:3006  更新時間:18-09-21 12:50

背景顏色文字尺寸文字顏色鼠標雙擊滾屏 滾屏速度(1最快,10最慢)

    可惜的是,誰也沒有想到,未來一片光明坦途的溫百川,沒有死在任務中,反倒在處理私事的時候發生了意外。

    溫百川死了!

    國民英雄突然之間就這麼沒了,舉國震驚,整整七天,幾乎人人都在國民英雄的喪事中度過。

    沒有人知道發生了什麼意外,就連當時一起完成任務的同伴也是在溫百川去世後才知道他發生了意外。

    他們完成任務後,溫百川就說有私事要處理,中途離開,不想卻再也沒有回來過。

    當時的北項誠還沒出生,他的母親聽到這個消息,整個人都塌了,挺著肚子整日裏鬱鬱寡歡,食不下咽,日漸消瘦,好不容易生下他,卻直接將他交付給了北毓婷。

    北毓婷當時跟北項誠母親的交情,就是一個救命之恩。

    恩人的托付,她不能不理會。

    更何況,國民英雄的孩子也不能讓他成為孤兒。

    過不久,北項誠的生母就去了。

    說句不孝順的話,北項誠已經不記得生母是誰?叫什麼名字?北毓婷從來沒有讓北項誠當她是親生母親,一直告訴北項誠,他的父親是溫百川,母親是個普通的女人,似乎有什麼顧忌,明明打心眼裏地讚賞他母親,卻一直說他母親是個普通的女人,到最後也沒告訴北項誠生母姓誰名誰?來自何處?

    直至今日,北項誠才從村長嘴裏套出他母親的名字——張翠姑。一個很普通很老土的名字。北毓婷一直不願意相信,溫百川會跟這麼一個長相平平,學識平平,出身平平的張翠姑在一起,可每次談及張翠姑的時候,語氣中都是讚賞和羨慕,隻是到了北項誠麵前,評價卻變成了平平無奇,一無所長,這讓北項誠非常費解。

    北毓婷把北項誠當親兒子養,從未虧待過。

    為了不讓人發現北項誠的真實身份,還讓他跟著北毓婷姓。

    當時溫百川死的離奇,北毓婷害怕背後還有什麼人,得知了北項誠的存在會有人對他下手,因此從未跟任何人說起過這件事。

    因為來路不明,北毓婷也隻說北項誠是她的兒子,血緣卻配不上,於是就說是收養的,身體很健康,讓家人不用擔心。為此她還說自己離婚後,沒有再婚的想法,身體也不如從前,無法生兒育女,收養一個孩子,後半生也能有個養老的人。

    但看重親情血脈的北家一直不喜歡北項誠。

    哪怕是北家破產了,他們還是不接受北項誠。

    對此,北項誠並無任何感覺。

    北家除了北毓婷,其他人北項誠都不放在心上。

    正在這時,屋子裏突然白光一閃,讓北項誠回過神來。

    這才發現,屋外不知何時下起了傾盆大雨,電閃雷鳴,烏雲滾滾。

    因為房屋建造用的都是隔音材料,若非閃電的光芒,他此時還沉浸在回憶當中。

    沒有在乎外麵的天氣,北項誠目光再次放在桌上的木箱子上。

    他拿起了木箱子感受了一下,重量怕有十幾斤。

    然觸手的感覺冰涼滑膩,跟粗糙破損的表麵完全不同,一點都不像是木頭。“這是什麼木頭?這麼神奇?”

    北項誠把箱子反反複複翻了好幾次,仔仔細細地檢查,卻依然沒有找到打開箱子的開關。箱子六麵都是一樣的塊狀大小,一樣粗糙發黑的破損木頭,一樣的手感……

    北項誠蹙眉,哪怕再相同的東西,都不可能有一致的感受。

    這木箱子就顯得有些詭異了。

    “可怎麼總是打不開呢?”北項誠反複看著箱子,除了砸,他幾乎什麼辦法都用過了,就是打不開。

    “難道真的要錘子砸開?”北項誠下意識地不想就這麼破壞了箱子,雖然傳聞中的父親他並未看過真人,但好歹也是個紀念,就這麼砸開怪可惜的。他對這個箱子的材質很感興趣。

    不管箱子如何詭異,既然是父親留下來的東西,那他看看也沒什麼。況且,北項誠也很想知道,他的父親到底淳樸到了什麼地步,都已經是上將了,遺物不交給國家,不交給母親,更不用密碼鎖安全保險箱之類的,反而直接放在村裏的祠堂裏。

