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

章節字數:2000  更新時間:19-04-21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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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這個小朋友拖拖拉拉了好一會,我回到辦公室接成一的時候,遲到了兩分鍾。楊誌炫很嚴肅地跟我說:

    “小徐,昨天一哥剛誇你,今天你卻遲到了!這樣行嗎?”

    我向成一和楊誌炫低下頭,道:

    “對不起,成一先生。對不起,老板。”

    我不知道為什麼很多人遲到的時候第一件或者唯一做的事是解釋而不是道歉。不管理由是什麼,遲到就是遲到,應該先道歉。

    而且楊誌炫罵我也不是真的想批評我,他是罵給客人聽,讓客人開心。這是楊誌炫很常用的一招,PT犯了錯,他會很快地在客人的麵前罵PT,那樣客人也不方便再罵了。

    成一的聲音響起來,他沒有說穿楊誌炫的招,也沒有表示自己不開心,隻是很平靜地道:

    “沒事的。開始吧。”

    我們走到健身房的時候,成一忽然拿出一張手帕,給我,說:

    “你肩膀上好像濕了,用這個吧。”

    我的肩膀上還有剛才小朋友的眼淚。她真的哭得很厲害。我看著成一手上的手帕,想一想,不知道應不應該接。那時候我的心緒錯綜複雜。

    這個人太好了,看到別人需要什麼,如果能給他都會給的。我曾經看過兩次他給過我東西。那兩次我知道如果不是我,而是別人在一樣的情況,他也會一樣地幫助。他不是看人,是看情況。

    碰見那樣善良的他,是我青春最美好的懷念。

    “小徐?”,成一叫我。

    那時候我才發現我發呆了。我下意識抬起頭來看他,成一滿臉笑意,問我:

    “怎麼了?想著接不接手帕也能想到發呆嗎?”

    我沒想到他一眼就知道我在想什麼,所以很愚蠢地下意識道:

    “對,能。”

    然後我愣住了。

    我麵對成一的時候,好像腦子偏偏都自動壞掉了。

    成一笑起來,把手帕塞進我的手裏。但是他卻沒有碰我的手,也沒有直接幫我擦肩膀上的淚水。

    因為他想做的是幫助,不是調情。

    一直以來,成一都是這樣。

    因為他的幫助沒有別的意思,我才那麼珍惜。

    少年的我曾經對於這個世界已經失去了所有的信心。

    那時候,我需要的不是一個喜歡我的男生,而是一個能讓我相信世界還有好的人。

    在我的人生中,成一就是那麼重要的存在。

    我拿著成一的手帕,小聲地說:

    “謝謝。”

    我擦完肩膀上的眼淚之後,把手帕收起來,跟成一說:

    “我今天把它洗好,下一次再還給您。”

    成一“嗯”一聲,沒有多問什麼。

    他不太熱情,也不冷漠。在網絡上,他的粉絲說他溫潤如玉。

    那天晚上,我洗澡之後,把手帕洗好,又用吹風機把它吹幹。

    這張手帕是一家意大利時裝品牌的。成一身上現在應該沒有任何東西不是他代言的品牌。雖然他隻是剛剛爆紅,但是他這幾年在娛樂圈工作一直沒有醜聞爆出,所以他現在受到無數的代言邀請。

    而開始代言之後,明星一直要穿著品牌不隻是一種權力,還是一種義務。

    我躺在床上,看著那張手帕,覺得自己太癡迷了。今天成一做的這件事情,能讓我確定一點,十年之後,即使他其他地方有改變,我最喜歡的那些地方都沒有變過。

    今天是我第一次分不清楚十年前的成一學長和現在的成一大明星。

    分不清了。心裏也亂成一團了。

    我發現,我對成一動心了。

    對現在的他動心了。

    我拍了自己的臉一下,苦笑。

    這顆沒出息的心,不是說好不追求了嗎?

    怎麼還是一樣地癡迷?

    下一次成一來我們的健身中心的時候,我進辦公室就看到他旁邊的大周在喝可可牛奶,是我家裏有的那個牌子。楊誌炫問大周:

    “你喜歡喝這個啊?”

    大周笑著道:

    “喜歡!不過這是一哥的。因為小徐姐說一哥這些日子除了小徐姐設計的飲食隻能喝水,所以一哥就把他冰箱裏所有的東西給了我。”

    楊誌炫仰慕地道:

    “你真有口福啊!對了,看來一哥和小徐真有緣,小徐也很常喝這種牛奶。又不是一個普遍的牌子,除了你們兩個,我也沒看到別人喝。”

    大周很有興趣地看我,問:

    “小徐姐,你也喜歡這個?”

    成一的眼神也移到我的臉上了,好像在等著我的回答。

    我含糊地“嗯”一聲,沒有多說什麼。

    不用問我。

    我很怕你知道,所以請你不要問我,成一。

    在健身房裏,我把手帕還給成一。他收著,然後問我:

    “小徐,你是哪裏人?”

    我抬眼看成一,一碰到他的視線馬上就又低頭。他又說:

    “那個可可牛奶的牌子這裏很少有人知道是因為它是我家鄉的牌子,也不太有名。你也是從一樣的城市來的嗎?”

    我點頭,確認。

    成一沒有重複楊誌炫的話,說什麼“我們真有緣”。他道:

    “那我們有一樣的口味了。”

    那是成一第一次把我和他加在一起,變成了“我們”。

    接下來的幾天,我一直在努力把我現在認識的成一和我十年前遇見的他分成兩個人。不過怎麼分都分不開。

    成一的粉絲說他溫潤如玉,而我覺得他柔和如風。就是那種在夏天的陽光下,輕輕吹的風。

    這十年一直在我心裏隱隱燃燒的那隻火苗,好像快要被這陣夏風吹成熊熊烈火了。

    我的心小小的,又軟軟的。怎麼承受得了這團熊熊燃燒的火焰?

    我的感情也纖細而柔弱。我早就覺得自己不適合愛情,也不適合任何感情。

    像我這樣的人,隻應該自己一個人。

    我少女的時候,很喜歡法國女作家瑪格麗特·杜拉斯的一句話。

    Trèsvitedansmavieilaététroptard。

    在我很年輕的時候,一切已經太晚了。

    杜拉斯說的“很年輕的時候”是她十八年的時候。

    而我呢,可能是更早。一切已經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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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閑話:

    小美,別怕!媽媽讓成一來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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