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一章 何不歡

章節字數:7070  更新時間:19-03-17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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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有沒有做過一個夢,夢醒以後淚濕枕頭,你想回去把遺憾補上,當你再一次躺下早已經是另一個故事的開端。

    所見,所想,都不是你想要的,那個人,就躺在回憶裏,再也找不回來了。

    重牧森拍著我的肩膀告訴我城西白家女子喜歡他時,我是什麼樣的反應呢,每當我想起這段時光,我都禁不住回憶自己當時是什麼樣的反應,悲傷,痛苦,還是麻木?

    好像時間隔的太久,我忘了。

    唯獨沒有忘記的是,我接受了事實,白晶晶喜歡重牧森,重牧森也喜歡白晶晶。

    我見過白晶晶很多次,她總是坐在白家小樓上,推開窗戶枕著綠蔭,眼睛眺望遠方,眺望著,重牧森就走進了她的眼裏,十五歲的年紀,帶著少年的稚嫩,還隱約帶著男人即將有的風采,銜著從路邊拔來的狗尾草,晃晃悠悠來到了她的樓下。

    是重牧森先招惹她的,本來就是一場無緣的邂逅,本該是兩撥沒有交集的人,一個眺望遠方,另一個恰好路過,可是重牧森走到她的樓下,攬過我的肩膀笑眯眯地指著白晶晶給我看,說這個唇紅齒白,似冬日寒梅,端地清高潔白的姑娘,配我這個冷言冷語的人正好。

    我是配不上白家大小姐的,無論在重牧森眼裏我是如何優秀,在世人眼中,我始終有個不入流的身份,重家家奴。

    於是我與她就有了雲泥之別,貴賤之分。

    這道天塹橫到麵前,我望著白晶晶,猶如望著富貴園裏的一株牡丹花,潔白,雍容華貴,非要那高牆大院與她做陪襯才能襯托她的完美。

    重牧森偏偏就有那處高牆大院。

    白晶晶對著重牧森微笑時,好像冬日裏那朵期待許久的梅花綻放,我被晃眼的瞬間,重牧森看她癡迷。

    這般美麗的女子,確實會讓人癡迷。

    所以我們路過白家小樓的次數多了起來,偶爾也見白晶晶坐在窗前捧著書卷,冰冷氣質上又添了些書卷氣息,重牧森也跟著提起書本,在涼亭下枕著晚霞看了起來。

    我靜靜地看著夕陽中的少年,他沉眉斂目,好似斂盡了這漫天霞光,我便望著他的眉眼,好似那裏真的有另一方人間景象。

    沒人知道重牧森對我來說多麼重要,這不僅僅是因為他救過我的命,還給了我一個住所,所以我就要用我的忠誠報答他,服侍他,一輩子陪著他。

    何不歡雖是奴仆身份,但脊梁骨卻不彎,可是到了重牧森這裏,我做任何事都是甘願的,他喜歡安靜的人,我便沉穩,他喜歡鬥蛐蛐,我便深夜去荒野中為他尋蟋蟀將軍,他喜歡的事,我去做,他喜歡的模樣,我去學,我慢慢變成了他喜歡的人,卻永遠無法成為他喜歡的人,他曾經攬過我的肩膀告訴我,不歡,若你是個女子該有多好。

