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901 更新時間:20-02-02 19:09
作者:史遇春
一
招搖撞騙,是很多曆史時期、很多社會狀態下都會存在的不法行為。以往的中國社會,很多時候,都有人治大於法製、人情高於法理的現實情況。正因為如此,所以,有些不法之徒,在深諳一般人的心理之後,找準空子,以能夠關說、可以搭橋等方式為幌子,進行招搖撞騙。而那些向往升遷、迷信權力的人,因為本心迷蒙,往往就入了招搖撞騙者的圈套。
接下來,就講一例清朝時期涉及考官的招搖撞騙案件。
本文出自清人何剛德的筆記《春明夢錄》卷下。
話說,清朝時期,相比較而言,京師的招搖撞騙之風最為盛行,尤勝於其他地方。而且,因為招搖撞騙之風的盛行,京師的謠言也最多。
當時的禦史上書言事之時,對於流傳在社會上的所有風聞都不會有所疏忽。隻要聽到有違製亂法的傳聞,禦史一般都會無所回避和顧忌,馬上進行上疏彈劾,奏聞朝廷。如此一來,隻要有官員被牽連到相關傳聞之中,大多數時候,他們是難以輕鬆解脫的。
所以說,身居“長安(意為京師,取白居易之典故)”,不能不謂之為:
是處在危險的境地啊!
讚老(即林紹年,字讚虞,福建閩縣人。筆記作者尊稱其為“讚老”)曾參奏陝西考官丁維禔,說是丁維禔通過囑托太監,花錢買了外放的差使。
朝廷收到林紹年的奏折之後,降旨對其所奏之事進行查辦。
相關部門與官員奉旨之後,展開查辦工作。
筆記作者何剛德參與並承擔這一案件的審理,所以,他對這一案件知之甚詳。
當時,這件案子爆發以後,大家對案子的質疑和責難都非常激烈,而且,這件案子一經禦史奏劾,立刻就引起了大家的關注。
既然這一案件的反響如此強烈,那麼,關於這一案件的審理,承審官員不敢有絲毫的大意。
但是,從基本資料入手,查閱參奏這一案件的摺子,其中並沒有寫出什麼可以定案的真憑實據。奏折之中,也沒有開列經得起檢驗的事實經過。奏折中關於這一案件的描述,全都說是風聞而已。
因此,雖然案件重大,且為眾所重視,但是,接手之後,要認真審理起來,還實在是難以著手。
因為奏章所述,皆是風聞,所以,承接審理之後,要厘清案件的脈絡,要查證奏折中的各項指斥,要核實案件中的人證、物證等,都不是容易的事情。
案件的研究、審理、核實等,花了一個多月的時間,費了很大的功夫,才有了一點點的端倪。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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