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戲緣:我與秦腔的往事

章節字數:3057  更新時間:19-01-07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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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史遇春

    本文緣起

    今天,瀏覽朋友的博客,看見我曾經的留言。這是一段關於秦腔的閑言碎語。因為這留言,又想起看戲,想起秦腔……於是,就想著寫寫我的戲緣,寫一點關於秦腔的文字。

    我在朋友博客上的留言

    那個大花臉讓我感覺很親切,仿佛又回到了家鄉,耳邊是那蒼涼雄厚、粗獷豪放的大秦之腔。秦人謂大花臉為“黑頭”或“黑sa(二聲,陝西方言,字是自造的,打不出來,隻能用拚音)”,我覺得,“黑sa”的唱腔很能代表秦腔的特色。《大秦腔》中,那個唱《斬單童》的角兒,有“一聲雷”之美稱。您想想,在四望荒蕪荒涼、風沙漫天的原野,隻有這種平地炸雷似乎才能與環境相稱、才能展現秦人、秦風、秦韻。據說王洛賓當年在新疆坐牢,鬱悶得快要“自絕於人民”的時候,就是因為聽見牢房外雄壯蒼涼的秦腔,才又鼓起了活下去的勇氣。我大膽猜想,那時他聽見的必定是大花臉的唱腔。

    我的戲緣

    不知道,我是什麼時候迷上秦腔的。關於秦腔的記憶很模糊,也很久遠,這一切,大約得從兒時說起了。

    不知為什麼,似乎我的骨子裏就有一種對故事的迷戀。小時候,依偎在祖母的身旁,在祖母那燒得暖暖的炕上,聽祖母講故事,這過往的情景,長長地刻印在記憶之中,從來都不會失色,更不會散去。這祖孫相伴的溫馨場麵,便是現在想來,都覺得是十分愜意的事。

    祖母沒念過書,但是懂得的事情非常多,這是我兒時的印象。老人家記憶力奇好,據祖母自己講述,在她小的時候,要飯的來村裏了,邊打竹板,邊說快板書,竄門入戶,挨家乞討,她就跟在要飯的後麵,聽要飯的說快板,等要飯的書說完時,她也全部了然於心了。七十多歲時,她老人家仍能將兒時記憶的快板書一字不漏地背出。我常常自愧弗如,與老人家的記憶力相差不止十萬八千;我也常常為她老人家沒有機會讀書而可惜。大約是得力於奇好的記憶力,祖母心中各種各樣的故事就特別多。比如說,講因果輪回的《黃氏女對金剛》、講兄弟之情的《黑娃白娃撿豆兒》、講孝道的《香山寺還願》……這些故事,都能讓我聽得如癡如醉。

    對故事的偏愛,是我喜歡秦腔的最初緣由,因為最初看戲,我看的隻是“劇情”而已。

    鄉村人對秦腔的稱呼很簡單,就一個字——“戲”。我小的時候,哪裏有演出,隻要有人說出三個字——“看戲走”,便能約得三五成群的鄰裏鄉親,挾著板凳,一路笑談,走向戲台。

    兒時,經濟還沒有今天這麼繁榮,生活也沒有現在這麼富裕。那時電視很少,廣播也不多,要看戲,也不是容易的事。您得等,等到每年鄉裏或者鎮上有“會”時,才可能有戲看。鄉人之謂“會”,有點像書麵語中的“集”。但是,我們也有“集”的說法。對我們那邊的人而言,“會”是“會”,“集”是“集”,二者涇渭分明,不能混淆。所謂“會”,一年之中,隻有約定俗成的幾個日子,才可以叫“會”。“會”的期限是:每個會期一般隻有三天,以農曆為準。比如我們鎮,有“三月十七會”、“四月八會”、“九月二十五會”……拿“四月八會”來說,這“會”是為紀念佛誕而設,農曆四月初八、初九、初十這三天為正會,偶爾因為特殊原因也會延長會期。“集”則不同,集期為一天,以農曆的單雙日為別,比如東邊鎮是雙日“集”,農曆每月的二、四、六、八、十日……為東邊鎮上的“集”日,遇上“會”日,則合“集”為“會”。我們鎮則是單日“集”,農曆每月的三、五、七、九、十一日……為“集”。

    “會”在我們這代人及以前的很多代人的記憶中,大約不亞於年節。在我們這代,因為那時如果有“會”了,學校偶爾還會放一天、半天的假,父母也會給點零花錢,這樣就可以在“會”上買自己想吃的、想要的東西了。我之喜歡“會”,倒不是貪嘴的原因。說來奇怪,我自小便知道省錢,有“會”了,母親會給我五毛錢,讓我買東西吃,每次會完,我還會把五毛錢原封不動地交給母親。我對“會”的盼望,緣於“會”上有戲,那時看戲,如前文所說,僅僅是看故事。

