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1101 更新時間:19-07-12 20:42
作者:史遇春
一
這件事情,發生在武則天(名曌zhào,公元624年~705年)當政時期。
事情還得從武則天禁止屠殺牲畜說起。
曆史上,關於吃喝,有兩大禁,一是禁酒;一是禁屠。禁屠,意味著不能吃肉,也沒肉吃;禁酒意味著不能喝酒,也沒酒喝。
根據《舊唐書》、《新唐書》的記載,武則天的禁屠與開禁,時間分別如下:
天授三年(公元692年)四月,大赦天下,改年號為如意。也就是說,這一年既是天授三年,又是如意元年。朝廷發布行政命令,禁止斷絕天下人屠殺牲畜。
聖曆元年(公元698年)正月,大赦天下,改年號。夏五月,禁止天下人屠殺牲畜。
久視二年(公元701年)十二月,解除禁屠令,國家的祭祀,按照禮儀的規範,可以用牛羊當祭品。
長安五年(公元705年)正月,禁止屠殺牲畜。本年也是神龍元年。本年農曆十一月二十六日,武則天病逝,享年82歲。
但是,本文所講的事,來源於《資治通鑒》,雖說也是禁屠時發生的,但是,卻不在以上所說的時間段內。
本次事件發生在長壽元年(公元692年)的五月。這一次,根據皇帝武則天的旨意,朝廷發布行政命令,禁止天下人屠殺牲畜,並且連捕撈魚蝦也不可以。
武則天的禁屠禁捕,大概也有為江山社稷積福的成分在。但是,禁屠禁捕的結果,似乎並沒有為她的大周子民帶來什麼好運。
這一年,長江、淮海流域大汗,發生饑饉。民眾因為受到朝廷政令的限製,雖然依憑長江、淮河,但是,卻不能在江河之中捕撈魚蝦。原本,在饑荒之中,魚蝦也是可以救人死於饑餓的。但是,禁捕禁令的嚴格,更加重了饑饉的死亡率,大批民眾被餓死。
朝廷的禁令是一套,臣子和民眾對待禁令的態度又是另一套。普通民眾老實善良,都是認認真真執行。朝廷大員懂得應付與搪塞,都是表麵文章式地執行。
武則天有一個右拾遺,叫做張德。
先簡單介紹一下右拾遺。
唐朝及後來朝代設置的小官,供谘詢建議,分左、右拾遺,字麵意思就是撿拾皇帝的遺漏(政策失誤),相當於當代的監察兼助理機構。左、右拾遺為正八品官職,除了元代,漢族統治者朝代都以左為大,右為小。所以左拾遺比右拾遺大一些(元代以右為大)。
話說張德的太太生了個男孩,十分高興。孩子三天的時候,為了慶祝,張德邀約了一幫朝廷的同僚到家裏來聚餐。當然聚餐不能沒有酒肉,沒有酒肉,聚餐就失去了大部分的意義和太多的熱鬧。這個時候,正是武則天頒布行政命令,禁屠禁捕的時候。
朝廷有明令,官員有暗行。這在各個朝代大約都是一樣的。張德為了宴請同僚,就偷偷他殺了一隻羊,作為宴客的神秘食物,當然,也是為了解解自家的饞。或許,張德還有同理心,也是為了解解同僚們的饞。可是,誰知道,同僚們有沒有在私底下和張德一樣,也偷偷開禁呢?誰知道,同僚們真的饞不饞呢?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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