    可是何不歡是個男兒郎,他與你一樣,有一顆躁動不安的心,你求的是個女嬌娥,是顛龍倒鳳,琴瑟和鳴的愛情,他求的,從來都是重牧森一個人,是他身邊的一個不顯眼位置。

    那一夜,我喝光了酒坊的女兒紅。

    這一年,重牧森終於遇到了白晶晶。

    躁動不安的心有了突破口,情竇初開的少年也開始為了愛情抓耳撓腮,重牧森寫的第一封情書交到了我的手裏,我胸膛好似刀砍了一般,疼得無法呼吸。

    薄薄的一封信承載了重牧森無限的愛意,我渴求的東西給了我,卻要我親手去給另一個人。

    重牧森,你的心要是多開一竅,就不能這樣殘忍的折磨我。

    重牧森,你的濃情蜜意若是屬於我該有多好。

    嗬,我又妄想了。

    妄想重牧森突然發現站在他身旁的何不歡看他時為何是那樣悲傷的眼神,妄想重牧森突然間明白我對他的心思。

    這真是可怕的妄想,我沉默著去了白家,等了許久,成功將信親手送給了白晶晶。

    聽到重牧森的名字,白晶晶白皙的臉龐泛了紅,像極了重牧森眉眼中的另一方景象。

    卻不像我心頭淌出來的鮮血。

    我知道,白晶晶喜歡重牧森。

    可能是因為門當戶對,也可能是因為重牧森的好模樣。

    相互喜歡,又門當戶對,重牧森與她的第一次約會,我拒絕了跟隨,我不能看著我喜歡的人興高采烈去見另一個人,我不能看著他去牽另一個人的手,附在她的耳邊說情話。

    原諒我的卑微,重牧森。

    這一天,我魂不守舍,重牧森下午還早的時候便回來了,他有些氣餒,有些煩燥,後來他告訴我,他遇到了京西,京四爺。

    京西也喜歡白晶晶,我見他的第一麵便知他的喜歡太過輕佻,是富家少爺流戀花叢中的都喜歡,是雨露均沾,但因為重牧森的存在,他卻對白晶晶多了分求勝的心思。

    京西對白晶晶的追求要重牧森憂愁憤怒,我將他的遇挫看到眼裏,心中渴求京西最好成功將白晶晶娶回家,重牧森可以痛苦難過,但他不能隻屬於一個人,他身邊的位置要有我的一個。

    可是我忽略了重牧森對白晶晶的感情,那夜他醉酒,他失態,他變得不像那個灑脫不羈的重牧森,他抱了我,寬闊的胸膛溫暖極了,我想,要我為他死也甘願了。

    重牧森說:何不歡,你幫我把白晶晶追到手吧。

    我苦笑,重牧森,我剛說完你就要我死。

    心甘情願又不情不願的為你死。

    我還是應下了。

    從此以後,京四爺身旁總是跟著一個瘦弱的男人。

    有些沉默,又有些冷漠,像竹子,又像梅花。

    京西說我這樣的男人若是放進了梨園,一定可以穿最貴的行頭,唱最好的戲,做當下最紅的角兒。

    他時常打量著我,眼中流露出輕佻的神色,就像打量青樓裏的女子,他從不與我做什麼,卻喜歡跟我說些什麼,說他的風流事,睡過幾個女人,有幾個女人是假裝喜歡他的,又有幾個女人是貪圖他的財,還有幾個女人與他逢場做事的,沒有真心實意,喜歡都不能當真。

    京西喜歡請我喝酒,我不喝,他自己卻時常喝得伶仃大醉,醉後非要送我回家,重家門前,大紅燈籠下,京西漂亮的眉眼間渡上了紅,好似……人間的另一方景象。

    京西告訴我,明日八點北城門相見,若是不見,他便去白家提親。

    說罷不看我氣得蒼白的臉色,大笑著離開。

    他的爽快要我不快,看著身後的高牆大院,我有些煩悶,這幾日我與重牧森很少見麵,似乎他有了白晶晶後,我便成了天邊雲彩。

    我也將自己當成了雲彩,自我放逐到了遙遠的天邊。

    飄來飄去,又飄回了重牧森的身邊。

    重牧森的身上卻有了白晶晶的脂粉味道。

    我想,何不歡,你真可笑。

    我沒見過這般可笑又可憐的人。

    沒想到見到了,卻是我自己。

    第二日,我睡到了八點半。

    京西沒去白家提親,我見到了怒氣衝衝的他。他指責我爽約,不是君子,還說我破壞了他的計劃,好似與我熟絡的像朋友,如果沒有重牧森的請求,我這輩子可能都不會和他有交集。我的冷漠刺傷了他,京西像隻戰鬥的大公雞將我拖走,走出城樓北門,去賞花踏青。

    我在花海中看到了白晶晶和重牧森。

    白晶晶穿著時下最流行的裙裝,站在花海中,像花仙子,出塵美人要重牧森癡迷,我看著他對著白晶晶溫柔的笑,小心翼翼的嗬護著,心中猶如塞進了一團棉花,疼得無法呼吸。

    京西問我為何臉色蒼白,我以為他是關心我,卻在抬頭間將他眼底的嘲弄覽盡了。

    京西狠狠把我撲倒,我想反抗,卻見他諷刺道,如果把重牧森引來怎麼辦?

    那我可能會死。

    縱使他不喜歡我,我也不願他誤會我,誤會我喜歡另一個男人。

    我安靜下來,京西的手撐放在我的身側,居高臨下地審問我重牧森究竟有什麼好,要我這般為他?心甘情願去招惹另一個男人,甚至情願躺在別人的身下?

