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1639 更新時間:19-11-06 10:23
作者:史遇春
(二)
濰縣的兩位狀元曹鴻勳和王壽彭,都住在京師的南關新巷,而且,他們兩家比鄰而居。
《諫書稀庵筆記》的作者清人陳恒慶清德宗光緒十二年(1886年)中進士。猜想,在他的眼裏,狀元也是進士,自己和狀元不同的地方,大約隻是名次的先後而已吧。因為都是山東濰縣的同鄉,都是進士,又都在京為官,所以,陳恒慶和曹殿撰應該是非常熟識。既然熟識,說話可能就不會那麼拘忌。記得有一次,陳恒慶曾對曹殿撰說:
“我參加殿試的時候,花了很大的功夫,恭恭敬敬地完成了殿試大考的七開半試卷,每一筆、每個字,我都認真抒寫、一絲不苟,我如此用力用心,也隻中了個二甲分部(即所謂的“第二甲”)。”
這裏需要解釋一下“殿試大考的七開半試卷”:殿試開始,鴻臚寺官員先會引領考生到考桌前坐定,然後答題才正式開始。(《光緒丙戌科會試同年全錄》)隨考卷下發的,還有答題紙。答題紙長一尺四寸,為白宣紙,共八開,紅欄格,每開十二行,每行二十二字,抬頭頂格加二字,共二十四字。這樣,每頁不算抬頭頂格,一共可寫264字。答寫完七開半為滿卷,寫滿為1980字。為防止寫錯,要打草稿。正本要用端正楷書來寫,格式嚴謹,不得塗改。可見,殿試不僅比試思想和文采,也要比試書法和縝密,乃至韌性和體力。
因為清楚王壽彭與曹殿撰是鄰居,陳恒慶還開玩笑說:
“現在想想,真是有些後悔啊!我很後悔沒有學習古人季雅,他所謂的”一千買宅,一萬買鄰”,如今看來,的確是不無道理啊!”
關於季雅買鄰的事,也需要說明一下:南朝宋人季雅被貶為南康(今江西贛縣)郡守後,他買下了當時輔國將軍呂僧珍隔壁的一處宅院。呂僧珍問季雅房價花了多少錢?季雅回答到:“總值一千一百萬錢”。呂僧珍非常吃驚,說到“這房價也太貴了吧!”季雅解釋到:“我是用一百萬錢買了這座房子,而用一千萬錢買了這位鄰居啊!”
陳恒慶的言下之意,大約就是在酸王壽彭,其潛台詞是:王壽彭能夠在殿試中高中狀元,是不是得了比鄰而居的同鄉狀元曹殿撰的暗中助力啊?當然,這裏麵或許還有陳恒慶參加殿試時,對曹殿撰沒有給力的小小的抱怨;更多的,則是陳恒慶對自己沒有榮登第一甲的遺憾。
曹殿撰聽罷陳恒慶的話,也不避情麵,笑著對他說到:
“依我看來,即便是您學習季雅,買個好鄰居,那鄰居大概也沒辦法幫助您多少。殿試的試卷,您確實用心用力了,您的書法,我也不能說不好。主要的問題在於,您的書法,有太多的個性和自我意識,說好點,您那是自成一體,說不好一點,您那就是”我字體”。您這樣的書法,既不是黃庭堅的黃體,也不是蘇東坡的蘇體。按照朝廷閱卷選的通行標準,不說別的,僅就您的書法而論,即便是讓我親自閱您的考卷,我也不能將您列入甲榜(即所謂的“第一甲”)。”
聽曹殿撰這麼一說,陳恒慶還真是有些不好意思了,他紅著臉,很是羞愧地從曹殿撰處離開了。
那個時候的士人,對於自己的臉麵和個人的名節,他們還是非常珍惜的。自從曹殿撰對陳恒慶的書法有“不蘇不黃”的評價之後,陳恒慶再也沒有為別人寫過書法。
猶記王壽彭傳臚時,陳恒慶正在京中做官。
按照非正式的通行慣例,同鄉有參加殿試的,傳臚當日,京官必須攜帶荷包忠孝帶【徐珂《清稗類鈔·服飾·忠孝帶》:“忠孝帶,一曰風帶,又曰佩帉,視常用之帶,微闊而短。素巾,亦曰手巾,行裝必佩之。蒙古鬆文清公筠謂國初以荷包儲食物,以佩帉代馬絡帶者。而滿洲震載亭大令鈞辨其説,謂聞之前輩,以為馬上縛賊之用,凡隨扈倉猝有突儀衛者,無繩索,則以此縛之,蓋備不虞之用耳。或曰,如以獲罪賜盡,倉猝無帛,則以此帶代之,故曰忠孝。”】一同前往,侯聽宣唱及第名單。
如果同鄉有人在殿試中進入前十名,那麼,他們一般就會被引見麵聖,向皇帝參拜謝恩。大約,按照清朝的禮儀規製,參拜皇帝的人都必須佩戴荷包忠孝帶。所以,京官攜帶提前備好的荷包忠孝帶,與參加殿試者同往,一旦傳臚時有同鄉進入前十名,在被引見前,京官會將備好的荷包忠孝帶交其佩戴,如此,則不至唐突,方合乎禮儀。
當然,這個小小的細節,也可以看出清人同鄉的重要,同鄉之誼的親密。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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