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字數:1728 更新時間:19-04-09 21:10
靈魂再次回到這片白色的世界,不知是不是自己的錯覺,沈南星覺得自己的靈魂體似乎沒有一開始那麼虛弱了。
目光一轉,沈南星慢慢飄到凝滴麵前,伸出透明的手摸向凝滴,出初意料的,沈南星的靈魂體竟然能摸到凝滴的實體,凝滴和自己走之前相比,巨大的晶體底部有了有二十厘米左右變為了藍色。
看樣子,這變成藍色的部分,就是自己這次任務成功的收獲了。
“恭喜宿主完成任務,由於宿主表現出色,係統將給予獎勵“世界劇本”,可以讓宿主預先了解世界重要角色將要經曆的成長道路。
這獎勵倒是不錯,經曆第一個世界之後,沈南星也確實有種被係統耍的感覺,每次都在危急關頭才給提示,這次自己提前預知,倒是可以免去不少麻煩。
“下個世界什麼時候開始?”沈南星問。
“有一周休息時間給宿主調整心態,也可以宿主自行決定任務時間。”係統回答。
撫摸著凝滴,看不清神色的眼瞳看了眼最底下的變色部分,沈南星開口:“開啟下個世界。”
“正在為宿主傳送,請稍等,傳送完成,開始攻略。”
漩渦再次出現,沈南星的靈魂體和上次一樣,被吸進漩渦,意識開始模糊。
空間裏出現的短暫聲音消失無蹤,歸於平靜,凝滴之內的將離,睫毛輕輕顫了顫……
“靠,又來!”這是沈南星的第一反應,和上一世一樣,他穿越的這具身子也是讓人難受不已,身體酸軟無力很不舒服,頭昏腦漲,腦袋一陣嗡鳴,隱約間,沈南星能聽到一些人的聲音。
“快,叫大夫來,小公子有反應了。”
費力的將眼睛睜開一條縫,沈南星努力想要看清自己身處什麼地方,模糊間,就看到了一個身著華服美豔女人焦急的臉。
難受,但是必須要撐下去,沈南星努力用混沌的腦子集中精神,等到大夫的到來,他很清楚,這具身子現在危在旦夕不容樂觀,如果現在睡過去,那他就可以真的一睡不起了。
好在大夫來的很快,沈南星一刻也不敢放鬆,一直配合大夫,直到大夫對美豔女人說無事之後,才鬆了口氣,徹徹底底的昏睡過去。
“夫人,小公子已無大礙,隻是接下來的日子需要靜養。”
美豔女人大大的鬆了口氣,擦了擦眼角的淚:“麻煩大夫了,要是雲兒出了什麼事,我怎麼和他死去的娘交代啊。”
大夫自是安慰一番,美豔女人喚人給了大夫診金,將大夫送走之後,在屋子裏待了會兒,絲毫不見剛才的擔憂之色,看向沈南星的眼中,反而有一絲厭惡之色。
“係統,你就不能給我找個好點的身體,每次都這麼折騰一次。”
“因為要讓宿主進入世界的同時不被世界意識發現,所以給宿主找的都是“無主之軀”,請宿主體諒。”
就是死人唄,難怪會這麼難受。
“另外請宿主注意,接下來的世界裏,請宿主不要做出與身體原主人不相符的事,也就是所謂的崩人設,如果被世界意識發現,宿主將會被排斥。”令機械的聲音裏有著警告。
沈南星默,按照這麼來的話,這具身體現在才五歲,可是以後會成為一個有名的紈絝子弟,但是……
“現在我的這個身體才五歲,應該算是人格還未定格,那如果現在我一點點改變,算不算是崩人設?”
令:“……”
“不算,但是隻要原主人的人格已經定型,比如有了自己的認知和世界觀之後,宿主將不能再繼續改變。”
看來自己要另作打算了,原本是想一個世界一個世界慢慢累積經驗的,現在看來如果以後人設相符的話還可以利用,但是如果人設不符,用了還會給自己帶來麻煩,要再掂量掂量了。
不過這一世,沈南星並不打算崩人設,他還是會做紈絝子弟,但是,既然這輩子的這具身體還未有自己的成型人格,那他就可以把上輩子的醫術和武功練起來。
傳送過來時,係統也將世界劇本發了過來,這具身體是當朝宰相的庶子,而男主則是皇宮裏不受寵的五皇子,五皇子的母親是樂清國送來議和的公主。
又得不到皇帝的喜愛,結果顯而易見,最後五皇子的母親受不了宮內的明爭暗鬥,最終結束了自己的命,因為身份特殊,五皇子的母親自殺實屬有罪,連唯一的庇護也沒了,五皇子就成了人人可欺的存在。
不過五皇子的母親還是為他著想,從一出生起,就對外宣稱五皇子是傻子,也一直不讓五皇子露慧,也讓五皇子苟延殘喘活了下來。
之後的劇情就是扮豬吃老虎了,樂清國的國師愛戀五皇子的母親,找到人暗中與五皇子聯係上,暗中保護,再然後就是五皇子一步步的謀算,將自己的父皇推下了皇位,登基為王,又將樂清國攻打下,成了史上第一個二國之主的故事。
沈南星歎了口氣,還有五年五皇子才會誕生,看來自己要在這段有限的時間裏抓緊時間練功才行。
搜索關注 連城讀書 公眾號,微信也能看小說!或下載 連城讀書 APP,每天簽到領福利。
Copyright 2024 lcread.com All Rit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本站內容。
請所有作者發布作品時務必遵守國家互聯網信息管理辦法規定,我們拒絕任何反動、影射政治、黃色、暴力、破壞社會和諧的內容,讀者如果發現相關內容,請舉報,連城將立刻刪除!
本站所收錄作品、社區話題、書庫評論及本站所做之廣告均屬其個人行為,與本站立場無關。
如果因此產生任何法律糾紛或者問題,連城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