    重牧森究竟有什麼好呢,大概是因為我喜歡他,看他哪兒都好。

    重牧森是太陽,是月亮,是漫天星光,我仰望,我渴望,我得不到,我卑微,我絕望。

    縱使我絕望,但他還是重牧森,還是何不歡喜歡的人。

    顯然這個答案刺痛了京西,他嘲笑我,諷刺我,然後眼睛紅了。

    我覺得京西可能有點喜歡我,但這種喜歡會讓人下地獄的,身處地獄的人了解那份痛楚,我想勸他回頭是岸,卻聽京西說:不歡,我回頭了,那你呢?你何時回頭。

    ……

    何不歡看了重牧森七年,早已經回不了頭了。

    有些話能勸得了別人,卻說服不了自己。

    因為別人的事與自己無關,置身事外的人最灑脫。

    京西輕輕抱住了我,他的胸膛溫暖地有些灼人,他說:何不歡,你給我一個機會,我以後不碰女人,不再惹事,你喜歡的我去學,你高興的我去做,京西別的不敢保證,但對你的這顆真心卻敢為它擔保,我把這一腔愛意都給你,重牧森給不了你的東西我京西給,重牧森不能愛你我敢愛,你若是怕世俗流言,就躲在我身後,天塌了京西給你頂著,京西不讓你受傷,會拿一輩子疼你。不歡,你給我一個機會。

    我不敢看京西的眼,他的眼睛太漂亮,裏麵又盛滿了深情,楚楚可憐地要人心疼,我怕自己不夠堅強就敗給他,更怕他以後就活在這可悲的歡喜中。

    心裏裝滿了一個人,就沒辦法再去喜歡另一個人,我不能騙他,也騙不了他。

    京西,京四爺並不壞,他可能太孤獨了,才把這帶著目的的陪伴當做是渴求已久的喜歡,才會把心胸狹隘的何不歡當做能夠攜手白頭的人。

    我告訴京西,我從未想過跟他做朋友,更不會做朋友以外的事,京西是一株芙蓉花,栽種在園林裏,引得一群蜜蜂蝴蝶為他傾心,讓人為他讚美,他應該享受這世界的美好,而不是搭上我,被世人唾棄謾罵。

    京西說:芙蓉花厭倦了蝴蝶蜜蜂,他喜歡那個路過他生命,卻不經意停留,然後悲傷又深情地看著他的男人,那個男人像芙蓉花喜歡的風,冷冷清清,孤獨又寂寞,讓人想揉進懷裏疼著。

    我在猜測他孤獨寂寞,他也在猜測我的孤獨寂寞,孤獨寂寞的兩個人就這樣可笑的綁在了一起。

    重牧森與白晶晶離開後,我與京西也離開了,兩人又恢複之前的相處模式,好像花海裏的事隻是我做過的夢,但我知道,不一樣了,所有的一切都不一樣了。

    三日後,管家要去山西送貨,這一去要很久,我求了老爺,老爺本就打算栽培我學商,我卻以要照顧少爺為由拒絕了,這次提出要去學做生意,老爺便要我一同去了,路邊的莊稼還是綠油油的,管家跟我講經商的事,我便認真的學,我想我努力了,腦子裏可能就不會隻有重牧森了。

    重牧森,我走了,膽小而懦弱的逃走了,可能這一走就留在山西不回來了,趁我還能控製自己心思的時候,你便娶了白晶晶,絕了我的念想。

    我也不曾告訴京西我走了,大概覺得一別兩寬各自安好是最好的選擇。

    山西太原是個繁華的好地方,就是風沙大了些,吃食上有些不太習慣,每日跟著掌櫃的走貨看貨,閑了就留在店裏,許是掌櫃的沒見過這般刻苦努力的人,對我頗是照顧,管家在三個月後遞給了我一封信,是重牧森寫的。

    那晚,我失眠了,枕著書信瞪了一晚上的眼,想著重牧森會寫些什麼,是不是有些懷念以前的生活,還是告訴我他與白晶晶情投意合要定親了,縱使心中波濤洶湧,卻連打開信的勇氣都沒有一絲。