    步行三四裏地,隨著浩浩蕩蕩的人流來到鄉裏,不去別的地方,直奔戲園。為了能看得清楚,使出渾身的解數,擠到台前。在鄉間看過戲的人大概都很清楚,戲台前常常是被小孩子占據的,如果那時我們有緣,或許,您看戲時,還曾見過我擠在台前的傻樣。有時候,那些擠在台前的小孩子中調皮一點的會爬到戲台邊上坐著,這時候,看管戲台子的人就會用戲裏作馬的哨鞭來趕打。有幾次,趕打之中,因為擠在台前,我也遭了池魚之殃,生生被抽了好幾下。

    其實,那些擠在戲台前的孩子,玩的多,真正看戲的,根本就沒有幾個,能看懂“故事情節”的,想來就更少了。按照鄉人的說法,即便是台下看戲的成人,看不懂的,也不在少數。

    家鄉有個笑話:

    一人看戲歸來,人問曰:“幹啥去了?”

    答曰:“看戲去了。”

    人又問:“演的啥?”

    答曰:“出來,進去。”

    人曰:“沒別的了?”

    答曰:“就看見一會兒出來,一會兒進去,在台子上跑來跑去,還能有啥?”

    問者無語,絕倒。

    那時候看戲,我不但能看得明白,還能說得清楚。

    祖母小腳,年事又高,行動不便,自我記事起,對她老人家的印象便是:總是躺在她那一年四季都暖烘烘的炕上,用杆子很長的煙袋鍋子抽著旱煙,起身的時候,便是在佛前燒香,口中默念禮佛頌詞,偶爾也會在老屋門前的下馬石上坐坐。祖母年輕的時候也喜歡看戲,到老來,因為年齡和身體的原因,就沒怎麼去看過戲了。

    每次“跟會(相當於趕集上會)”看戲之後回家,我先是吃飯。吃完飯,便跑到祖母的房裏,鑽到祖母身邊躺著。

    祖母問我:

    “會上人多麼?”

    “人多著呢。”

    我說。

    “買什麼好吃了?”

    祖母又問。

    “沒有。”

    我說。

    “你媽沒給你錢?看看,多細(家鄉話,意思是節省、略帶吝嗇、摳門之意。),過會也不給孩子錢……”

    祖母有些生氣。

    “媽給我錢了。”

    我趕緊解釋說:

    “我看戲,沒功夫買東西。”

    “看戲?看得啥戲?”

    祖母開始有些不相信:戲多是老人才喜歡看的,小孩子知道看戲麼?

    家鄉有句話叫做:狗看星星——你懂得個稀稠。如果在外麵,我要說我看戲了,村裏的大人肯定會拿這句話回我。

    “《血手印》,可好看呢!”

    我說。

    “演的啥?”

    祖母問。

    我便把看到的情節一五一十地講給老人家聽。祖母聽完很高興,誇讚我說:

    “還真看懂了!”

    從此,我看戲便多了一重任務,回家講給祖母聽。

    我小時候看戲,那真叫癡。會上有戲,每天演三場,早上一場,下午一場,前半夜一場。前半夜的戲我是不可能去看的,因為第二天還要上學;再者,就一個小孩子,沒人陪,不安全;還有就是,看戲的地方離家少也要三、四裏、多者九、十裏,黑燈瞎火,更不可能。所以,我隻能看白天的戲,白天兩場戲中間有很長一段休息時間,這段時間,我怕別人占了我的位,就一直呆呆地在台前從午飯站到下午開戲。

    這看戲,夏天還好,下午戲散了,天色還早,可以在天黑前趕回家;冬天就不行,下午戲散時,天早就黑了。所以,冬天下午的戲隻能忍痛放棄後半段。

    記得有一次,我看戲看得入迷,忘了時間,等回家時,天已經黑了。走在半路,碰見了母親。母親問:

    “幹啥去了,咋這麼晚?”

    “看戲了。”

    我說。

    “看戲也要早點回家呀,我還以為你讓壞人給拐跑了。”

    母親很著急,倒是沒發脾氣。

    “不會的。”

    我說。

    “吃飯了沒?”

    母親問。

    “沒有。”

    我說。

    “我給你的錢是不是丟了?”

    母親問。

    “在這兒呢。”

    說著,我掏出五毛錢又交給母親。

    “咋不買點東西吃?”

    母親問。

    “沒功夫呀。我得看戲”

    我說。

    “看把你忙的,這娃……”

    母親不無憐惜地說。

    就這樣,在家的那些年,我一直癡迷於戲——大秦之腔,一直給祖母講著我看過的戲。

    後來,祖母去世了。

    再後來,我離家求學、工作了。

    離家遠了,思鄉的情結就一日深似一日了。對家鄉,除了懷戀親人,懷戀生我養我的那片土地,還有那讓我不能割舍的戲——秦腔。

    這是我的戲緣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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