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852 更新時間:21-02-20 17:22
作者:史遇春
一
曆史一再證明:
一切力圖用磨滅文字的方式殘害讀書人的結果都是徒勞的!
一切力圖從文字上對讀書人進行封殺的統治者都是心虛膽怯的!
須知,磨滅文字的結果,往往都會適得其反:
在曆史進程中,那些磨滅文字的過程,都會被記載得更加清晰、更加細致。
心虛膽怯的統治者撥弄文字的結果,最終,也會被文字撥弄。
雖然,我很不喜歡、也不認同這種相互間可以回力反彈的“撥弄”,但是,曆史事件卻一再地重複著這樣回力反彈的事實。
我常常希望自己能夠心平氣和地看曆史、讀曆史、感受曆史、分析曆史,可是,每每遇到曆史中以文字為由頭,進行迫害的事件時,我還是會禁不住憤怒。
這裏,我先對自己說一聲:
忍住!
下麵,就根據清代佚名氏的筆記《康雍乾間文字之獄》中的《莊廷鑨之獄》一節,來說一說清聖祖(愛新覺羅·玄燁)康熙(公元1662年~公元1722年)朝最黑暗、最無恥的大獄之一——明史案的簡略始末。
這裏麵,有統治者的卑劣、更有個人的卑鄙……
不多說了,還是一起仔細看吧!
明朝的相國,烏程朱文肅公(國楨),曾經著有《明史》(一說為《明史輯略》)一稿。
朱文肅的《明史》,其中的主要部分,已經刊行於世了;沒有刊出的部分,主要隻剩下《列朝諸臣傳》了。
明朝覆亡,滿清當國之後,朱文肅一族,家道中落。
為生計之資,朱文肅的家人將《明史》文稿,抵押給了莊廷鑨家,並從中獲得質押金一千兩銀子。
莊廷鑨家本來就屬於富室,在得到朱文肅《明史》文稿之後,大概是久不見朱家前來贖回。於是,莊氏就將此文稿據為己有,又將原作者的名姓,篡改成自家,然後刊刻發行。
朱文肅是在明思宗崇禎五年(公元1632年)去世的,所以,在他的《明史》文稿中,崇禎一朝(共十七年)的事闕如。
莊氏篡名之後,在重新刊刻《明史》時,對明崇禎一朝的曆史,還進行了補寫。
莊氏補寫時,為了和原書一致,並未對滿清朝廷進行避諱,比如,在稱呼上,對滿人的祖先有“虜酋”、對滿人有“建夷”的字樣。
如果就書言書,莊氏對明史的補寫,完全是合情合理的。
誰知,就是這看似無可厚非的事情,卻埋下了一樁鍛煉大獄的禍根。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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