    重牧森,今晚我就想想你,想想以前還能站在你身後,光明正大看你背影的時光。

    過了今晚,我便不再想你了。

    又過了一年,我已經能夠獨擋一麵,山西的商圈裏開始有人尊稱我為何爺時,老爺便將太原另一個鋪子交於我打理。

    走貨回來,鋪子裏的夥計興奮地告訴我:掌櫃的,你趕緊收拾東西回去吧,咱家少爺要成親了。

    重牧森要成親了,穿著大紅喜服,滿腔熱情同餘生都給了一個人,紅綢結花,牽的是他所愛之人,是那個叫做白晶晶的姑娘,清冷,潔白的女子。

    我隻是想了想,就覺得心口絞痛,大顆的汗珠往下淌,看,這就是愛上重牧森的代價,他要我痛苦,要我死去活來,要我懦弱無能,要我連去見他一麵的勇氣都沒有。

    我不能回去,回去了,我可能就不會讓他娶白晶晶,我會毀了他的幸福,他會恨我憎我瞧不起我。

    何不歡,不能讓重牧森瞧不起。

    我可悲地想著。

    我抓住夥計的手,告訴他去買賀禮,挑最好的買,最貴的買,都買成對的,贈予少爺與少夫人,祝他們,百年好合。

    交待清楚,我便逃了。

    生意帶著我遠離這是非之地,去山西的另一座城市,同一個富商談生意。

    我從沒想過會見到京西,就像我下定決心不再回去一樣,京西坐在酒店最豪華的包廂裏等我,紅唇彎彎,漂亮的不像商人,像是富家少爺。

    京西追來了。

    跋山涉水,千裏迢迢地追來了。

    他指著身邊的位置,何不歡,請坐。

    我卻離他遠遠的,落座了。

    他笑,何不歡,你可真行,我又沒打算吃你,你卻不辭而別,我之前覺得你離我千裏可真遠,我一定要到你身邊去,看著你,不能再讓你跑了,今個兒到了你身邊,就這一桌子的距離,我覺得和那千裏沒什麼區別。

    或許這就是愛與不愛的距離,如果相愛,便可千裏共嬋娟,如果不愛,離得再近,心也是遠的。

    京西告訴我,重牧森要和白晶晶成婚了。

    我緘默。

    京西說,他也想成親了。

    他拉我去看貨,箱子打開,是銀子和銀票,整齊碼放著,他說這是在山西開鋪子的錢財,可是他沒有經商頭腦,想要在我的鋪子裏入股,這些錢財在山西可以買下兩間很不錯的鋪子,他可以做他逍遙自在的老板,而不是在我這裏出苦力,京西笑了笑,他說他看得起何不歡,心甘情願在他身上賭一把。

    ‘心甘情願’四個字好像毒藥,它蠱惑著我留下京西,留下這個同當初的我一樣的蠢男人。

    這世上,哪有心甘情願對我的人呀。

    京西是唯一的一個。

    京西同我回了太原,我為他尋了一處院子,他卻不去,固執地住進了我家的客房。

    猶記得那一天,紅霞照進他的眼睛,他告訴我,何不歡,我好高興,高興你收留了我的人,我希望你也能收留我的心,別讓我等得太久,我會瘋的。

    希望等得太久就會失望,失望過後就會絕望,跟何不歡談情說愛,會絕望的。

    我同他說,他卻滿不在乎。

    京西把我當成了石頭,揣在懷裏捂著,他想把我捂熱,冰冷的石頭儲存不了溫暖,它依舊會變冷,冷得人哆哆嗦嗦,痛苦不堪,最後難逃被嫌棄,被丟棄的命運。

    京西,我賭你三年時間,三年之後,你會厭棄我。

    京西,我賭我五年時間,五年後,我若是不再喜歡重牧森,便給你一個機會。

    重牧森成親的那天,我開了一壇女兒紅,對著月亮喝了。

    月亮還是那個月亮,那麼明亮,又那麼冰涼,它高高掛在天上,不問人間俗事,也不問悲歡離合。

    我說:重牧森,你要好好過日子。

    京西說:何不歡,你也要好好過日子。

    京西在我身旁坐下,同我喝酒,同我看月亮,我講重牧森,他同我附和;他同我喝酒,同我看月亮,他講我們的未來,一點點的規劃,巨細無遺,我竟不知該如何回答。

    京西將一個手鐲戴到了我的腕上,他說他會等我,但是不能等太久,因為他的母親還等著他帶我回去。

    他揚著我的手腕,驕傲地告訴我,這是他家的傳家寶,傳給兒媳的,他母親親自給他的,要他把人一定給她帶回去。

    我失眠了,一封書信上壓著一隻鐲子,它們要我窒息,我不知道京西做了什麼才讓他母親甘願把鐲子給他,在這個世俗的世界裏,京西究竟做了什麼?他做了什麼呀?!