    若非村子裏要重建祠堂,怕是都還發現不了這個東西。

    不想損壞了父親的遺物,北項誠把遺物帶回了房間裏鎖著。

    之後,北項誠沒再管遺物的事情,反而動身上了三樓。

    剛剛隻是打掃了一樓二樓,現在他該去三樓看看。

    順便清理一下。

    別墅本就是北毓婷打算留給北項誠娶老婆的,這裏的一切設計都按照北項誠所喜歡的風格裝修建造。

    一共四層樓和一個地下室,一樓是客廳,飯廳,廚房,衛生間,還有浴室。地下室是車庫和倉庫。

    二樓是臥房,三樓是健身房,如果道館沒有課,北項誠就會自己在健身房訓練。

    他的拳擊獎,可不是憑空得來的。

    沒有自幼努力堅持地鍛煉,教練的悉心栽培,母親的全力支持,他不可能在拳擊場上得獎。

    這一點他倒是要好好感謝北毓婷。

    因為本身比較喜歡鍛煉身體,北毓婷想著北項誠怎麼也是上將的兒子,學習一些跆拳道術很正常,也不想埋沒了他的天分,因此哪怕再困難,她都堅持送北項誠去道館學習。

    北項誠看著眼前的健身房,沒有被人動過,很是滿意。

    北毓良怕也不喜歡在健身房待著,倒是幹淨如新。

    之後,北項誠直接上了四樓。

    四樓是書房,外麵還有一個玻璃罩露台,露台上養了不少花草,北項誠休息的時候喜歡在這裏看書。

    隻是現在,這裏亂糟糟的。

    三天的時間裏,沒人管這些花花草草,如今卻已經大變模樣。

    花盆裏的花苗全都被人摧殘過了一樣,好些嫩苗都被拔了出來,很明顯有人在這裏玩鬧,還‘不小心’砸在了上麵,或者說是故意將周圍的花草都拔了。

    北項誠臉色一沉,沉默地掏著手機,給北毓良打電話。

    這一次電話倒是被接通了,裏頭傳到一道飄飄然的聲音。

    “喂,誰呀?”

    “是我。”

    “你是誰?”對方顯然沒有聽出北項誠的聲音。

    “北項誠?”

    “北項誠?哦,就是姐姐收養的那個野種啊!”

    野種嗎?

    北項誠眯著眼,“一個小時。”

    北毓良:“什麼?”

    “我隻給你一個小時的時間回家。”說完,北項誠也不願意聽北毓良說話,直接掛斷了電話。

    “嘖,你當自己是誰……喂喂喂?靠,居然掛老子電話!”

    酒吧某包間內。

    北毓良惡狠狠地將手機砸在地上。手機瞬間碎成了三塊,電池跟手機殼都分開了,仔細一看,觸屏的地方碎裂的痕跡也讓人看不清晰。

    “良哥,這是怎麼了?這麼生氣?”

    北毓良的身旁坐著一個風。情萬種的女人,窈窕的身姿,長長的黑發,濃妝豔抹,好不妖嬈。

    “還不是那個野種,居然敢用這種語氣跟老子說話?”北毓良如此說,不明白剛剛的自己怎麼突然間有一股驚慌的錯覺?

    他好像在害怕那個野種!

    不,不可能的。

    他絕不可能害怕那個野種!

    女人的眼中閃過一抹鄙夷之色,不過對方隻要給錢,誰管他呢?

    “良哥別氣,不過就是個野種,有什麼好生氣的?”

    “你說的對。”被女人這麼一安慰,北毓良的心情好了不少,那股害怕的情緒也沒了。

    他在女人麵前,是不可能丟臉的。

    北項誠這個野種,居然敢這麼跟他說話,差點讓他在女人麵前丟臉,他一定不會放過他的!“一個野種而已,在我們家白吃白喝,沒什麼好生氣的。不過他居然敢這麼跟老子說話,這口氣不出我還是你良哥嗎?”

    “那良哥,你打算怎麼出這口惡氣?”

    北毓良沉默了一瞬,道:“哼,我現在就讓姐姐把他趕出家門,看他還怎麼在家裏白吃白住。”

    “良哥霸氣。”女子再次讚歎道,她知道這個男人就喜歡讓人這麼讚美他。

    “那是!”果然,北毓良的頭抬的更高了,雄赳赳地道:“算你有眼光。”

    北毓良再次撿起手機,重新安裝在一起,開機。

    十分鍾後,依然死機。

    “什麼破手機。”北毓良再次將手機狠狠一砸,這一次是真的無法還原了。他看著地上的手機哼了一聲,轉身就準備離開酒吧,對著女人道:“今天先這樣了,明天哥哥再找你,等我啊!”

    “這,良哥,你還沒付錢呢。”

    “你沒看到我剛剛手機摔壞了嗎?我什麼時候欠過你錢?你等著,我這就回去拿錢給你送過來。”

    “這可不好說,我們這店裏,一向是錢貨兩清,你不給錢也可以,留你的身上的一樣東西做抵押,不然我沒法跟老板交代。”

    “抵押?”北毓良蹙眉,他身上能賣的東西都賣掉了,能抵押的東西隻有手腕上的一塊表。

    這塊表若是放在從前,他半點不在意。

    這是他身上僅剩的唯一值錢的東西了。

    搜索關注 連城讀書 公眾號,微信也能看小說!或下載 連城讀書 APP,每天簽到領福利。

打賞本章    舉報本章
這本書實在是太棒了,我決定打賞作品的作者!
100 銅板 300 銅板 1000 銅板 3000 銅板
5000 銅板 10000 銅板 30000 銅板 100000 銅板
打賞查看
送黃瓜送蘋果送香蕉送筆記本送手機送鑽石送跑車送別墅
標題:
內容:
評論可能包含泄露劇情的內容
* 長篇書評設有50字的最低字數要求。少於50字的評論將顯示在小說的爽吧中。
* 長評的評分才計入本書的總點評分。

Copyright 2024 lcread.com All Rit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本站內容。
請所有作者發布作品時務必遵守國家互聯網信息管理辦法規定,我們拒絕任何反動、影射政治、黃色、暴力、破壞社會和諧的內容,讀者如果發現相關內容,請舉報,連城將立刻刪除!
本站所收錄作品、社區話題、書庫評論及本站所做之廣告均屬其個人行為,與本站立場無關。
如果因此產生任何法律糾紛或者問題,連城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關閉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