    我想著,疼著,最後禁不住淚流滿麵,為了失去重牧森而難過,也為了京西而心疼。

    我打開了重牧森寫給我的信。

    何不歡:

    許久不見,我有些想念你,也有些埋怨你,埋怨你的不告而別,但是你的不告而別讓我有些愧疚,大概是因為太看重晶晶而忽略了你,你與京四爺的孽緣怕是我一手造成的,每每想起,我便愧疚難當,男子相愛,世俗不許,但是京四爺卻是個頂好的男人,敢做敢當,我若是有他的一半勇氣也好,不歡,望你安好,過幾日便要去晶晶家求婚了,祝我好運。

    重牧森。

    原來重牧森知道我喜歡男人。

    可他喜歡白晶晶。

    我將這封信燒了,一同燒了的,還有關於重牧森的回憶,重牧森,何不歡就當你不知他喜歡你,就當你這輩子隻對白晶晶動過情,別讓何不歡成為笑話,成為這段感情裏不折不扣的傻瓜。

    一紙燃去,蠟燭熄滅,黑夜裏,傳來男人隱隱的啜泣聲。

    我把京西送的鐲子收起,然後看他抓耳撓腮跳腳難過,看他臉色發黑的轟趕著圍在我身旁的姑娘,看著他恰腰罵別人不要臉,幾個月來,我竟不知那個流戀花叢不愛錢財愛美人的少爺還有這般可愛的一麵,京西每每哀怨的望著我,我便假裝視而不見。

    京西時常在我房間翻那個鐲子,鄭重給我戴上,睡覺時,我摘下放在枕頭下麵,第二日,他又不厭其煩地找出來為我戴上,我不知自己是不是默許了他,我不知自己是否喜歡他,但是我不討厭他,看久了,隱隱覺得他這人也挺好看的。

    京西頂聰明的人,他摸透了我的脾氣,總是要得寸進尺,我不許,又在最後一刻讓他得了逞。

    京西抱著我撒嬌,要我同他回家。

    我不敢回去,還是有些害怕見到重牧森也怕看到京西的母親。

    京西說他倆偷偷回去,偷偷看了母親就回來,不去見那些麻煩的人。

    從小在蜜罐裏長大的男人想家了,看著他可憐巴巴的樣子,我有些心軟,一邊將手頭的生意打理,一邊準備回家的事物。

    三天後,踏上了歸程。

    十天後,我又回到了熟悉的城市,連重家都沒回,就被京西拉回了京家。

    京家的歡喜高興讓我不知所措,他們喊我少夫人時還有些不好意思,他們激動,他們誇讚我,所有的一切和原本想象的不一樣。

    京夫人見了我,也歡喜,她說我值得她做出那麼大的讓步,也值得京西喜歡。

    京西在一旁賣力的誇我,我有些羞愧,誇得太過,我竟有些不認識我自己了。

    京夫人與京西聊天的時候,我便自己出了門,我想回重家看看,何不歡是重家的家奴,就算有了出息也不能到了門前而不入。

    京四爺回來了!

    帶著他的男人回來了!

    城裏流言四起!

    每走過一個地方,我便聽到城中百姓津津有味的說道著,才半日,我便成了他們的談資,他們知道我與男人糾纏不清,會唾棄我,會厭惡我,重家也會以我為恥,天上太陽很大,我覺得冰冰冷冷的。

    站在茶館前,幾個婦人喝茶時說道著。

    :聽說了沒,京四爺回來了。

    :知道,還帶著他的男人一起回來了,我路過京家門口,親眼見到了,那也是頂標致的男人,長得真漂亮,聽說是重家家奴。

    :那是以前,京家早就給他贖身了,我看京家的態度,那是要把他當做少奶奶來伺候的。

    :也是京家少爺厲害,以死相逼,生生讓他母親同意了。

    :唉,夠慘烈的,自己差點把自己弄死,京夫人拗不過他,這不是同意了。

    :這京四爺也癡情,傷好了以後立馬就飛奔去找人,好在修成了正果。

    :兩個男人要在這世道成親,得遭多大的罪呀。

    :我可羨慕那個人了。

    :你說我怎麼就碰不到那樣的人呀?

    :你男人要是聽到你這話,一定會打死你的。

    :別,你們可別亂說,使不得!

    我腦中一片空白,愣愣地往前走了幾步,卻突然間不知道要去哪裏,我有些想京西了,想他為我戴鐲子時的執拗表情,想他對我耍無賴時的蠻不講理,想他的一舉一動,想他叫我的名字。

    “何不歡!”

    我回頭,那個高大的男人一臉焦急的朝我走來,他拉住我有些焦躁,“出門為什麼不告訴我一聲,你不知道我有多擔心!”

    “我看你同母親說話,就想自己轉轉。”

    “……以後要告訴我。”

    “好。”

    “京西。”

    “嗯?”

    “你身上的傷還疼嗎?”

    京西一愣,他微笑,“不疼了。”

    【完】

    

    作者閑話:

    可怕的七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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